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舞禁後的第一場舞會 葉清芳鏡頭下狂飆的1980年代

通過重複曝光的拍攝手法,葉清芳將熱鬧演講場合中狂熱的眾生相,濃縮收攏在作品裡。圖/國家攝影文化中心提供
通過重複曝光的拍攝手法,葉清芳將熱鬧演講場合中狂熱的眾生相,濃縮收攏在作品裡。圖/國家攝影文化中心提供

1980年代的台灣適逢解嚴前後,加上經濟起飛,社會瀰漫著一股變動的熱情與活力。在那段風起雲湧的日子裡,各種政治改革、社會運動等街頭抗議事件陸續發生。國家攝影文化中心推出「線上藝廊」單元—「浸漬的踅音:葉清芳1980年代作品」,邀民眾透過攝影家葉清芳寫實又洋溢詩意的鏡頭,觀看那個激情狂飆的1980年代。

葉清芳1960年生於縣瑞芳鎮(今新北市瑞芳區),1983年世界新聞專科學校(今世新大學)畢業,1986年進入《時報新聞週刊》擔任攝影記者時,適逢台灣解嚴前後,也是各種政治改革、社會運動風起雲湧之際,他拍攝了大量有關示威遊行、街頭抗議的群眾運動現場。葉清芳善於運用慢速快門、重複曝光等技巧,製造晃動模糊、光軌流瀉的失焦和殘影效果,表達現實的混亂、詭異的疏離情境。

葉清芳身為新聞攝影記者,從1986年5月19日黨外人士要求解嚴 的「五一九綠色行動」之後,陸續拍攝了 1986 年 11 月著名的「桃園機場事件」、1987年2月「《蓬萊島》雜誌案」陳水扁等三人出獄現場、1987年2月28 日的「二二八和平日說明會」、1988年5月20日的「五二〇事件」農民請願運動、1988年抗議萬年國代的數場「國會全面改選」示威遊行……,以及 1986 年開放舞禁的第一場舞會。

葉清芳拍攝的群眾運動,沒有流血衝突、鎮暴武裝的混亂場面,對事件主角也不做英雄式的謳歌。「狂飆年代」系列與其說是新聞報導,倒不如說是事件的另類記錄,因此也無所謂客觀或偏頗,而僅僅是一位在場的影像記錄者, 以他主觀視角、擇取景框和意識觀點,為新聞現場留下戲劇性的零星片刻。

葉清芳在工作之餘,也拍了不少生活即景、人文肖像等紀實作品。他拍攝大量與自己生活相關的題材,例如朋友聚會、婚宴敬酒等場景,傳神地捕捉友人相聚酒酣耳熱、嬉笑打鬧的情景,並通過強烈的明暗對比、即興的抓拍視角,呈現1980年代解嚴後期,藝文界人士、攝影記者和年輕人,經常在下班後相約聚會,一邊把酒言歡、針砭時局,一邊釋放內心的苦悶與壓抑。

葉清芳在1987年台北爵士藝廊舉辦首次個展「殘影解像」,1996至1997 法國遊學期間也曾於巴黎 La Laverie Galerie 展出「放浪人生」(Une dose de bohème dans la vie)攝影個展。然而自1988年至1998年,他反覆在攝影記者工作離職又復職,擺盪於新聞拍攝與攝影創作之間,同時也習於在酩酊與清醒的交替中度過晨昏,這種醒與醉彼此更迭的生活型態,到 2001年開設「芳芳大酒家」餐飲店仍然持續,直到2005年肝炎逝世為止。

為使影像愛好者有機會了解葉清芳的作品,國家攝影文化中心「線上藝廊」單元特別邀請學者呂筱渝擔任策展人,將所典藏的作品精選規畫為「浸漬的踅音:葉清芳1980年代作品」線上展覽。此次展覽的內容共區分為小鎮片段、海濱記事、台北況味、人間拾遺、狂飆年代等五個不同的子題,邀觀眾一同來回顧這段歷久彌新的1980年代。

●「浸漬的踅音:葉清芳1980年代作品」線上展覽網址:https://reurl.cc/10mvaG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在浪濤拍打的冬季海灘,葉清芳拍攝藝術家以苦行僧般的肉身,透過行為表演實踐他們的理念。圖/國家攝影文化中心提供
1980 年代髮禁、舞禁、黨禁、報禁等各種禁令陸續解除。葉清芳拍攝 1986 年舞禁解除後,台北市教育局開放的第一場舞會,畫面中汗流浹背的男子正激昂吶喊,揮動緊握的拳頭,用力地擺動身軀,而他身邊的舞客也正隨著現場的旋律,一同熱烈地以手打著拍子。圖/國家攝影文化中心提供
葉清芳於1988年拍攝的〈昇平戲院〉,記錄沒落的戲院成為牛肉場歌舞秀舞台的景象。圖/國家攝影文化中心提供

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
二二八事件 集會遊行 台北

逛書店

延伸閱讀

2024金馬影展《虎毒不》奪奈派克獎!一同回顧歷屆金馬獎香港電影新力量

高雄哈瑪星鐵道園區「鐵道音樂市集」15家創意鐵道便當限量嘗鮮

2024 Pinkoi Design Fest沉浸式聖誕市集鎖定「怪、速、準」禮物商機!七大主題設計品牌

北美館「2024臺北美術獎」公布!邱子晏《曼德拉記憶》勇奪首獎

猜你喜歡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