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NFT移民.番外篇】另一種元宇宙:烏托邦主義者的metaverse

(取自Unsplash/Shubham Dhage)
(取自Unsplash/Shubham Dhage)

文/周易正(行人文化實驗室總編輯)

➤戰役正在進行中

元宇宙(metaverse)絕對是這幾個月最熱門詞彙,不但占據各大新聞標題,在股票市場上也是人人緊追不捨的投資標的。以最粗淺但是「普遍」的定義,大家說的元宇宙,其實主要環繞在類似《一級玩家》(Ready Player One)中的想像:一個人類可以在其中「擬真」生活的空間。

以這個基礎想像,我們就已經可以理解大部分股票市場的投資概念,以及大部分這些報導的關鍵字,例如AR/VR(設備、晶片或服務)。這些概念本身都在強調,任何協助我們進入另一個數位空間「沉浸感」的,都是好東西、是未來會熱門的東西。

而近期推波助瀾的還有Facebook為了進軍元宇宙,大動作改名為Meta。這個版本的元宇宙,基本上也是上述簡單想像的「品牌版」。Facebook其實不開心自己逐漸被新世代淘汰,於是重新掛牌希望大家喜歡這個新包裝。臉書希望以自己「既有」的「社群」出發,讓大家戴上眼鏡,以VR/AR(自家產品Meta Oculus)體驗原本的Facebook,說不定,全新的介面可以挽回流散消費者。

(Meta試圖以自家VR裝置結合既有社群軟體,鞏固消費者使用率。)

用《一級玩家》比喻元宇宙,最大的問題不是粗淺,而是的時間點。我們以為等我們戴上眼鏡,到綠洲開始打怪才是戰爭的開始,那就大錯特錯了。烏托邦的元宇宙已經開始戰鬥了,我們不是要在既定的遊戲規則中獲勝,烏托邦主義者要從一開始就獲得制定遊戲規則的權力。

網路一直有N個宇宙,我們在這邊想要說的是烏托邦版本的元宇宙,以及為什麼會有這個版本。


➤弒父之責——現在的網路就是妥協的產物

2013年,XYZ這個頂級域名出現,象徵x世代、y世代、z世代同時在這個世界一起生活/競爭。這些世代對這世界有不同的想像與牽絆,而每個世代的美夢,有可能就是下一個世代的惡夢。

這些世代各自享受了不同程度的網路發展的便利性。賈伯斯(Steve Jobs)一代建立了一個巨大方便的網路世界,帶著iphone,我們可以輕易跨國購物,輕易找到以前可能無法接觸到的全球資訊,也可以隨時跟朋友聯繫。但建立這些便利性的同時,各種不滿與疑惑也開始慢慢累積。其中包括、所有權這些非常基礎的問題。

讓我們從零開始想。當各種網路服務出現時,我們(大部分是X或Y世代)是不是因為震撼於服務的種種便利,因而「妥協地」接受了一些犧牲,最後我們滿足又抱怨地生活在現今GAFA(google、Apple、Facebook、Amazon)統治的世界中呢?

美國四大科技公司:google、Apple、Facebook、Amazon(圖/Openbook閱讀誌 提供)

A.妥協一:貢獻隱私權

無論檯面上或者檯面下,各種社群平台都會以各種方式用客戶資料營利,只要想想為什麼這麼多可以追著你,就算你不是在該廣告提供的網站上,他們的廣告照常出現。這正是因為他們經由cookie、pixel等各種追蹤設備,讓你無所遁形。這件事也是目前網路獲利最豐厚的來源:精準地追蹤你、精準地下廣告。用「個人資料換免費服務」是網路巨頭的潛規則,甚至也成為許多創業者現今設立的預設商業模式。

B.妥協二:奉上所有權

每註冊一個新服務,我們都會鬼上身一樣地一直同意(猛按「下一步」)各種沒人會細看的服務協定。一旦細看,我們常常會驚嚇萬分(我到底簽了什麼?)。比方說,曾經爭議一時但我們又馬上忘記的臉書協定:我們一旦貼文,就表示貼文中的圖文已經授權給臉書。再例如,我們gmail的信件也是理所當的讓google電腦(非人)掃描,找出關鍵字、找出敏感字,讓google找出適合你的廣告,然後在你的信箱旁邊出現,吸引你點擊。

(取自Unsplash/Annie Spratt)

C.妥協三:「文化創意」最終成為「平台」的飼料

除了少數狠角色,網路時代帶給大部分文化人(特別是那些產品可以被數位化的文化人)都是悲劇。文化產業的特性是:前製成本高,複製成本低。而網路時代把複製跟傳輸成本都壓低,趨近於零。簡單說,一本費盡作者、編輯、設計心力所製成的書籍,在數位時代,只需要零秒零成本,就可以複製分享。因此衍生出來的「免費模式」及「訂閱模式」肥了平台,但大部分創作者依舊是苦哈哈。

Apple對於音樂產業的破壞與建立,如同Amazon對書籍產業做的事情,訂閱制壓低了「專輯感」/「書籍感」與「創作者個人收益」,文化事業基本上已經無法脫離低薪的宿命。無論如何,遊戲規則都是掌控在大型科技公司所管理的平台手上,創作者慢慢淪為了平台運作的薪柴。

於是乎,許多人(烏托邦主義者)期待一個新的網路架構出現。不再是由GAFA統治天下的網路世界。能保有網路的種種好處,但不要有那麼多肥了大公司的妥協。這就是另外一個版本的元宇宙,替代上一代醞釀我們的網路的元宇宙。

這個版本的元宇宙,核心技術不是AR/VR,而是區塊鏈。


➤區塊鏈,一切顛覆的基礎:

區塊鏈其實就是著名/惡名昭彰的比特幣得以運行的基礎技術。而區塊鏈的幾種激進特性,有機會建立一個「不再妥協」的網路世界。簡單說它擁有幾項足以改變上述「妥協」的特性:

去中心化:

區塊鏈以「協定與共識」的架構,所有資料全都可以控制在使用者手中,只有在登入時才會將資料掛入。所以隱私權、所有權都會掌握在自己手裡。

NFT:

以區塊鏈的技術,網路出現了具有「稀缺性」特徵的數位技術:每一張畫、每一本書、每一首歌的發行都可以設定發行量,而且每一份副本都有「正本」標章。上一代網路的優點是複製成本、傳輸成本為零,造就了大公司,苦了小小創作者。NFT把現實世界的稀缺性帶回網路,珍藏、版本、複製都不再是理所當然。

藝術家Krista Kim所設計的世界第一棟數位虛擬住宅「Mars House」在NFT市場上以288以太幣(512,000 美元)出售(翻攝自Youtube/Dezeen)

DAO(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去中心自治組織):

區塊鏈上的基礎建設,讓「代幣」(token)有可能有更強、更多樣的應用,例如獲得代幣的使用者可以一同管理一個組織(選票資格),或者成為團體激勵成就的工具(例如寫作平台Matters的LikeCoin[註1])。

LikeCoin支援各大部落格平台,讀者可透過平台點擊拍手按鈕給予LikeCoin,鼓勵創作者(翻攝自Liker.Land)


➤烏托邦世界的物質基礎

目前區塊鏈世界最熱門的應用之一就是Gamfi(遊戲金融,在遊戲中打怪賺錢)。過去在遊戲中就一直有金融行為,例如代打、賣道具,但基本上從頭到尾大部分收益都是落入中心化的平台手中。

區塊鏈的代幣創造了新的遊戲規則。這些遊戲公司大部分不是由向玩家收費賺錢,更不會以廣告模式,而是經由流動性挖礦,增加該組織發行的代幣價值。換句話說,玩家在那邊「玩」,這件事本身就會產生價值,而且會以某種方式回饋玩家。

對,這裡說的是貨真價實的錢,如果在區塊鏈的世界工作真的可以賺到錢,這個世界就算沒有「沉浸感」,對這個世界很多人來說,這可能就是一個更好的世界。

如果「參與」、「存在」就是一種貢獻,區塊鏈就提供了各種新「世界觀」設定的可能。比方說倘若現實世界是「會投資的人才是基本贏家」,那我有沒有可能建立一個「讀愈多小說,愈可以成功」的世界?

總之,由於區塊鏈發展得出乎既有想像、速度驚人,現在已是一個各種想法的遊戲場。重點是,各種遊戲規則正在激進地重寫當中。例如由Proof Of Humanity[註2]發行的UBI代幣[註3]背後的概念,就是要在這個戰爭中,打造出基本收入的新遊戲規則/新社會。

UBI代幣(取自Github)


➤「元」宇宙

Meta這個詞放在不同地方大概有不同意義,在《一級玩家》或者meta(前facebook),目前就是指人類可以沉浸享受的另外一個世界。如果換個角度,以meta-fiction(一般翻譯為後設小說)的meta「後設」意義,故事會不會變成是:當《駭客任務》(Matrix)電影中,基奴李維吃下藥丸、拔掉頸後與母體連結的臍帶(headjacks)、意識到自己從頭到尾都是處在一個虛構故事中,的自覺時刻。

這個自覺時刻也許最重要的意義是:這世界有新的遊戲玩法,我未必需要只玩現有的遊戲。

這種「自覺」式的定義,也許比較適合描述整體以出發的各種想像。


➤「烏托邦」——幻想與現實

「戰役」的比喻或許也應該調整,因為這戰役完全沒有一方爽快全勝,而另一方全盤皆輸。我們可能看到的是一場永遠持續的拉鋸戰:中心與去中心的比例、隱私在誰身上的多寡。

換句話說,烏托邦與其說是一個目標,不如當成量測指標,使用者應該保持警戒:區塊鏈本身讓我們在元宇宙願景中有了更多「自立自強」的新武器,但如何建立下一個世代的網路世界,完全是一個老問題。


備註:

1.LikeCoin:是由讚賞公民基金會(LikeCoin Foundation)推出的加密貨幣,可轉換成法定貨幣。加入讚賞公民的讀者,在支援LikeCoin的寫作平台上點擊拍手按鈕,即可針對作者或單一文章給予LikeCoin,鼓勵創作。

2.Proof of Humanity(PoH):是區塊鏈平台「以太坊」上人類的社會身分驗證系統,結合信任網絡、公開參與、一人一票的民主系統運作。

3.UBI代幣:UBI是PoH的代幣名稱,全名Universal Basic Income(全民基本收入)。

本文為Openbook閱讀誌授權刊登於聯合新聞網「閱讀」頻道。原文為「出版NFT移民.番外篇》另一種元宇宙:烏托邦主義者的metaverse」,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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