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欣怡/不就只是一把傘,愛與責任都是多餘
我從小就掉東掉西,家母常罵我:「如果不是有脖子把你的頭黏住,你連頭都會搞丟!」好可怕的畫面,家母到底在想什麼!
其實我也不想一直掉東西,我真的盡力了。比如雨傘,下雨天出門當然會撐傘,若回家前雨停了,只有一成雨傘能帶回家,其餘都忘了。我曾經花費相當的金錢與努力,想要扭轉掉傘的懊惱。
逛書店
大學時,假期後北返,經過台北火車站對面的大亞百貨公司(時代的眼淚),逛到雨具專櫃,突發奇想:「如果買一把很貴的傘,我一定會很珍惜,絕對不會弄丟!」於是在我二十歲那年,一碗陽春麵才十元,我竟然花了六百五十元,買一把非常漂亮又有氣質的蘇格蘭紅綠格紋傘,撐著它,就像走在牛津大學的校園,那麼的高級。
買傘後隔天,我參加一個跨校營隊,晚上睡覺時,我把傘放在床上,緊緊抱著。他校同學不解:「睡覺就睡覺,幹嘛抱雨傘?」我哼了一聲,懶得解釋。沒有人可以理解我守護雨傘的決心!只要跟它形影不離,就不會弄丟。
營隊很好玩,結識許多新朋友。三天後,回到宿舍,把髒衣服都洗好晾好,總覺得哪裡怪怪的。想半天才恍然大悟,是我的雨傘!我那把高級雨傘才三天就弄丟了!
不久後,我又再接再厲,買一把黃色的傘,在淒風苦雨的文化大學,像擁有自己的太陽。當然,再耀眼的太陽,也敵不過我的忘性,我又搞丟了。
那之後,我沉寂好幾年,只買最便宜的傘,甚至接收朋友的破傘,只要能擋雨就行,它願意待在我身邊,已經感激涕零。
直到某次在華山文創看見一把設計師的傘,透明傘面畫著一道彩虹,跨過城市天際線,貓咪在上面跳躍。這把傘根本寫著我的名字!我現在賺錢了,也成熟了,一定不會把傘弄丟!買!
傘確實好好珍惜著。有回颱風驟大,得冒著風雨把車子移去安全的地方,我挑了把破傘衝出門,太太追在後面,幫我撐開那把傘,關心大吼:「撐這把!這把是好的!」我連忙把傘搶過來抱在懷中,罵她:「這是設計師的傘!很貴!」然,萬物無情,我捨命保護的傘,終究還是離我遠去。
關於「掉傘」,我徹底看開,傘跟保溫瓶一樣,都是消耗品,不用買太貴,丟了就到便利商店買一把便宜的。反正萬物都不屬於我,愛與責任都是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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