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惠風/中了彩券之後

小學時,愛國獎券第一特獎的金額不知是二十五萬還是五十萬,老師出了「如果我中了一百萬」的作文題目,要小朋友寫出自己的夢想。

同學們有人說要利用這筆天文數字環遊世界,有人說要買《王子》雜誌,有人說要去吃冰淇淋吃到撐,有人要把錢交給父母運用,也有人說要買房子(忘了是誰,但現在想來,那麼有投資眼光,用一百萬購買台北市鬧區那時不過幾十萬的房地產,現在應該是鉅富了),我忘了自己的夢想是什麼,但好像對於要買《王子》雜誌的同學有些鄙夷,覺得太俗了,要買,至少買《學生科學》雜誌才比較有水準……

回家後,興奮地問母親的想法,沒想到曾在家中養雞養兔貼補家用的婦產科醫師母親,淡淡地說她會把一百萬存進銀行,拿利息來貼補家用,讓我覺得焚琴煮鶴,掃興到不行。

前些日子威力彩二十七億出爐,我提出了「如果中了二十七億,今天你還會來上班嗎?」這個問題問醫院同仁,大人們的回答跟小朋友不太一樣。

技術員A說:「當然不會,馬上辭職。」

主任B說:「我會帶老婆天天旅遊,玩遍全世界。」

技術員C:「還會來上班啊,要低調。」

深入思考的話,這議題還滿嚴肅的,曾有報導說美國青少年金融教育賦能機構統計顯示,約七成的得主會在五年內破產;我無法證實這種說法的正確性,但想像中應該至少有些人確實會因此破產。

2017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研究行為經濟學的理察.塞勒說人們會依取得錢財的來源,將之分為「付出辛勞所得」、「工作獎勵自我」和「不勞而獲」等不同的「心理帳戶」。當人們從得獎、繼承財產這類方法得到錢財時,因為屬於「不勞而獲」,在花費這些從天而降的錢財時,更容易失去理智,更容易選擇性忽略價格而揮霍一空。

《金錢心理學》書中,也提到不同來源(如工作、獎金、樂透、繼承、偷竊……)的錢財,就算是相同數目,我們的使用方法卻會不一樣;當來自工作這種正規薪資,我們就會放在房租、水電、支付帳單這種正常開銷,當來自意外之財,尤其像是中樂透這種「玩樂來的錢」時,就會用在享樂的事物(如賭更大)上。

繼承也有類似的故事,從法律界聽到了好多子孫覬覦父母財產,甚至於把父母告進法庭,「我不過是提早花我應得的遺產」這類故事時,會覺得台灣法律特留分規定(無論立遺囑人如何分配其遺產,每一法定繼承人,都能得到一定比例的遺產),頗有討論空間。

扯太遠了,回到樂透,沒有人在中獎時會覺得自己有朝一日可能破產,但從另一方面想,如果自己人生的目標就是賺夠錢退休,有一天,也許三四十歲時,突然中了樂透,提前達標,那人生後面這些時日該做什麼事情呢?還要工作嗎?如果工作的目的不是錢財的話,該是什麼呢?

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大問題,但對我來說,為了保護自己,重要的事情只有一個,嗯……就是,為了不破產,只好不中樂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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