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宥翔/笨蛋,問題在開發!

笨蛋,問題在開發!圖/房子Fangtzu
笨蛋,問題在開發!圖/房子Fangtzu

業和大多數業務類型完全不同

103年年底進入房仲業,也十一年了。朋友們知道我們這一行總是很忙,關心之語不脫此類:「這麼熱(冷)還要帶看,真辛苦!」「今天帶很多人看房子嗎?有空回我一下。」

就連這一行的形象廣告,也幾乎離不開「幫買方圓一個成家的夢想」。這就是一般人對房仲工作的想像——帶看、找房子。

逛書店

但事實上,房仲業和大多數業務類型完全不同。像汽車、保險、代銷、珠寶等行業,商品都是公司準備好的,房仲業則截然相反,扣除少數自動上門委售的屋主,幾乎所有房源,都是業務自行「開發」來的。

房仲業分算業績的方式是:賣方加買方的總佣金除以二,開發人員占一半,銷售人員占一半,我們稱為「半泡」。帶看是無可迴避的體力活,開發仰賴的是人脈的維繫與經營,一個物件成交,銷售與開發均分一半業績,還是當開發方更為輕鬆。那能不能銷售自己開發的案子?沒錯,如果開發與銷售都是同一人,則獨占佣金,我們稱為「全泡」。

房仲業有句行話:「房子會自己找買方。」無論是公司官網上的預約看屋,或是打現場廣告看板電話來的,這些買方全部歸開發方。他們通常比較有誠意,成交機率高,更勝於街上辛苦派報來的,或從公司資料庫盤點來的。

所以業績好的業務,幾乎都有同樣一個模式:先多接託售的案子,然後預約買方很多,常常全泡,業績倍數成長。

可以說,房仲業務的日常,幾乎都圍繞著開發打轉。每日心裡頭那句苦悶的吶喊,不只是:「怎麼沒有買方啊!」更多時候是:「怎麼沒有人要給我賣房子啊!」

最怕屋主要你先「估看看」再決定

然而,在所有開發來源中,最揪心、最折磨人的,就屬「來店(電)估價」。

賣方對價格的理解,要嘛高於行情,要嘛落在行情高點——這是人之常情,業務也只能從善如流,建議一個較貼近市場行情的價格,然後廣告先上架,邊賣邊調整。

最可怕的是,屋主要你先「估看看」再決定是否給委託。問題就在這裡:為了爭取委託,估太高,甚至估得比屋主預期的還高,案子接進來也很難賣掉;估太低(或者說屋主覺得低),委託自然接不到,沒案子賣又比案子貴更沒用。

年資淺的時候,吃了不少悶虧。曾騎車好長一段路,到屋主社區估價,認真做了完整的行情分析報告,卻只換來一句:「哼,要賣這種價格我自己賣就好,找你幹嘛?」

是啊,估高也不是,估低也不是,估行情區間也常常不是。那最後這種案子會落到誰手上呢?當業務,一定得習慣「一將功成萬骨枯」——屋主比較完各家估價後,終於甘心簽委託,而且為了避免尷尬,往往會刻意避開之前接洽過的業務,隨意走進門市,而這時接到委託的,就是那位整天沒行程、留在店裡值班的同事。

更諷刺的是,那還常常是專任委託——只給一家賣,屋主也不能自售,大幅提高了業務的成交率。這也是我認為開發比銷售更重要的關鍵:房子有專任,買方可沒有專任,辛辛苦苦經營的買方,可能剛好看上非公司委託的物件,而跟別家業者成交。

多年下來我養成了一種近乎膝反射的反應:每當業績落後,盯著螢幕上的買方名單,苦思他們究竟要找什麼物件時,我就會立刻敲醒自己——

「笨蛋,問題在開發!」

所以,如果你身邊有親友在做房仲,你想關心到心坎裡(或是痛點),不妨換個方式問:「你現在手上有幾件庫存?」「今天跑了幾組開發行程?」「這個月接幾件委託了?」

我敢保證,他們一定會震驚地看著你:

「你怎麼會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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