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巡房】那緹/人生最後一哩路,做自己身體的主

有些人認為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等同於放棄病患。(示意圖/ingimage)
有些人認為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等同於放棄病患。(示意圖/ingimage)

文/那緹

這幾日上班心情格外沉重,因為病房裡某位癌末病人的家屬,對於病情始終抱持高度期待,即便病人的病情急遽變化已進入末期狀態,家屬依舊緊緊抓住不願放手,不放棄任何治療的可能。

某天上午因為病人無法自主呼吸被放上人工呼吸器,那日起病房裡日日上演人間悲劇。家屬不時跪在床邊緊緊拉著病患的手,聲聲淒厲呼喊:『妳要挺住!要加油!妳不要離開我!我不能沒有妳!』

即便主治醫師解釋病人的病情演變至今,已經進入癌末階段,生命進入倒數,但是家屬無法放手簽署同意書,他要求即便到了最後一刻也要急救到底。包含心外按摩、電擊以及葉克膜等等維生醫療,只要病人可以繼續活下去,他不要放棄任何希望與機會。

倘若疾病已無治癒之可能,且逐步往終點前進,病人與家屬必須為步上最後一哩路的歷程做出選擇。如果無法於適當時刻放手,往往讓病患的最後一哩路走得十分艱辛。(示意圖/Unsplash)

維生醫療與

維生醫療是指維持生命並延續生命的醫療措施。包含心肺復甦術 (急救、CPR)、機械式維生系統(呼吸器、葉克膜、血液透析)、輸注血液及其他藥物包含抗生素與升壓藥物等。
無效醫療則是指治療嚴重疾病之病人,只是延長邁向死亡的過程,不但處置無效亦為延續痛苦的生命歷程。目前臨床上影響醫師並產生無效醫療,其中最直接的因素是來自家屬的要求。早期讓安寧照護介入,並提早簽屬相關預立醫囑的文件,有助減少臨終前無效醫療的發生。除了讓病人與家屬表明立場並擁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同時能減少發生醫療糾紛並能阻止發生無效醫療的情況。
但有時往往事與願違,家屬因為愧疚與悔恨而遲遲無法放手讓病人離開,卻又造成病人的最後一哩路走得艱辛且痛苦。

面對如此僵局,醫療團隊轉介安寧共照師與社工師前來關懷家屬,一方面擔憂家屬持續處於隨時失去家人的高張壓力及支持系統不足。另一方面看著病人逐日病情變壞,終究得面臨最後時刻的到來。倘若家屬遲遲不願意簽屬DNR也就是放棄急救同意書,當病人心臟停止跳動那一刻到來,不間斷的心外按摩甚至電擊等激烈的手段過後,病人不只被壓斷幾根肋骨,同時發生七孔流血等種種醜態。而家屬能夠接受病人經歷這些過程後的模樣嗎?

但是家屬猶如吃了秤陀鐵了心,不放棄就是不放棄,他日日跪在病床邊哭喊病人快快醒來不要離開,到底他的心結為何?又是什麼原因讓他無法輕易放開妻子的手,讓她能走得優雅且輕鬆?
『我相信她會好,她一定會好起來,我不能沒有她,或許還會有奇蹟,那如果我簽下放棄急救豈不是太對不起她。』
無論是主治醫師、安寧共照師或心理師,家屬看著醫療團隊的第一句話:『我知道你要對我說什麼,你不必說了,我不要聽。我不可以放棄太太,我要救到底,我們要持續戰鬥到最後一刻。』

根據統計,台灣每年的無效醫療支出,高達1600多億,有許多重症病人如同這位患者,因為家屬無法放手,讓病人承受維生醫療所延續的痛苦生命。在人生的最後一哩路上充滿痛苦與折磨,無法自然且優雅的離去。如果可以重來,病人能預先為自己做好準備嗎?除了預立放棄急救意願書以外,或許透過立法,並且預立醫療決定書是個解套方式。

透過諮詢後簽立專屬的醫療決定書,主宰自己未來的命運,在面臨難以抉擇的末期疾病階段,不讓家人為難,同時創造醫病關係和諧。(示意圖/123RF)

病人自主權利法

病人自主權利法簡稱病主法,已於民國108年1月6日正式上路。是我國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亦為全亞洲第一部完整地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法律意涵以強調病情告知,本人與意願人具有選擇與決定權並透過預立醫療決定書保障五款臨床條件達成善終。病主法保障病患對於病情有知情和做選擇的自主機會,其他人不得妨礙病患對於醫師提供的醫療選擇與決定權。病患可以預先簽署醫療決定書,當面臨末期疾病病程、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態、永久性植物人、極重度失智與經政府公告之重症時,依照預立醫療決定書來執行各項決策。包含人工餵養、維持生命治療如急救過程等醫療措施。
此法乃是保障當病人符合以上五種臨床條件時,能自主決策不受他人干擾,維護病患於醫療選擇上的權益。無論在預立醫療決定書內勾選願意接受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還是由醫療委任代理人替病患決定,都是出自於病人在知情與自主思考後所做出的自主選擇。此法可以保障病人於善終時的權益,也讓親屬不留遺憾與後悔。

放手是無盡的祝福,不是放棄

家屬因為捨不得病患,而遲遲無法放手,同時忽略施行於病人身上的一切處置,是多麼殘忍且痛苦。即便因為維生醫療介入讓生命延長,但面對這一段綑綁於病床上的日子,猶如不自由的靈魂被囚禁於破敗的病軀之中,如此的活著是真實的活嗎?那些心跳與呼吸還有血壓數值等,真能代表病人還活著嗎?而如此辛苦的活,又是為誰而活呢?

如果病患能提早簽屬後預立醫療決定書,做自己身體的主,在人生最後一段路走得如人般有尊嚴且優雅。莫讓過多的醫療處置,讓臨終的模樣停留於過多處置摧殘後的不成人形。

倘若病人並未提早為自己做出決定,家屬何不冷靜思考後放手讓她從殘破的病軀離去,佛家有云離苦得樂,雖然病患離開人世,卻以另一種姿態存在不同世界之中。

放手並不是放棄,而是無止盡的祝福,讓病患離開痛苦深淵昇華而去,並以另一種形式與家人共存。期盼病人得以善終而家人亦能善活,不因先前的錯誤抉擇而留下一生的遺憾。

●專欄「天使巡房」,每月與你有約:那緹,來自北臺灣,素日在醫院裡打滾,看盡人生百態,於巨塔中陪伴病患走過人生低潮憂谷重新面對嶄新人生。更多暖心互動內容,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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