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zel/舌尖上的罪人
暴飲暴食成為教會的眼中釘
「吃飯皇帝大。」這句話想必人人從小聽到大,我自己更是它虔誠的信徒,肚子餓的時候幾乎什麼都做不了。論語說:「食不厭精,膾不厭細。」孔老夫子都有此言(儘管他的本意是指祭祀供品),熱愛美食彷彿是人性,我們吃貨從此也有了大吃四方的底氣。
然而,在中世紀的歐洲,這類想法可千萬不能宣之於口。在基督教世界,「貪吃」屬於大罪,約五世紀開始就成為「七宗罪」的固定成員。為了阻止信徒暴食,教會還廣為宣傳生前吃太多之後下地獄的待遇:魔鬼會在你面前擺滿美食,讓你看得到吃不到;或者讓你張嘴就有蛇蟲鼠蟻跑出來,永遠無法吞嚥──比起來中國地獄的標準好像溫和多了:吃太好沒關係,只要沒剩菜就不用受罰,浪費才是罪呀!
實際上在《聖經》當中,上帝和耶穌都沒有明白指出貪嘴與罪孽間的絕對關係。但在〈創世紀〉裡,夏娃是透過吃,使得人類被永遠逐出伊甸園,所以貪食從此隱隱和罪孽關聯。中世紀優秀的國王往往餐桌簡樸,例如法國的聖路易平時只吃豌豆和粗麵包,必須出席宴會就在酒和醬汁裡摻水,以防自己吃得太奢華濃郁;王公貴族最愛的烤肉串會被他拒絕,要求拿去轉送給窮人。聖路易只吃粗茶淡飯的事蹟被視為榜樣,古人認為,正因國王吃得純潔,所以其他謹言慎行、不與人口角、敬重神明等等美德才會油然而生。
顯然聖路易的高尚太難學習了,中世紀大部分君主對食物有著截然不同的作法。貴族們的最愛當然就是肉,烤肉、燉肉、火腿、香腸、燻肉,筵席上高蛋白才是王道,吃膩了就配點紅酒、乳酪和雞蛋,最後再以甜點收場;要是感覺胃有點堵,那就再吃點糖漬水果或果醬幫助消化!由於美食太難令人罷休,飽到喉嚨了還意猶未盡嗎?那就去催吐吧,吐出來再吃新的,讓肥膩鮮香的滋味不斷經過舌頭,徹底滿足味蕾的歡愉享受。
怪不得教會將「貪吃」列為罪孽了吧!在資源匱乏的中世紀,貧農連粗賤的黑麵包都吃不飽,豪門卻把食物當作娛樂。考量到資源分配嚴重不均,暴飲暴食成為教會的眼中釘,追求美食漸漸與貪婪、無恥掛勾,吃相也成為檢驗靈魂的一大標準:吃得太急、太大口、太大聲都給人慾壑難填之感。是故現代西餐禮節格外講求優雅的小口吃,如此才能儘量把「吃」和「貪」切割乾淨。
食慾竟成為性別歧視的要員
此外,在老饕的餐桌上,搭配的飲料也要慎重。水在中世紀上不了台面,一則潔淨的水源難尋,二來無法彰顯身分,酒精才是搭配大魚大肉最好的解膩飲品。但三杯黃湯下肚,理智與文雅往往蕩然無存,在觥籌交錯、賓客眾多的大宴上,風流韻事必會自然而然展開,是以「貪吃」和「淫慾」又漸漸成為焦孟不離的惡魔姊妹。而肉食來自牲畜野獸,吃太多的肉使人聯想到攝入太多非人的獸性,小小一個「吃」,竟從此演變為萬惡淵藪了!
但一味的禁止還是不能阻擋人類飽腹的美夢。教會不讓吃,那我們想一想總可以吧?於是中世紀文學開始出現「烏托邦」的描繪,也就是人間的理想樂土。那片美好的大地總是食物滿坑滿谷,樹上除了熟透的水果,還長了臘腸烤雞和乳酪;草地上會長出餅乾麵包,河裡流著牛奶和葡萄酒,水井中噴出蜂蜜酒,地上一顆顆的不是石頭,是火腿和水果塔;路上來去行走的豬和牛散發著烤肉香,背上還插著刀,方便行人隨割隨吃,天上的熟雀鳥會自動掉進人口中,魚群游向人的途中會自行炸熟……這個「美食烏托邦」的形象幾乎不分國界,差別只是不同語言的記述時常會帶點地方特色,例如英國和德國的河裡還會流啤酒,義大利的樹上會長出乳酪餃子。暗黑童話《糖果屋》的原型,大概也就是兒童界的烏托邦吧!
不過,光是能隨意吃飽還不夠,在烏托邦裡的食物也有分等級,太「低賤」的口味不會出現。例如窮人才會吃的山羊肉,或者同樣發出羶臊味的狼肉、狐狸肉,口感差的馬肉、貓肉等等,連豌豆、橡實、蘿蔔等貧民食品統統不准進。最受人夢想的高級美食則是禽鳥,例如天鵝、雉雞、山鷸──我想這些鳥肉也未必好吃,只是外型漂亮,常人很少吃過,這才引發人們幻想中的渴望吧。
可笑的是,因為貪吃的種種負面聯想,食慾竟連帶成為性別歧視的要員。中世紀認為女性要比男性貪嘴,特別對甜食有無休止的胃口,愛吃的女人是性慾旺盛的女人;由於糖很昂貴,又使女性增加了「奢靡」的罪孽,導致男性只敢喝酒吃肉,不敢公開多吃甜食,以防被嘲笑有娘娘腔的嫌疑。
行筆至此,我不禁再次慶幸自己生在現代,想吃就吃,沒人會在我點菜的時候碎念地獄之刑,也不怕大啖布丁時被懷疑是個色情狂。在物資普及的時代,就讓我們別想那麼多,只要能把食物吃乾淨不浪費,就已經是美德啦!
●本文作者為Podcast頻道《時間的女兒:八卦歷史》主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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