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好/用一支筆寫走笨蛋兩個字
那年升上中學移動學區,班上同學全是陌生人,無人知道我讀小學時,考試成績總在個位數停留。
每當拿起書本,心飛到他處探險,腦袋常在點頭碰撞桌面時回神。
逛書店
有天在一本善書裡,遇見讓成績變好的處方:念書時,眼睛讀,手跟著寫。先拿鉛筆逐字抄寫,等到白紙變成整片鉛色,再分別換上藍色、紅色原子筆寫。字跡印刻,顏色堆疊,直到紙張覓不著空白處,再換一張白紙繼續寫。
為表達對紙張敬愛與珍惜,最終放進敬字亭焚燒,一切算完成。善書進一步解釋,以前讀書人正是如此傳達敬惜紙張的。
我想擺脫笨蛋標籤,於是照著處方進行。
文字隨著手寫,輸入腦袋產生能力,我漸漸聽懂老師的話,明白書本上的知識。考試前那疊寫滿字跡的紙張,厚度超過一本教科書,理論上該拿到離我家好一段距離的敬字亭焚燒了。然而,那時的我沒有能力獨自抵達,又不敢求助大人,那疊沒焚燒的紙只能在心裡燒,同時恐懼功夫沒做到底,考試結果將延續個位數。
考試時順著題目寫出答案,簡單兩字一路伴隨。後來看到老師批閱在卷上的兩位數字,確定紙張燒不燒無所謂,寫滿字跡是用心的證明,持續手寫是關鍵。
如今與「笨」字保持距離,算是努力的人。近來創作陷入寫不出來的苦惱裡,我拿出紙與筆,決定重啟當年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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