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顆頭顱的歷史》斬首畫面為何挑動人心?
文/法蘭西絲.拉爾森(Frances Larson)
千百年來,死刑台是真實上演生死大戲的終極舞台。十八世紀中期,愛爾蘭政治家艾德蒙.柏克(Edmund Burke)就觀察到一個現象,正在欣賞皇室悲劇的劇場觀眾一聽到附近廣場上有某個元首即將遭受處決,他們就會迅速朝出口衝去。柏克指出,真實的不幸蠱惑人的力量遠比我們對表演台上的苦難劇碼的興趣更強大。這個見解在今天依然適用,但在這個數位化時代,網際網路成為世人觀看駭人處決場面的中介,一方面為我們提供絕對安全的距離,同時卻又讓我們成為第一排觀眾。今天的人會在攝影鏡頭前高舉被切斷的人頭,觀眾則可以在自家觀賞那樣的景象。伊拉克戰爭期間,斬首影片的驚人惑眾能力首度獲得毫無疑問的證實。
九一一事件之後那幾年,隨著英美主導的「反恐戰爭」先後在阿富汗及伊拉克地區展開,一種新的殺人模式驟然出現,讓媒體措手不及:歐洲人和美國人被伊斯蘭好戰集團挾持為人質,據以要求贖金,而後在攝影機前遭斬首。在整個人類歷史上,一直是罪犯因為犯了罪而被砍頭;現在,罪犯卻在駭人情況下斬斷平民的頭顱,而且露骨的處死影片在網路流傳,人人皆可觀看。
第一位美國犧牲者是《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記者丹尼.沛爾(Daniel Pearl)。二○○二年,他在巴基斯坦遭綁架,挾持者發出最後通牒,要求釋放巴基斯坦的塔利班戰士。這種不切實際的最後通牒後來將接連出現。歹徒於二月一日將沛爾斬首,幾星期後,沛爾被處決的影片曝光。三月間,影片開始在網路上流傳。六月,《波士頓鳳凰報》(Boston Phoenix)在網站上提供該影片的連結,結果這個做法受到美國評論界的極端排斥,他們抨擊《波士頓鳳凰報》「罔顧人類尊嚴」,但該報網站終究釀成一波提供影片連結的熱潮,觀看沛爾被斬首死亡的暴力影片是否正確,也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
第二名被人用這種方式殺害的美國人是尼克.伯格(Nick Berg),他也是第一個在伊拉克遭到斬首的美國人。伯格是一名工程師,他在二○○四年四月九日被綁架,五月初遇害。在沛爾慘死兩年後,這次路透(Reuters)新聞社在幾天內就發布未經剪輯的影片。路透社的說法是,為客戶做編輯決定不在他們的職權範圍內。沛爾的處決影片只在CBS新聞網以三十秒的長度播出,相較之下,這次所有美國主要電視新聞網都播放了伯格遇害的影片,儘管影像都在實際斬首畫面出現前停格。雖然傳統新聞媒體自我節制,避免播放完整影片,但這時電視製作人已經變成只能跟在群眾屁股後面走,而不是在報導最新消息。網路使用者在自家的私密環境中,大膽主動觀看伯格遭斬首的影片。
尼克.伯格的處決影片迅速成為網路上被搜尋最多的視頻之一。最初公開影片的是一個與蓋達組織(al-Qaeda)有關連的網站,由於該影片造成的網路流量過高,負責代管的馬來西亞公司在伯格死亡兩天後決定關閉該網站。公司資深主管阿弗瑞德.林(Alfred Lim)表示該網站被關閉是「因為它忽然造成網路流量暴增,占據太多頻寬,導致本公司其他客戶的不便。」在一天之內,伯格的死亡影片成為Google、Lycos、Yahoo等搜尋引擎的搜索排行第一名。五月十三日,美國網路上的搜索詞語排行榜前十名如下:
尼克.伯格/影片
尼克.伯格
伯格/斬首
斬首/影片
尼克.伯格/斬首/影片
尼克.伯格/斬首
伯格/影片
伯格/斬首/影片
「尼克.伯格」
影片/尼克.伯格
伯格被斬首的影片在連續一星期中成為網路上最多人搜尋的內容,在整個五月間則是第二名,僅次於選秀節目《美國偶像》(American Idol)。
伯格的死亡觸發一連串類似的斬首事件,由伊拉克數個伊斯蘭好戰團體策動,並拍成影片在網路上流傳。二○○四年,伊拉克發生六十四起有資料紀錄的斬首事件,其中十七名遇害者是外國人,二十八個斬首過程被錄影。接下來一年中,伊拉克境內被錄影的斬首事件有五起,然後數目一直減少。二○○四年間,獲得最多媒體報導的影片也最讓民眾趨之若鶩。六月,一名美國直升機工程師保羅.強森(Paul Johnson)在沙烏地阿拉伯遭綁架後被斬首,他死後幾星期間,Google上最多人搜索的詞語就是「保羅.強森」。二○○四年九月,英國工程師肯尼斯.畢格利(Kenneth Bigley)在伊拉克被挾持,並於隔月遭挾持者斬首,後來一個美國機構表示,他們在網站上公布的畢格利死亡影片被下載了一百多萬次。一名荷蘭的網站經營者則指出,每當伊拉克的斬首影片發布在網站上,每天的閱覽美國德州、加州和華盛頓州都出現中學教師受到行政休假處分的情事,因為他們把尼克.伯格被斬首的影片播放給學生看。當《達拉斯晨間新聞報》(Dallas Morning News)刊登靜態影像,顯示攻擊伯格的一員,手持伯格被斬下的頭顱(但臉部做了模糊處理),他們表示決定這麼做是因為看到網路世界對該事件的高昂興趣。該報社論指出:「今天本報的讀者投書版都是與伯格有關的投書,其中大部分是要求本報刊登更多伯格被處決的照片。昨天我們收到八十七封跟這個主題有關的投書,沒有一封要求我們停止刊出這種影像。」
❖
當然,我們不可能知道有多少人在下載影片後會實際觀看,不過確實有極多美國民眾想看那些影片並進行討論,特別是伯格的影片,因為他是第一個在伊拉克遭到斬首的美國人,而且他是丹尼.沛爾遇害兩年後第一個在處決時被錄影的人。伯格遇害時,民眾對伊拉克戰爭的支持度剛開始下滑,而那部影片大受歡迎的現象凸顯出在創造新聞話題方面,網路侵蝕傳統新聞媒體的現象已經發展到什麼程度。電視新聞製作人或許對影片進行了編輯,但這並不打緊,因為民眾會自己到網路上觀看影片。網路讓民眾得以透過自行上網搜尋資訊,以抗議主流媒體被有感的「審查制度」箝制的情形,或者藉此隨心所欲地全面擺脫對主流媒體的依賴。無論民眾是認為親眼看到伯格被處決的影片是件「要緊」的事,或只是因為好奇心驅使而觀看,幾乎毫無疑問的是,「群眾」正在取得控制權,或說正在擺脫控制——端賴我們從哪個觀點來審視。
伯格死亡五個月之後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在五月和六月之間,三千萬人——相當於當時美國全體成年網路使用者的百分之二十四——看過一些在電視上播放時會被視為太恐怖、太露骨的伊拉克戰爭影像。那段時間伊拉克戰爭打得如火如荼,局勢混亂不堪,除了伯格被斬首外,還有美軍人員在阿布格萊布(Abu Ghraib)監獄虐待囚犯的照片釋出,以及四名美國的合同工作者在法魯加(Fallujah)被叛軍殺害的相關照片——他們的屍體被拖著遊街示眾,然後懸掛在幼發拉底河上的一座橋梁。媒體上充斥著這種畫面,而且美國人甚至積極蒐羅這類影像:在網路上看過露骨影像內容的人有百分之二十八是主動搜尋的。調查也發現,看過露骨內容的人有半數認為自己觀看那些影像是「很好的決定」。
決定觀看伯格斬首影片與否的問題在網路上被政治化。部落客聲稱自由派新聞媒體大肆播放阿布格萊布的駭人影像絕非偶然,而這確實嚴重削弱了布希政權在伊拉克問題上的公信力。同時,在部落客眼中,那些媒體對伯格事件的報導太有限,而且拒絕播出完整的斬首影片,藉此迴避這個議題。伊文.馬洛尼(Evan Malony)指出:「媒體一下說我們必須看阿布格萊布的虐囚照片,才能了解戰爭的恐怖,可是伯格被斬首後,他們又說我們無法承受真相……媒體讓我們看到阿布格萊布的醜陋事實——我認為他們這麼做是對的——可是拒絕用相同方式處理伯格遇害的事件。」傑.羅森(Jay Rosen)教授說得更明白:「他們沒有把所有東西呈現出來給我們看——刀子、喉嚨、尖叫聲、掙扎的情景,以及被舉起來拍照的頭顱。可是來自阿布格萊布那些令人作嘔的照片卻不斷出現。」
其他一些網民承認觀看處決影片純粹是好奇使然,沒有更「高尚」的目的。一名匿名網友表示:「我們幾乎無法相信一群人可以無情到做出那麼殘酷而獸性的事,只有親眼看到才能證實這點……觀看這種影片令人百感交集——主要是被害者明顯的恐懼和痛苦令人感到不堪,還有對那種血腥的厭惡感,以及對行兇者的憤怒等。」同時,網站編輯們對於公開這種內容也表達出類似的複雜態度。他們公開這種影片可能是因為他們致力打擊恐怖主義(民眾應該看到),也可能是因為他們反對主流新聞媒體實施的「審查制度」(民眾有權看到)。「驚恐網站」(shock site)公開這種影片則純粹為了提供陰森恐怖的娛樂,跟他們播放其他暴力、挑釁影片的目的一樣,都是要吸引顧客(來看啊!)。
在斬首影片吸引到的觀眾中,有些人是毫無歉意地觀看,有些人雖然內心充滿疑慮,但還是忍不住看下去,而網路為所有人提供了匿名性。攝影機為觀眾承諾某種程度的超然,且只要鍵盤一敲,畫面就能立即出現,這種雙重性使那些影片更加無遠弗屆。如同軍事分析家羅納德.瓊斯(Ronald Jones)所言,光靠一台錄影機和網路連線,任何小小的好戰團體都可以塑造出「國際性媒體事件……獲致驚人的戰略衝擊效果。」確實,就恐怖攻擊而言,在攝影機前把被害者的頭斬斷是極有效而且極具效率的策略。這種做法所需的金錢、訓練、設備、武器、彈藥非常少,除了最初的挾持行動之外,不需要仰賴任何複雜而且可能出差錯的協調工作或科技,而做出來的結果又非常容易傳播。根據另一名分析家馬汀.哈洛(Martin Harrow)的說法,那種策略「具有最大化的能見度、最大化的影響力,而且會引起最大化的恐懼。」
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
逛書店
延伸閱讀
猜你喜歡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