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芳怡/她喝白酒,我酗情歌

幾杯白酒後,老同學終於壓不住咬在齒縫中的問題,眼神迷離地開口。

「明明念了那麼多年音樂班音樂系,將近二十年的音樂訓練,當年畢業門檻是四十人編制的管弦樂合奏曲耶。」

見我沒反應,她皺眉頭,「我說妳啊,為什麼不繼續創作,當老師也好啊,一頭栽進流行音樂?」

她呆了一下,好像發現自己愈說愈兇。

「最糟的是,如果寫歌賣錢就算了,妳居然是在研究沒人聽的老歌。」我猜她是想用這句話來打圓場,卻沒想到發射的刺更多。

夜有點深,我不確定她是微醺時發發牢騷,或是有意開啟長篇大論。她的臉頰泛起油光,眼神真誠。

照理來說,我應該要感覺受傷,然後激動地自我辯護。然而我在她的詰問中,辨識出某種奇妙的善意,與她的質疑同樣來自安穩的、單一價值取向的小世界。我聳聳肩,嬉皮笑臉望著她說,「妳忘了喔,我想當美魔女啊。接地氣有益身心健康,談情說愛保持青春美麗,所以開始研究俗濫的情歌,才意識到原來自己是個庸俗的人,我也很無奈啊。」

她瞪我,搖了搖燙得水波閃亮的頭。我趁機稱讚她的髮型設計師,她立刻開心地講起她的學生和學生家長對她新造型的評論,轉眼就忘記剛才的話題,也沒發現我已經躲進自己的思考裡。

老同學擁護的,和我投身的,是不同的音樂種類。沒有誰對誰錯,沒有孰優孰劣,不同而已。受眾不同,生產流程不完全相同,語彙文化各有堅持,各有審美價值和評判標準,如此而已。

有人失去嚴肅音樂會食不知味,有人沒有通俗音樂就活不下去。任何樂種都一樣,有人討厭,有人愛,也有人什麼都聽,都有其存在的必要。

而我,我不一定喜歡每一首我研究的音樂,卻明白每一首流行歌曲的誕生都帶著渴望,渴望找到最多知音,而且比起嚴肅音樂更不甘孤芳自賞,更怕寂寞。

流行歌的生存姿態何其迷人,既維持存在感,又不願打擾人。樂聲翩翩入耳,詞曲琅琅上口,適合眾樂樂也適合獨樂樂,可以配飯可以下酒,可以沉思可以放空,也可以辦公事做功課。歡喜難過、興奮失望都有歌曲可以相應,樂聲帶來感動,帶來安撫與慰藉,有時就只是帶來聲音,讓人記得自己還在呼吸。

流行歌是很厲害的玩意兒,厲害程度和愛情不相上下,讓人一見傾心,或日久生情,發現時都為時已晚,莫名其妙在腦子裡面牢牢糾纏,緊緊揪心。

音樂背後有理論,愛情背後也有規則,都可分析,乃至可按表操作。懂玩的人成績不會太差,深諳操作之道的人結果多半大好大壞,而平凡人總想複製成功,學著創作暢銷金曲,按照教戰守則燃起愛火,但最動人的事物,卻常出現在打破規範、不合邏輯的時刻。

每個年代每個地區,都會以人類集體意識與潛意識的龐大力量,藉由音樂人的技藝和聽眾的行動,共同製造與篩選出與最多人共振共鳴的通俗音樂。流行音樂回顧過去、預言未來,更是專屬一時一地的,眾人的聲音。

我不打算告訴老同學,對於最通俗最芭樂的流行音樂背後的集體力量,我深深敬畏。她啜了口白酒,突然意會到我失神已久,正打算碎念時,我輕輕對她眨了眨眼,「嘿,妳聽得出店裡播放的,是哪一首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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