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璞/不知死,焉知生?

〈無辜者公墓及教堂〉局部,十六世紀畫家Jacob Grimmer畫作。畫中整片廣場全為墳地,前方一群人正在舉行入土儀式,後方是來往的行人與狗,左下角有隨處可見的枯骨。(圖/巴黎歷史博物館﹝Musée Carnavalet﹞館藏)
〈無辜者公墓及教堂〉局部,十六世紀畫家Jacob Grimmer畫作。畫中整片廣場全為墳地,前方一群人正在舉行入土儀式,後方是來往的行人與狗,左下角有隨處可見的枯骨。(圖/巴黎歷史博物館﹝Musée Carnavalet﹞館藏)

台灣友人到巴黎出差,要我預先幫他訂好住處。朋友抵達當晚邀我一起用餐,才剛見面,就急著報告大新聞:「我剛才到妳幫我訂的旅館check in,進房間後打開窗戶,妳知道外面是什麼嗎?樓下是一大片墳場,原來這間旅館旁邊就是蒙帕納斯公墓!」看到朋友這麼激動,我深感抱歉,趕忙詢問是否有意退房。他沉吟幾秒後,作了一個勇敢的決定:「反正就住一晚,以後也算是精采的回憶。」

今天的台灣人面對公墓、棺材等物經常有所忌憚。畏懼死亡是人之常情,不過民間的迷信與鬼故事傳統可能也助長了恐怖的情緒。其實兩千年前的羅馬人也害怕被亡魂騷擾,認為該把「生」與「死」區隔開來:死者有死後的空間,應讓活人繼續過日子,因此大多數的墳地均位於城鎮外圍。

墳場遷址……因為奇蹟

基督教正式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後,民間出現了一個叫作ad sanctos(拉丁文,直譯為「聖人之旁」)的新現象:人們找出古代各殉道者的葬身處,爭相選擇死後埋在聖骨之旁,相信如此一來不但可得到聖人的庇護,說不定還能跟著上天堂。天主教團體也乘勝追擊,緊接著在這些熱門地段修建教堂。

此類教堂均位於城鎮外圍,負責葬喪事項,但市中心也有掌管一般事務的教堂。概括說來,前者司「死」,後者司「生」,兩者並不相斥,因為人民平日在城內進行宗教活動,有機會也常到城外朝聖,瞻仰聖人的古墳。不過久而久之,城內與城外的教堂逐漸產生了對峙現象,可能是因為民眾在往生之前,常把重要的遺產捐贈給收葬的教堂。

於是奇蹟出現了。西元六世紀時,阿拉斯(位於今法國北部)的主教生前原本遵照規矩,已在城外的禮拜堂選好葬地,但他去世後,遺體卻變得萬分沉重,任誰都無法請他起駕。本堂神父認為這是神蹟顯靈,連忙向才剛斷氣的主教請示,詢問是否希望被改葬在城內,話才說完,旁人再去抬動時,發現遺體乍然變輕,顯示主教同意了。事實上,此類奇蹟的背後往往隱藏了內部的權力鬥爭,是城內教堂謀取葬喪職權的一種手段。開啟這個先例後,其他地區也陸續出現類似奇聞,越來越多神職人員都被改葬在城內教堂。到了十世紀以後,歐洲各地的墳場已逐一打破古代禁忌,全部從外圍轉移到城鎮中心。

古代歐洲的葬禮和今天的一大差別,就是幾乎看不到棺材。一般人過世後,家人會把大體清洗乾淨,再取死者臨終睡過的床單包裹赤裸的屍身,用針線從頭到腳緊密包縫好,即可準備入土。記得第一次在電影《阿瑪迪斯》中看到莫札特的後事,內心備受震撼:片中,莫札特的棺材末端有一個活動門,殯葬人員抵達墳場後,七手八腳地把棺材豎直,朝著地面的公共墓穴一倒,包著白布的屍身就直接滑進大坑,和其他裹屍亂作一堆。有人在上面撒了一把能除臭的生石灰,也沒覆土掩埋,一行人收回棺材就離開了。當時看到這段情節,以為那是因為莫札特太貧窮,才會落到連一口棺材都沒有的境地。後來才知道歐洲直到十九世紀前,除了權貴與主教等階層,一般百姓的葬禮都與莫札特大同小異,差別只在於貧民葬於公共墓穴,富裕者在教堂旁有家用墓地,但人人都以喪布裹身(大多是白麻布)直接入土。棺材的功能只在運輸屍身,且重複使用。

十五世紀袖珍畫。直到十八世紀末為止,歐洲的葬禮仍不常見到棺材,遺體僅用床單包縫好後就直接下葬。後方可見尖頂的紅色木製墓碑,右方人群為死者家屬,穿著黑色喪衣。 (圖/法國國家圖書館館藏)

過去在傳染病流行期間,人人都怕被屍體感染,因此不時有昏厥病人被當成死屍草草下葬、幾小時後突然醒來的例子。民間有各種相關的駭人傳說,比如墳場半夜發出沉悶的怪聲,見到白色形影云云,其實這些鬼聲鬼影有可能來自於被誤葬的活人,他們在墓穴中醒轉,惶恐地撕開裹屍布,破土逃生。的確,在西方文化中,鬼的傳統造型一直與白布分不開,如今歐、美洲人民扮鬼時最基本的行頭,仍是把白色的床單罩在身上,發出「嗚嗚」聲搖擺前進。裝鬼的人可能不知道自己的模樣正是古時入土的死者,更不會想到披在身上的床單的確是前人選用的裹屍布。

古代的思維模式還有一點明顯異於今人:在一個死亡率偏高、壽命偏短(饑荒、戰亂、傳染病……)的世界中,人們對「死」並不陌生,而且他們深受宗教的影響,打心底相信死亡不是人生的終點,有朝一日還會復活,這樣的信念讓人較易泰然處之。歐洲各地的墳場直到十八世紀中仍位於城鎮中心,巴黎的「無辜者公墓」就是一例,數百年間,一代代的貧民(即絕大多數百姓)多葬於此地。這片露天廣場的面積超過一點五個普通足球場,坑坑疤疤的地面可見深約九公尺的公共墓穴,長年接收新的死者,同一墓穴容納數百甚至逾千具屍體。墓穴被填滿後,需在旁另找空地挖坑,但經年累月下來,廣場處處填滿舊屍,已無真正空地,當局只能在最老舊的地帶挖掘,並在挖出的土堆中撿骨,將之分類排放在墳場外圈的長廊,風乾後再堆進藏骨間(位於閣樓)。可想而知,每逢饑荒與傳染病盛行時,此處一地難求,屍體堆積成山。十五世紀初,巴黎在短短三年中先後經歷了黑死病與饑荒,全城死亡人數暴增,屍骨氾濫成災,「無辜者公墓」的「地面」因而增高了兩公尺。

在我們的想像中,這裡的氣氛大概是陰風慘慘,常人沒事肯定繞道走避,但事實卻完全相反。別忘了,古代城鎮的街道狹窄,罕有開放的空間,儘管當時的墳地無樹木、座椅等設施,但市民都習慣來此漫步散心,在排放屍骨的長廊下閒話家常,完全不在意腐屍的惡臭。這種面對死亡的平常心,與今人的恐懼態度實有天壤之別。

其實,散步只是墳場常見的其中一項活動而已。平時這個空間熙來攘往,可比我們今天的大廣場,一點也不清靜。除了殯喪等宗教儀式外,常有人來這裡聚眾傳道,還有小販在此叫賣(有錢人的墳墓上方有一塊長方形石板,其尺寸與高度都很適合擺放攤位),陶器工人來這裡找空地燒窯,藝術家在長廊中展示畫作,情侶來此約會,娼妓來此拉客。天冷時,流浪漢還可能找出已乾的枯骨,當成木柴起火取暖。原則上,所有的人與動物都可自由進出公墓,只有豬與狗不太受歡迎:因為豬到處閒逛,隨地亂拱豬吻,一不小心可能翻出屍骨;而在過去,狗的地位相當低下,常被當成專吃腐屍的動物,有如城中的清道夫。偶爾會有獨行狼前來叼走死屍,或是醫學院的學生半夜把屍體偷回去解剖。

重返郊區

十八世紀以後,醫療與科學的進步影響了思維模式,整個社會越來越重視衛生,認為屍體是傳染病之源,開始摒棄傳統的埋葬方式。歐洲各地一一把城鎮中心的公墓轉移到郊區,巴黎也在1770年代拆除「無辜者公墓」,將它改建成市集活動廣場,隨後並把為數可觀的遺骨(約兩百萬具)移至地下墓穴。

拿破崙掌權後,在十九世紀初頒布了一項革命性的法規:全國人民無分貧富階級,一概需用棺材下葬,屍身不得隨意堆進公共墓穴。從此之後,民間再也見不到直接入土的白布裹屍了。葬儀社、棺材木工等新型行業從而出現,現代的墓園也隨之誕生,它不再是人來人往的熱鬧場合,而是一個花木扶疏的大公園,寧靜安詳,死者在此長眠,活人來此悼念,生與死重新得到另一種平衡。棺材與墓園的概念很快就普及全歐洲,形成如今葬喪的基本模式,只有猶太教與伊斯蘭文化仍保留了裹喪布的古老傳統。

朋友旅館旁的蒙帕納斯公墓正是在十九世紀創建的新型墓園,原本位於城市外圍,但由於巴黎市不斷擴張,當時的郊區如今已包含在城區之內,並成了遊客的觀光點。朋友後來告知他當晚睡得很香甜……在一個車水馬龍的大城市裡,這一大片公墓遠離塵囂噪音,的確提供了一個好眠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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