沈信宏/妳為什麼來我房間

妳為什麼來我房間。圖/翁靖雅
妳為什麼來我房間。圖/翁靖雅

我必須把握這些完全寧靜的時刻

睡前,我常是一個人。

已婚的我,會一個人入睡,有很多可能,不論哪種原因,難免感到悲傷。但一個人並不一定孤單寂寞冷,有時反而自在,整張床都是我的,我可以開著燈,連浴室燈都不需要記得關,把其他棉被踢到床下了,也毋須立刻撿,把床單弄亂,枕頭交疊,衣物堆置床尾。

我還是有點不習慣,躺在床上棉被蓋妥才想到要開冷氣,或是發現忘記為自己倒杯水。有些事本來是另一個人會做的,只剩我一個人的時候,整套睡前步驟全被打亂了。即使躺在床上,還是惶惶不安,好像漏了件事沒有完成。連閉眼睛入睡都覺得要等著誰確認,一個人的所有行動似乎在暗地裡跳出視窗,靜待他人按下OK鍵。

我的睡前是小孩與妻子的熟睡時刻,妻子到孩子房間陪睡,然後睡著了,工作家務讓她無比耗神,睡到清晨十分常見,家中事物就暫停在那一刻,好像還等著我們做些什麼——清洗、丟棄、歸位或關閉,掉落在地上的沙發靠枕,張大無聲的口頻頻發問。

我做了很多家外事,比如說,我去健身房運動,開車到附近接近打烊時間的百貨公司,在大多數人要離開的時候,我才進來,車位隨意挑選,器材也好用,跑步機兩旁不被任何人的噴氣夾擊,更衣室與淋浴間寬闊舒適。我總是最後幾個離開,十二點閉館半小時前開始放晚安音樂,那時我通常還在跑步機上,也只剩我還在運動,專注看著手機正在追的劇集。教練開始端著遙控器,抬頭來回走動,關我頭頂上一整排電視,關空調,關燈。初來時還有些歉疚,密切回頭注意他們的動向,猜想那是否亦為催促我趕緊離開的按鈕。後來即使他們在我身側來回走動,我也無動於衷,電視全黑,空氣悶沉,無光的角落愈來愈多,晚安音樂反覆播放,服務人員的廣播在剩下十五分鐘時傳來,那時再去沖洗就來得及。

有人說運動後會使交感神經興奮,心跳及呼吸加速過度亢奮,不好入睡,但我運動後仍有一大段活動時間。假日閉館時間提早一小時,有時去看場午夜電影,在一兩點之後才回家。即便運動後直接返家,幾乎皆在電腦前閱讀或寫作,或改著永遠改不完的學生作業,太過重複的機械動作,讓人不自禁頻打瞌睡。

我必須把握這些完全寧靜的時刻,不用旁聽妻子與孩子的課後班,不再調解兩個孩子的糾紛,也不需要躲藏到手機裡找尋自我空間,這時候連發呆都無比充實,我能夠思考字與字的差異,敲打鍵盤,在每一秒鐘自動儲存思緒,以及聽完整張專輯。

確認肉墊清洗吹乾再帶牠到床上

一個人躺在床上的時候,我虔誠地捧高手機,巡航手機的宇宙,它要比我更晚入睡,仰望它,手垂直觸控,最自傷的姿勢。若關上燈,手機自動變得更亮,螢幕發燙,是深夜裡最溫暖的太陽,瞳孔滅絕式地震,彷彿它只要亮著,夜晚就永遠不會來,睡意不敢冒進,沒有人催促我。

所有曾於白日動念卻無暇執行的網頁路徑,若還記得,就一一點擊完成。通常是購物,在手機購物極為便利,但若在不同的App裡悠晃,可能會兜轉出比實際百貨公司更長的距離與時間,更容易迷路。手機跳出一則通知,便被拽去另一個世界——誰又在公司群組失言,誰又傳來悄悄話?已讀幾則就被編織在複雜的人際網絡中。有劇可追是幸福的,更多時候點開影音平台,東挑西揀,找不到一個最值得花時間收看的,結果虛擲了更多時間,卻無法下定決心退訂任何一個周期訂閱。最後真要放下手機前,又想起該把長期觀望的機票價格再確認一遍,哪些摯友限動忘記點閱。

睡前一再推遲睡眠,不在乎什麼睡眠拖延症,年紀老大,變得更不需要睡眠,睡太多反而頭疼,肩頸痠痛,意識飄忽難以收攏。每到假日睡得太晚,只能迷茫虛度白日,覺得窗外的陽光刺眼得讓人心煩,要到晚上才真正清醒。早起的時間被生理固定,但入睡時間儘管任意延後,累只是一瞬間的事,不開車都還好。這樣日日當個睡眠小偷必然危害身心健康,但如果連睡眠這回事都光明磊落放手坦然聽專家的話,人生無時無刻不被拉扯,像四肢綻線的布偶。

最近養了狗,原本以為完成了一直以來的夢想,卻只是增添了睡前儀式。一個人入睡的時候,我會再確認牠是否需要大小便,若有,確認小腳肉墊清洗吹乾了,把牠帶到床上,鎖上門,等我放下手機、拔掉眼鏡之後,撫摸著牠直到我睡著。

隔天門鎖被打開,妻子收藏著鑰匙,但她不在床上,她說她來過又離開了,早起備餐。若問我為什麼鎖門,我總以反問反問她:「妳為什麼來我房間?」

睡前種種獨自行動,甚至包含自暴自棄自作自受的入睡本身,全是。晚一點,再晚一點,會不會就這樣越過黑暗的水平線,翻轉成早一點?我知道我也同樣是暫停在妻子入睡前一刻的物件,等著被做些什麼、被安置,等待進入真正的睡眠——有妻子同在酣夢與甦醒的睡眠。

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
我的睡前儀式

逛書店

延伸閱讀

陳珮珊/自主另一種深情

丁名慶/放不進購物車的,也許書裡會有

劉雲英/讓座

一句好話

猜你喜歡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