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酷最終極的收藏方式:放到博物館!走訪阿姆斯特丹博物館
【文房百寶】
文/送潮人
博物館內的收藏品對於多數參觀者來說,都有一種明顯的距離感,這種距離感一部分是來自於隔著玻璃而無法觸碰,另外一部分是這些藏品一定有著重要的意義或價值,而最特別的是我們會不斷地老去,而它們在我們身後長久的未來還將迎接一代代的人。以此見證藝術的永垂不朽。
是趣味收集,還是收藏?
無論是古董還是新的物品,藝術文化價值的差異範圍都非常巨大,對於常見物品的趣味愛好收集,例如旅遊紀念品,品牌限量商品等,通常比較難形成具有文化傳承價值的藝術品,雖然曾經不乏有一些可以反映時代的特殊商品,但是真正意義上的收藏,往往需要更多內涵。
趣味收集與收藏,並沒有明顯的分界與分類方式,對於私人收集、收藏家尤其如此。然而若是要成為博物館館藏,特別是在某一地區甚至是世界上有名的博物館,那就意味著這些物品足以成為全人類共同的資產。
看見全新的高度
無論是主動購買或者是接受捐贈,入藏博物館的物品必然經過相當程度的審核過程,同時要經過研究整理,才能書寫說明並且陳列給參觀的民眾。而在此刻,這些物品就晉升到有教育與傳承意義的文物或藝術品!
規模越大的博物館,藏品數量與多元性也越廣,以這次筆者參觀的阿姆斯特丹國家博物館(Rijksmuseum)而言,藏品超過一百萬件,每年參觀人次名列全球前三十名(對比國立故宮博物院院藏70萬件,全球參觀人次為前十)[註]雖然重要收藏多為十七世紀的畫作,例如林布蘭的《夜巡》、維梅爾的《倒牛奶的女僕》,但是也收藏很多亞洲的重要文物,例如11-12世紀的銅製納塔羅闍像(印度神祇濕婆以優雅姿勢單腳踩在達剎身上,周圍有一圈火環)。而臺灣現代的藝術家姜義才老師,則是在捐贈給該館傳統水墨成扇作品後,於今年在其中一間展廳展出。當中幾件折扇上有筆者的題記,深刻感受到作品的餽贈、販售給私人,與進入博物館有何等巨大的差異!
林布蘭是荷蘭多數人認同該國最偉大的畫家,為巴洛克時期能深刻觀察人性,並且以如同舞臺燈光效果的光影,呈現具有極大張力畫面的藝術家。收藏有這樣作品的美術館,對於亞洲古代與當代的藝術也是有著濃厚興趣,而這次看到自己以往可以把玩題寫的扇子,變成玻璃櫃後的展品,收納於有大量世界一流藝術品的博物館中,讓我對自己以往參與創作的態度有了不一樣的體會與反思。
關於永恆的典藏
在現今快速變遷的社會當中,許多人的收藏其後代不一定願意承接,因此較為有價值的部分往往就只能夠透過拍賣公司,或者是藉由其他古董商轉賣出去,原來許多有系統的收藏品又會流散到各地,如果遇到不幸的狀況可能還會損毁或者是丟失。此外,如果沒有出版或是放置在公開的網路上,也會讓世人錯過這些獨一無二的作品。
相較於人的一生,文房百寶或是其他藝術品多數都能存留更久,這些物品最終極的歸宿是博物館,在這種地方能夠受到更專業的保存跟修復,以及展示呈現,並且除了借展之外,大部分都會留存在安穩的庫房或者是展示廳中,有些在數位化之後,更是在全球各處都能隨時隨地仔細觀看。據說張大千有一名句:「凡經我眼,皆為我有。」當看到博物館典藏介紹的那一刻開始,就如同我們擁有了這些美好的藝術品!
註
參考由英國《藝術報》發布的「世界參觀人數最多的美術館列表」,國立故宮博物院名列第9名,阿姆斯特丹博物館則是第28名。
●專欄「文房百寶」:送潮人,來自桃園,大學與研究所專攻工程科學與天文學,曾有多次翻譯科普書籍與演講、展覽經驗,喜愛古典文學、藝術與服飾等,平素裡也略有涉獵。期望能將自己生活體驗中,美好的、趣味的所學及感受,逐一向大家分享並多多交流。每月一篇,敬請期待。
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
逛書店
延伸閱讀
猜你喜歡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