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芸英/視障不是只有一種樣子──陳敬鎧「裝盲詐保」案實錄(上)

圖一:各面額鈔票的正面左側,均有浮凸效果的盲點圖案。( 圖/司改會提供)
圖一:各面額鈔票的正面左側,均有浮凸效果的盲點圖案。( 圖/司改會提供)

「你們憑什麼這樣判我,你們用明眼人的眼光決定一個看不到的人,這等於判所有的者死刑……」2018年2月14日二審宣判,前手球國手陳宥憲(原名陳敬鎧)刑事上訴案,撤銷原4年10月之有期徒刑,改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聆聽判決後,他胸腔感到一陣痙攣,冷靜的外表開始瓦解,聲嘶力竭吶喊。當天剛好是西洋情人節,這無疑是最糟的禮物。

宥憲的父母基於保護兒子,希望他待在家裡,免得節外生枝;但太太宜蕎認為,「這時候你更要讓別人知道,原來視障者可以做很多事。」

兩股力量拉扯間,他聽從太太的建議,站起來,走出去。除了繼續從事按摩工作,照樣每周四晚間到愛盲基金會教「體適能」課。

視障老師的體適能課

教室由一間偌大的會議室清空而成,其中一面牆掛著十幾根手杖,牆角的滾筒和瑜伽墊則是上課器材,寬敞的空間散置幾顆彈力球,早到的學生有的聚在一起聊天,有的做伸展操……每個踏進教室的人都會報上自己的名字,其中一人聽到某人的名字主動上前,「我剛好要還錢,我給你一千,可以找我六百嗎?」

新台幣鈔券的設計隱藏許多巧思,不,不是藏,而是堂堂正正的亮在其上。各面額鈔票的正面左側均有浮凸效果的盲點圖案:100元是1個直徑0.3公分的圓點、200元是2點、500元是3點;1000元是1條0.7公分的長形印紋、2000元是2條,以利於視障者辨識。(圖一)

宥憲聽到兩位學生完成交易,拍拍手要大家集合,「上課囉!」

彈力球是個頗富創意的教具,宥憲教「跪球」,即上身直挺,雙膝離地跪在彈力球上,這是高難度動作,「老師,過來幫我」之聲此起彼落。一位身強體壯的男士報出自己超過九十公斤的體重,宥憲調整他的姿勢時,有人故意調侃,「老師,你不要摸到他的『重要部位』喔!」現場爆出一陣笑聲。

課程接近尾聲,教室出現一位行政人員,他以為旁聽的我是勞動部督導;當我說明此行目的是觀察被判刑的宥憲上課情況時,他著實嚇了一大跳,顯然對案子毫不知情,「開玩笑,他是盲人啊!怎麼可能是假的?」我乍聽這消息也以為是玩笑話;直到判決出爐,我的笑泛著淚,逐漸變成一種悲傷。

他從小立志當一名體育老師,幸好這夢想在視障與官司纏訟中,不曾枯萎。(圖二)

圖二:陳敬鎧(穿紅衣)車禍前曾是手球國手。(照片為民國95年,新竹全中運手球賽)( 圖/司改會提供)

離開教室,我回頭看一眼門口寫的「陳宥憲」老師授課,那是官司之後改的名字。司法的障礙與歧視,就從認識「陳敬鎧」案開始。

改變人生的那一晚

這樁「裝盲詐保」案源自於一場車禍。

2009年12月24日深夜,就讀彰師大體育系三年級的手球國手陳敬鎧被國小施姓老師撞成重傷,他依眼科醫師開立的診斷書,取得重度視障手冊,並向投保的三家保險公司(明台、南山、國泰)申請理賠,共領取522萬元保險金,同時以過失重傷害為由,對肇事者提出刑事告訴,附帶民事求償。

倉皇中,家人幫他找到一位律師,律師建議從過去的得獎紀錄和獎狀推估自己的身價,並考量從此中斷運動生涯,前途無「亮」,最後敲定1384萬元賠償金。

就在畢業後實習尾聲的一個早上,一連串的車聲劃破清晨的寧靜。沒多久,急促的敲門聲響起,「陳敬鎧、陳敬鎧、開門、開門……」他打開門問:「什麼事?」對方是彰化縣警察局刑警大隊,「你犯了詐欺罪。」敬鎧非常驚恐,「你們有證據嗎?」對方拿出一張紙,但他看不到內容,警察開始搜索屋子,隨後將他帶走。

原來肇事者無法接受龐大的賠償金,且敬鎧外觀看起來不像盲人,懷疑其中有詐,遂私下進行長達一年多的跟蹤與偷拍,包括他在學校行走、在操場跑步、教小朋友打桌球、與同學跳團體舞等「疑似」正常人的行為,逕向保險犯罪防制中心檢舉。

彰化地方法院檢附肇事人蒐證的影片和照片,行文原醫院鑑定其視力。眼科陳醫師看到資料非常震驚,因為陳敬鎧到醫院都坐輪椅,怎麼能跑又能跳呢?為了回應法院,她再度做鑑定時竟推翻原診斷稱,「無法證明此病患視力不良。」陳敬鎧這才遭警方以犯罪嫌疑人身分帶走訊問,隨後被羈押。

那年他二十出頭,同學們大好前途正要展開,他的人生卻像落幕了。

楊正華律師挺身,義務辯護

因緣際會下,敬鎧在台灣盲人重建院認識楊正華律師。楊律師為人正直,一身傲骨,決定義務為他辯護。近十年來,她帶著敬鎧南征北討,找遍專家、醫師,證實他罹患的是罕見的「大腦性視覺損傷(CVI)」。意即,大腦受到傷害而導致的視覺障礙。

法庭攻防的主軸圍繞在肇事者偷拍的照片和影片。

重建院老師、特殊教育專家出庭作證指出——「失明」不等於「失能」,視障者失去的僅是視力,但仍可藉由不斷練習和其他感官瞭解周邊環境,例如聞到咖啡香推測附近有咖啡廳;聞到滷味猜測旁邊有小吃店;在騎樓聽到叮咚聲,裡面飄出一陣沁涼的風,大概猜得出是便利商店……重建院副院長張自也出庭作證,該院每年招收十六到二十名中途失明者,受訓後,高達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學員順利重返職場。

其中一段是敬鎧實習時教學生打桌球的影片,敬鎧頻頻說,「好棒,你打得很好!」法官匪夷所思,「你看不到,怎麼知道學生很棒?」

敬鎧回答,「因為球都在桌上彈跳,我沒聽到落地的聲音啊!」「很棒」不也是一般教學常用的詞彙,即使失敗,老師仍以此激勵學生,再接再厲。至於敬鎧能與學生對打,乃因他有光覺和色塊覺,看得出球移動的速度和方向。不過敬鎧為自己叫屈:「影片拍到的,是我成功的動作,那是經過無數次失敗累積的結果;但我揮空拍的畫面,對方都沒拍下來。我合理懷疑這些影片經過剪輯。」

在法庭上,敬鎧得不斷陳述自己看不到,卻遭法官強勢反駁,「你說謊!」這種被打趴再爬起的循環過程,猶如薛西弗斯的巨石,永無止境。

多次坐在旁聽席的台灣盲人重建院督導葉昭伶發現,法官和律師的視角完全不同。法官推定:「敬鎧不是盲人,他看得到,所以做得到。」律師團和視障專家則不斷舉證,「敬鎧是盲人,但看不到的他是如何做到的。」兩方針鋒相對,沒有交集。

一審宣判前,法官問楊律師,「你要不要勸勸你的當事人,如果他認罪,我可以輕判。」楊律師回:「我的當事人真的看不到,如何認罪?」法官轉而訓斥敬鎧,「你還這麼年輕,你究竟要騙到什麼時候?你看看這些影片,你看得到啊!」敬鎧含冤莫辯,無奈的回答:「我沒有騙人,如果我看得到,那該多好!我比任何人都希望自己看得到。」

2014年7月30日陳敬鎧詐欺罪成立,一審重判四年十個月。

律師認為,檢察官和法官都缺乏非視覺經驗,他們從「刻板印象」自行認定盲人不可能從事某些活動,如果做到那些他們認為不可能的事,就不是盲人。這是偏見判決。(圖三)

圖三:法官,視障者不是你所認為的樣子──司改會製作的海報。( 圖/司改會提供)

盲人,不是只有一個樣貌

二審法官的看法和一審相去不遠,不過較特別的是,一位檢察官的妹妹也是後天失明者,這讓律師團燃起一絲希望;然而她卻是被困住的視障者,很少出門,檢察官反而依此指控,「被告確實是一個明眼人,請庭上給予有罪判決。」在法庭觀察的司改會申訴中心主任蕭逸民指出,當檢察官語帶哽咽地描述其視障妹妹的狀況時,法庭的天平已經傾斜。

司改會組織倡議部主任陳梅慧認為,社會上多數人把視障者打成同一個樣貌,這是陳敬鎧案最核心的問題。

她還發現判決不少矛盾之處,像是特教老師舉陳敬鎧在重建院曾撞到該院雕像、按摩床及隔鄰突然打開的門為例,說明敬鎧低視能狀況。但法官認為,不能以敬鎧撞擊物體行為,判斷他的視力值。梅慧說,「那麼法官也不能以被偷拍的影片認定敬鎧萬國視力值在出險理賠標準0.02以上。」

再換個視角,既然法官認定敬鎧是假盲人,那麼看得見的他怎麼沒發現別人偷拍?時間還長達一年,這是多麼有趣的事!

曾在二審為敬鎧辯護的盲人律師李秉宏表示,視障者在熟悉的環境和不熟悉的環境所呈現的樣貌完全不同,這就是為什麼敬鎧可以在校園走路、在操場跑步,在醫院卻坐輪椅的原因。

另外,法官覺得敬鎧長得不像盲人,「請問,盲人有既定的樣子嗎?」很多人以為「全盲」就是眼前一片「全黑」,其實「全盲」有很多類型:有人看到的世界像萬花筒般的碎片、有人看到糊成一團、有人看到亮晃晃的影子、有人看到如毛筆多沾了水將宣紙暈成潑墨……事實上,為數不少的全盲者仍有光覺。(圖四)

圖四:個性開朗的敬鎧(左),公開暢談加入盲棒隊的經驗。( 圖/司改會提供)

李秉宏對同是盲人的敬鎧竟因失明後生活能力強而遭定罪,無奈地說,「這不但是冤案,也是悲劇。」

「知道」不等於「看到」

楊聖弘是位「資深」的視障者,目前在一家身心靈診所擔任心理師。他說,視障者不必「看到」但可靠經驗判讀而「知道」。

經他一說,我腦海掃過幾件舊事。

有一次,我們一群明眼人到視障者家訪談,其中一人可能覺得對方看不到便隨意躺在沙發上,事後這位視障者問,「那天,你朋友是不是太累了?」我問他怎麼這麼說,「因為他的聲音是從斜下方傳過來的。」

我的一位同事家有視障兒。有一次回家,貼心的兒子立刻跑來接她手中的重物,「咦,你怎麼知道我買這麼多東西呢?」他說,「我聽到塑膠袋摩擦的聲音啊!」

我還曾帶男性視障者進廁所,但他說可以自己走出來,原來是透過「風灌進來」的方向順利找到出口……他們都是重度視障者,正可反擊法官認為萬國視力值0.01以下不可能做什麼行為的謬論。

不過,聖弘覺得這是一個「有影片有真相」的時代,肇事者偷拍乃人情之常。若設身處地站在對方立場著想,「假如我被一個看起來正常,卻宣稱自己是因事故造成眼盲的視障者要求賠償上千萬,應該會想辦法自救,或許也會這麼做。」

二審定讞,暫緩執行

2018年2月14日二審宣判──陳敬鎧案刑事詐欺部分改判一年二個月。

敬鎧氣憤難平,以悲愴的語氣說:「醫學科學已經證明我眼盲,你們憑什麼這樣判我?我做了多少努力才活到現在,這一路走來多麼折磨人,就因為你們沒看過視障者運動,就認為視障者只能在家裡當一個廢人嗎?一場車禍造成眼盲,這是我的錯嗎?是我願意的嗎?當你真的看不到,有勇氣像我這樣爬起來嗎?」他含著淚,喘著氣,音調越拉越高,最後發出怒吼。

一位陪同出席的特教老師感嘆,法官從人性的貪念為出發點質疑敬鎧為了保險金詐欺,殊不知,他投保的都是基本款——汽機車強制險、學生團體平安險、醫療健康險。

然而,法官對於肇事者提供的影片已先入為主形成巨大的心證,凌駕於所有專家學者的醫學及科學鑑定之上,導致最後刑、民事計四個官司,均以敗訴告終。(圖五)

圖五:各方聲援「冤案告急」記者會。( 圖/司改會提供)

歐陽修在〈瀧岡阡表〉中有一句,「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假如法官有一絲絲「求其生而不得」的慈悲心,全力以赴為被告找生路,那麼判死刑也無話可說。然而法官卻抹煞無罪推定,只想「不能縱放」而沒想到「寧縱毋枉」,令人遺憾。

高雄地方檢察署發出執行命令,傳票備註欄記載,如欲聲請易科罰金,需先將犯罪所得522萬餘元繳清。

敬鎧父親得知消息,立刻打電話拜託楊律師,「我跟你借六百萬好不好,我不忍心讓我兒子進去關,他青瞑,會被欺負,我一定還,求求你求求你……」但楊律師不允許自己接受法院對敬鎧詐欺有罪之冤案判決,以堅定的口氣回絕,「我不借,我要奮鬥到底,敬鎧不能入監,不能繳回犯罪所得才能易科罰金,沒那回事。」重重掛下電話。

律師團在召開的「刑事執行調查庭」極力為敬鎧辯護,最後檢察官以「南山案上訴第三審還未受理」為由,暫緩執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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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芸英/視障不是只有一種樣子──陳敬鎧「裝盲詐保」案實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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