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腎醫師/善終,由得了自己嗎?
有錢可以享受生活,可以買很多東西,但人生即將走到終點時,財產在身邊是好事嗎?一個人對於錢財的安排,也許會左右他能否安詳離開。
從容面對自己人生最後一個階段
任何患者到了病危時刻,只要沒有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醫護人員就會執行氣管插管、電擊或是壓胸的CPR。一般人在有意識的情況下,事先簽署同意書,法律上會尊重其決定,但若沒有,這個重責大任便落到了家屬身上。家屬在六神無主時,多半會尋求醫護人員的建議,而我們站在客觀立場,假使患者為癌症末期或疾病已無法治癒,會委婉向家屬解釋急救過程只會徒增痛苦,無法改變最終結果。聽到這樣的解釋後,大部分的人會選擇放棄繼續急救,讓患者平順離開。
八十五歲的陳爺爺,年輕時從事土地買賣,手上握有市區多筆高價土地和透天厝,自從得知患上胰臟癌第四期,就有計畫地將財產慢慢轉移給後代,但自己仍保有最值錢的一棟豪宅。每回陳爺爺住院接受化學治療,總是登記單人房,然後西裝筆挺地入住,身邊隨時有兒子或孫子陪伴,查房時會感受到一家和樂溫暖。
在得知癌細胞已四處擴散無法控制,陳爺爺準備進入安寧病房,並將名下最後一棟房子均分給三名兒子。他自己簽署了放棄急救同意書,同意在無法呼吸或心跳停止時,不施行氣管插管或電擊及壓胸CPR。看著他面對人生最後一個階段,仍能保持從容的態度,我心中很是佩服。
一個周末午後,陳爺爺開始陣發性呼吸困難,意識逐漸模糊,血壓更是漸漸降低。也許是家人彼此間的默契,這天大家都推掉瑣事來到病房,在窗外夕陽餘暉下,爺爺嚥下最後一口氣,面容看起來就像睡著般安詳。整個期間溫馨且平和,家人們即使不捨,對於這無病痛的臨終安寧,也深感欣慰。
醫師宣布死亡時間後,家屬與護理師著手幫爺爺更換衣服,讓他換上鍾愛的深色西裝,帥氣結束他不平凡的一生。
所有家屬一致決定務必搶救到底
一周後,七十五歲的黃伯伯住進同一病房,肺癌末期,已無治癒的可能性,目前接受姑息治療。
他是一家上市公司董事長,住院前仍每天上班,凡事親力親為,此次因急性敗血症合併休克及腎衰竭住院。年紀大伴隨轉移性腫瘤,他的免疫力非常差,急性敗血症加上器官衰竭,大幅提高死亡風險。值班醫師當天就告知家屬院方的評估,並詢問若到危急關頭,是否需要急救、電擊,氣管內管插管?雖然黃伯伯本身意願不高,但所有家屬一致決定,無論如何務必搶救到底。
治療過程極不順利,即使已用上最強抗生素,白血球依然持續上升,升壓藥劑量愈調愈高,腎功能卻逐漸下滑。入院第三天,尿液在使用了大劑量利尿劑後仍無法排出,代謝性酸中毒加上全身水腫,使黃伯伯的呼吸變得費力,與家屬討論後執行連續血液透析。
洗到第三個小時,血壓驟降,黃伯伯心跳開始變慢,逐漸昏迷。醫療團隊再次與家屬溝通,是否仍要急救?腫瘤細胞已多處擴散,急救無助於延長壽命。家屬討論後,仍堅持原來的想法,因為他的財產尚未處理妥當,更沒有預立遺囑,所以請醫護人員竭力救治。
在所有家屬堅持下,團隊總共急救了兩個小時才宣告放棄,結束黃伯伯人生最後卻是最痛苦的兩個小時。大體護理時,護理師告訴我,伯伯的肋骨應該斷了好幾根,我只能點頭表示無奈與不忍。
醫療的本質是救治,更是減少傷痛,可一旦由立場各異的家人決定病患的臨終,有時事情就會變得複雜。如何在醫療及情感上做出平衡的選擇,考驗醫療團隊與每位家屬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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