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法律人之前】Jin/世界交換

在法律系幫助日本學生的神器就是日文教科書,讓他們看懂日本法,再教他們臺灣法。(圖/Jin 提供)
在法律系幫助日本學生的神器就是日文教科書,讓他們看懂日本法,再教他們臺灣法。(圖/Jin 提供)

文/Jin

「原告此等主張,存有若干疑點,難認有理由。」

這句話裡面沒有唸不出來的生難字,也沒使用雙重否定,不過我現在已經不能確定母語是中文的一般人理解這麼一句話,需要多少反應時間。可是如果是唸的臺灣學生,或許到大二就能立刻知道,結論是原告的主張被否定了;而大概到大三以後,便能夠輕易寫出相彷的句子。

那如果是對於從小到大,一天24小時裡可能只講2、3小時中文,甚至更少的人來說呢?

我會和他們說,「此等」就是「這些」;「存有」的「存」可以不要管,就是有;「若干」就是一點、一些;最後,「難認……」就是「it is hard to say something」。

至於「這些」主張又是「哪些」主張,我和他們說,這是日文系的老師教我的,不論哪種語言,邏輯都一樣,我們往前找就會找到了。

還有,「若干」在日文和韓文裡面其實有完全一樣的詞。我來寫,日文假名是「じゃっかん」,韓文則是「약간」。

這是我在法律系碩士班畢業前,接下的最後一份工作,上僑外生的課輔。僑外生有兩種分類方式,一種就是照字面區分,僑生和外籍生,另外一種分法就更直覺,拿的是不是臺灣護照。但無論如何,對於大多數和我一樣,母語是中文,然後一路在考試的驅使下長大的臺灣學生來說,他們是陌生的一群人。特別是法律系這種高度倚靠中文,但學的又不是中文本身的地方,同學間互相問問題、討論作業,僑外生要融入大家,難度更高。

第一個能算是我「學生」的僑外生是Julia。我們認識其實早在我唸、當助教之前,那個時候我大四,他大一。我們在一堂通識課上輾轉認識,發現我是法律系的,他很不好意思地問我,可不可以期中期末考前教他民法總則,因為教授上課速度很快,都沒聽懂。

我答應了他。即便那時我自己也在準備研究所和律師考試,陷在書彷彿唸不完、時間永遠不夠用的焦慮之中,可是想到了轉進法律系後,我也曾受到一些學長學姊默默的照顧。

所以我覺得自己有義務這麼做。

我和Julia上課的方式很單純,就是在考試前用兩三個晚上,把教授教過的東西,用很簡單的中文,偶而夾雜英文,全部、重新講給他聽。

專有名詞都不記得也沒關係,你只要能用你會的全部中文,努力在考卷上寫出學會的東西。

「原告此等主張,存有若干疑點,難認有理由」這種話,只要能夠寫成「原告說的有問題,沒有道理」,就會有分數。

而民法這種東西,很多時候你就想,如果是你遇到了,怎麼樣處理才會對兩邊都算是公平,通常那就是答案。

不要害怕,那些臺灣學生只是中文比你好而已。可是我們這邊考的是法律。

成為系上約聘的僑外生助教以後,我繼續使用差不多的上課方式,講話的內容也差不了太多。

唯一的差別是,系上會付我薪水,一個小時500元。我會在每個月底,盡量把得到的錢拿出來請上課的大家吃飯。因為打從教Julia那時候開始,就不只是我單方面在教他們東西。

Julia和我說他爸爸媽媽都是臺灣人,可是從小在長大,然後唸的是國際學校。他的英文聽起來是母語等級,這樣的人講中文不時穿插英文,並不會感覺違和或做作,因為你知道在那個當下,他用中文就是講不出想講的東西。

他說自己本來想去美國學藝術,可是爸媽發現他錄取了臺大,而且還是法律系,就叫他一定要來這裡。

「我只希望都不要被當,然後可以畢業就好了。」大一上學期要結束前,他對我說。

這也是後來許多僑外生和我說的話。可是我和大學時候不一樣了,僑外生在我心中不再是完全陌生的輪廓。也因為不再陌生,所以此後從沒覺得他們是同一群人。

他們是每一個來到異地,努力從中文開始學起(而且還是最不平易近人的那種中文),同時重頭摸索自己人生的人。

應該是要教他們法律的時段,他們也帶給我了星馬的歌唱選秀、東京的高校時光、首爾的日常生活、香港的認同與抗爭,或者帛琉走出家門,幾分鐘就會抵達的海。

我很喜歡他們和我閒聊這些的時光,即便很多時候因此我必須和他們說:「要上不完了,那我們今天延長半小時好嗎?」

而我沒有一次被拒絕,也從來沒有人先離去。

如果廣大的世界把他們帶來臺大法律,讓他們因此感覺到渺小,那我也因為在臺大法律看到了廣大的世界,而擁有相同的感覺。

母語不是中文的外籍生到大三時寫出的考卷擬答。(圖/Jin 提供)

碩班畢業離開學校後,我關掉了所有社群軟體,暫時也就不知道被我教過的僑外生們,大學畢業以後,變得如何、去了哪裡。偶而在法庭上看見雙語流暢切換的通譯,我就會想到他們,覺得他們現在此刻一定也能勝任這個工作,值得這份大部分人都會覺得很高的時薪。可是如果他們沒有這麼選擇,我也會為他們做了自己感到開心。

我會想到在Julia剛認識我很冷的那個冬天,送了我聖誕禮物,我和他說,欸這樣我沒給你很不好意思。而他真心不解地問道:「為什麼?」

還有想到自己一個人去曼谷的時候,他請我吃了許多餐飯,他從頭到尾都能用泰文與人流利應對,我驚訝地問他,你不是說你在泰國都講英文嗎。而他回應道:「gosh,我在這邊這麼久,怎麼可能不會。」

「你好好笑。」

「對啊。」

「謝謝你。」

●專欄「成為法律人之前」:Jin,畢業於台大法律研究所,現為法律從業人員。曾出版散文《行星燦爛的時候》(九歌出版)。科系選擇往往一瞬,但總在懵懂間,你認為的「法律人」應該會是什麼模樣?

本系列專欄將帶你洞見法律工作者的前置養成,包含法律系學生各個面向、生活,同時也一一發現貼在法律人身上的職業標籤!每月一篇,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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