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褲子的女性禁止在餐廳用餐?130年前,女性服飾革命和單車運動崛起
文/漢娜.羅斯(Hannah Ross)
休想這副模樣出門
飯店拒絕穿褲裝的女性進入
若是十九世紀末激烈抗議的反動分子和散布誤導消息的醫師都阻擋不了女性騎單車,那麼下一個需要提出的問題是,規定女性穿的服飾一點也不舒適安全,她們應該怎麼騎車?芬頓醫師發現了這個問題,形容當時的女性時尚「礙手礙腳」,讓女性無法進行任何體能活動。
原名芙蘿倫斯.勃梅洛伊(Florence Pomeroy)的哈伯頓夫人(Lady Harberton)也舉雙手同意。她多年來致力將當時的長裙和馬甲打入冷宮,並在一八九九年四月五日將這項議題帶進法院。前一年十月,芙蘿倫斯在薩里(Surrey)騎單車,並在奧坎(Ockham)的豪博伊飯店(Hautboy Hotel)歇腳喝咖啡。正準備走向咖啡廳時,被飯店經理史帕拉格太太(Mrs Sprague)擋下不讓她進入:「妳這身打扮不行。」接著芙蘿倫斯就被帶到開放式酒吧,也就是地板上到處是痰液和鋸木屑的傳統酒館,芙蘿倫斯認為這個空間「惡劣,空氣中飄散著烈酒和酒吧的難聞臭味」。
當這間飯店因為違反售酒法遭到法庭傳喚,才明白誰都別想把夫人踢到酒吧。雖然更明確的說法,該控訴恐怕主要源於服裝偏見:史帕拉格太太因為芙蘿倫斯沒穿長裙而不讓她進咖啡廳。對史帕拉格太太來說,芙蘿倫斯這身打扮其實和下半身裸體沒兩樣,因為她穿的是「理性服飾」(rationals),也就是劍橋人偶身上那套丟人現眼的服裝。
理性服飾的形式五花八門,但主要元素是下半身和其他女性服飾南轅北轍,多半是燈籠褲或寬鬆女褲,而不是長裙。這一類褲子皆為短而寬鬆,並於膝下縮窄。
對許多維多利亞時期的人而言,採取過於男性化裝扮的女性很可能變成男人。褲子在十九世紀時屬於男性的專利,以真實情況和比喻來看皆然,而且許多人都希望保持現狀。報章雜誌取笑他們視為對現狀構成挑戰的「新女性」,諷刺專文也經常伴隨女性身著燈籠褲的插畫,圖中的女性不是坐在單車上,就是在單車旁搔首弄姿。
一九○○年的某張照片文字說明寫著「照顧孩子、完成洗衣、十二點整吃午餐」,畫面中女性穿著一件寬大格紋燈籠褲,佇立在她的單車旁,而她那身穿長圍裙的丈夫則是蹲下來幫她繫鞋帶。《帕克》(Puck)雜誌一張插畫中,一位臉色嚴肅的肥胖女性身穿理性服飾、跨坐在單車上,一個體型不到她一半的男人則棲息在她的單車手把上,標題寫著「新女性自騎欺人」(New Woman takes her husband for a ride)。
當時的漫畫家描繪身穿理性服飾的女性背影被誤認成男性,甚至正面也被當成男人。這些人的用意已經很清楚:這些女性是對自然秩序的一大威脅,很需要導正,回歸屬於她們的位置。
自行車業者的觀點倒是相當不同。他們很清楚自由解放的女性是單車業者的收益來源,於是在廣告中宣傳堅強獨立、身穿理性服飾的女性。艾利曼通用(Elliman’s Universal Embrocation)肌肉按摩膏的廣告採用的主角,就是毫不羞愧地穿著燈籠褲、騎單車超越男車手的健美女性,其中一則廣告中,則可見一位男車手在女性超車時自坐騎的椅墊滾落。
《淑女單車族》雜誌讚揚理性服飾對女性的身體自由貢獻良多,卻因為發現某些以理性服飾裝扮的女性姿態「大搖大擺」,經常「在手勢和言談之間散發男孩子氣」而慌張起來,認為這種行為舉止「令人難以置信的粗俗」。從二十一世紀的觀點出發,實在難以理解為何簡簡單單的服飾會引發如此驚世駭俗的反應,也很難想像這種衣著是如何被當作文明的威脅。一名穿上理性服飾而不堪其擾的女性描述,為了獲得眾人對這種服飾的認同,簡直形同「世界大戰」。
哈伯頓夫人不只以身試法,實驗這種被視為妨害風化的時尚服飾,甚至擔當理性服裝協會(Rational Dress Society)會長,嚴正抗議一八八一年起維多利亞時期女性就被迫穿上的服飾多麼笨重危險。自行車的出現將聚光燈集中在女性服裝上,她和飯店的爭執提供一個大好機會,理性服飾因而成為引發當時社會關注的訴訟案,而先進前衛的組織單車旅行俱樂部(Cylcists’Touring Club,簡稱CTC)則幫她將案件帶進金斯頓法庭(Kingston Court)進行審理。
儘管芙蘿倫斯以一身寬鬆褲裝迷倒報章媒體,他們最終還是選擇站在史帕拉格太太那邊,英國司法制度亦然。審理結果出爐,由於豪柏伊飯店並未拒絕服務她,於是芙羅倫斯的控訴不成立。飯店亦為了出庭刻意打掃酒吧,擺上潔白桌巾和花瓶的酒吧照片左右了陪審團的意見。後來CTC採取報復手段,先是從推薦單車飯店清單中移除豪柏伊,更建議女會員記得帶一件裙子,出外旅遊時在理性服飾外套上裙子,以免被思想保守的店家拒於門外。這裡也一樣,非要等到一場世界大戰之後,女性才能身著褲裝在店家用餐,而不用擔心會鬧上法院。
擺脫長裙和馬甲
眾多女性都和芙蘿倫斯一樣,對她們面臨的反對聲浪和嘲諷不屑一顧,繼續穿理性服飾。這些人已經體會過理性服飾帶來的活動自由,也不打算走回頭路,重拾維多利亞女性的傳統時尚。
畢竟長裙加上襯裙就可能重達六公斤,在地板上拖行又會沾染灰塵和細菌,也可能隨時被絆倒,甚至潛藏更致命的危機:某些情況下,女性的長裙會不小心掃到煤油燈,或是太靠近明火,因此被火活活燒死,有些女性則是遭到行進中的推車車輪拖行致死。所以女性不想穿裙子騎單車也是情有可原,穿長裙的唯一目的就是避免你走太遠——也許這是精心設計的一環,而越有錢的人服裝重量就越重,也越不實用。
芙蘿倫斯在《理性服飾報》(The Rational Dress Gazette)發表的文章中,將女性服飾造成的限制和她們「嬌弱」性別的身分劃上等號:「習慣成自然,全世界早就忘了一件事,那就是其實這種行動不便是人為的,致使女性的身分地位普遍較為低下。」
她也直截了當地指出應該由誰負起扭曲女性身體的責任:「一件裙子最寬的部分往往拖在地面,裙襬的圓周寬達兩百多公分,隨著逐漸往上而越來越細,束縛在寬度不比正常喉嚨寬多少的腰圍部位……這種服裝樣式其實正是出於男性之手,不僅漠視人體自然曲線,甚至可以說是背道而馳。」
●本文摘木馬文化出版之《踩動世界的女人:自由、賦權、革新,130年來的女性單車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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