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童/一顆章魚小丸子
先生確診,小孩居隔在家上線上課程。我成了出入採買、外帶餐食的唯一人選。在一輪又一輪嘗膩附近餐飲店的食物後,決定遠征夜市。先生吃虱目魚肚粥,小孩們選意麵,我則選了章魚小丸子。
六顆小丸子酥脆閃亮,美乃滋、海苔、柴魚味香,撲鼻而來。嚥下五顆之後,十分滿足。我將盒子裡的最後一顆推向兒子:「你要嗎?」兒子欣然點頭。餐桌另一邊女兒向我瞥來一個疑惑的眼神:「那我呢?」
兒子體型瘦高,點心消夜或者高熱量違禁品都無法讓他體重產生波動。女兒青春期特別在意體重,雖然愛美食,經常督促彼此「要節制」。衡量孩子的需求條件,我裁決小丸子歸給兒子。
細細思量,覺察這麼做有偏見。我大可以自己吃完六顆不剩,畢竟那是我的晚餐。也可以把最後一顆平分為二,兄妹各半。就算為了女兒的身材著想,也應該是分給她之後,由她自己決定要不要吃。萬一女兒把我分享食物的動機理解為「分享愛」,那她會不會感到不平衡?正在猶豫之際,兒子吃下那顆章魚小丸子。
餐後我向女兒「懺悔」,說會再補償她。她嘟著嘴說自己不在意。
曾在青少年表現出來的「不在意」吃過虧,因此女兒口中的不在意像警報器發出尖銳高分貝的聲響。我立馬騎機車奔向夜市,再買一盒章魚燒。我想彌補的,不只是食物,更是身為女兒的一種失落。
想起6月1日讀到聶辰所寫的〈身為女兒的課題〉一文,道出女兒面對母親分財產時重男輕女的沉重心情。我也有所體會,但我更希望能夠破解「重男輕女」的價值遺傳。
兒時父母離異,父親選擇唯一的兒子哥哥,媽媽則含辛茹苦撫養形同被遺棄的四個女兒。父親過世時沒有留下遺囑,但媽媽卻在喪禮之後要求姊姊們和我交出證件印章給哥哥辦理遺產。事後姊妹們收到國稅局的遺產核定通知書才得知,四個姊妹得到的遺產「總和」,不及哥哥獨得的十分之一。所謂的「平分」,只存在於法律條文吧。
母親從小就常跟我們提到,當年外公過世的時候,她如何委屈地回娘家「蓋印章」。外公留下來的田產都是七個舅舅分得,因為女兒是「潑出去的水」。每每提及此事,她就抑鬱難過。但媽媽怎麼忘了年輕時的委屈,從她自己不認同的「重男輕女」的受害者轉變為加害者?前陣子她自覺年事已高,應該要思考百年之後的事。一開口,竟是問我:「以後房子都給大哥好嗎?」
願那顆章魚小丸子,燃盡我體內重男輕女的餘毒。不論兒子女兒的條件需要為何,我定要公平對待他們。
那盒沒人在意的章魚燒進了冰箱。第二天,我因研習提早出門。女兒把章魚小丸子烤熱來吃,還分了兩顆給她爸爸。看來她不只在意媽媽的愛,也在意滿滿柴魚香的章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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