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春美/打蚊子

今夏蚊子狡黠許多,拍動翅膀多數不出聲,待察覺被叮咬,往往來不及拍打。即便拍死牠,皮膚已隆起一個腫包。於我,疼痛可以輕忽,癢,教人坐立難安,單以萬金油、曼秀雷敦等塗抹,僅是表皮涼涼的,難以舒緩,我通常以指甲在腫包處再壓出十字深痕,或者米字痕,然後沾鹽巴用力搓,這時水楊酸才發揮鎮癢療效。有一次,和藥師聊及此,勸說此舉不當,萬一破皮細菌感染,易引發蜂窩性組織炎,建議擦抗組織胺,止癢效果不錯。

說到止癢,我想起阿母在晨運時結識的老友,她送數小盒自製紫雲膏,說消腫止癢效果佳。我對那偏方質疑,加上膏藥的當歸麻油味道極濃,不願身上有任何氣味,棄置一角,都忘了它的存在,然而母親每每說得像神藥般,老問我用了沒,我總支支吾吾。好吧,先拿孫女來試,額頭撞出腫包,身體蚊子叮咬,一塗見效,果不虛言,連幼兒園老師都稱奇。

小孩細皮嫩肉,蚊子識貨,而我,不知是酸性體質,加上體溫稍高之故,或蚊子本對我的肉質情有獨鍾,其口器簡直是一把西洋劍,有時隔著衣服,照樣刺穿。掌臉,打手,拍腿,啪啪啪,見蚊屍,炫耀一番,若逃逸,悻悻然。某日上網,螢幕跳出日本一臉書粉絲專頁「滅蚊奇招」篇,根據實驗研究,雙手「左右夾攻」拍擊,此舉蚊子易逃。原來蚊子的飛行習性採「上下移動」,「上下拍擊」的手勢滅蚊,能大幅提高滅蚊命中率。欣喜試了又試,戰績不佳。我想,只要眼明手快,上下拍左右拍,差別不大吧。一文友向來施苦肉計,說是讓牠停七秒,吃飽飛不動了,每打必中。還有一長年薰習佛法友人,對著飛進屋內的蚊子說「阿彌陀佛」,蚊子竟乖乖地飛到指尖上,讓他請出門。我沒有菩提心,不但不願布施,還生瞋恨心。

昔日,鄰居一男孩,與我年紀相仿,國小二年級時因日本腦炎過世,悠忽半世紀,他母親在旁廳白色帷幕外跪地哭嚎的影像,映現如昨。蚊子傳播的疾病令人害怕,即便叮了只是腿上幾顆紅豆冰,但那個衛生習慣差的年代,發癢抓破皮,不多時就潰爛化膿。童年時,常見母親深夜扯亮天花板懸吊的大燈泡,輕輕移動幾個歪斜趴伏的身軀,理好交疊的腳脛,然後以雙氧水一一消毒瘡口,最後,踮起腳尖,勉力伸手將一塊塊黑藥膏在燈泡上輪流熨貼溫熱,待膏軟,撕開紙膜,貼上。爛瘡在母親的手裡一顆顆結痂,新瘡一顆顆又起。

只要是蚊,管他三斑家蚊、環紋家蚊或白頭家蚊,都教人難以容忍,只想讓牠斃命,最好從地球上絕跡。最恨的是,將睡未睡,頭上盤旋,嗡鳴擾人清夢。聞其聲,黑暗中雙手拍擊,落空,似在前額在鼻尖在臉頰在耳邊,甩掌,每每未果,坐起開燈,暫時安靜了,牆壁亦未見蚊影,一抬眼,以邪惡之姿掛在天花板,無奈關燈,不旋踵,又來了,聲音忽遠忽近,幾次後,身心俱疲,投降,蒙被子睡覺。

家裡陸續買了三支電蚊拍,使用一段時間,不是電路毀損就是電池漏液,沒信心再買了。至於點蚊香,無疑是抽二手菸,早已不用,倒是想起國一讀沈復〈兒時記趣〉一文「又留蚊於素帳中,徐噴以煙,使之沖煙飛鳴,作青雲白鶴觀」。只是沈復當年點的不是鱷魚蚊香,他將蚊擬鶴,我則拿來哄騙孫女面對打針的恐懼:乖,不用怕,大人生病打蜜蜂針,小孩打蚊子針,護理師阿姨會準備蚊子針,癢一下而已。

某日逛超市,角落矮架上有電蚊香、除蟲芳香劑、捕蚊燈、充電式電蚊拍等等,家有二孫,多方顧慮,仍選擇電蚊拍。電擊時,啪,久違的一聲脆響,聽起來格外過癮。有一回正要出門,一蚊子不知死活,眼前悠哉晃蕩,為得那啪啪聲,耽誤了些時間亦快哉。也曾見蚊子停駐牆壁,大可一掌拍打,好好欣賞那一抹蚊子血,然我將蚊拍輕輕靠在牆上,啪,聲音療癒,蚊屍落地,復仇般爽快。

電蚊拍實在好用,飛行之蚊,即便行蹤忽隱,持拍左右來回或上下揮動,遲早得一啪聲,若偶得微焦味,更教人愉悅。如今,為免上廁所時,蚊子來襲,不便撲殺,眼睜睜任其逃逸,不論有蚊無蚊,先持蚊拍揮動淨屋,驅魔灑聖水般,旮旯亦不疏忽,如此通常可得啪啪五六聲。

日前開車途中,廣播主持人吳淡如談起蚊子:遠在中南美洲的尼加拉瓜出現驚天一幕,遠看像是龍捲風,近看卻是成千上萬的蚊子……聽聞至此,疙瘩掉一車上。想起童年時,鄉間水蚊多,成群結隊撲面而來,稍不小心還會飛進眼睛,吃進嘴巴,我們常以面盆抹肥皂揮捕,不一會兒,裡面就黏附了密密麻麻的黑點。不知當地居民如何對付這陣「龍捲風」,我腦海裡倒是出現進化版面盆,一部直升機,緩緩垂降一張電網,張開後圈住蚊陣,來回甩動……

但是,有一種蚊子,悠哉閒適慢飛,有時一隻,有時兩隻三隻,忽而不見,旋又出現,狀似挑釁,那是飛蚊症。儘管吃葉黃素,少看3C產品,多年來還是無法消滅牠們,只能和平共處。懊惱的是,我曾在拍打蚊子時,飛蚊來攪局,該打的不打,打了不該打的。

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
當代散文

逛書店

延伸閱讀

王以安/蔥仔蒜田裡

梁正宏/天使之吻

jc/巴黎我愛你──奧運揭幕式的電影安那其

林育靖/父親的眼神

猜你喜歡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