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保護到期 「福爾摩斯」變公共財可改編翻拍
風靡全球的偵探小說「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等經典作品1日在「公眾領域日」(Public Domain Day)隨著美國著作權保護到期而成為公共財。
美聯社報導,蘇格蘭作家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1927年撰寫的福爾摩斯偵探全系列小說的著作權保護到期,代表所有人不需經著作權利人同意,就能重新發行、改編、表演或翻拍這些作品。
「福爾摩斯」的著作權原本在面世75年後到期,但1988年的「著作權年限延長法」(Copyright Term Extension Act)讓這系列作品的著作權保護又延長了20年。
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著作權保護專家表示,儘管許多主流作品的著作人利用這20年的延長保護又賺進可觀收入,但此法「適用所有商業可行性已消退的作品」。
杜克大學著作領域研究中心(Center for the Study of the Public Domain)主任珍妮佛‧詹金斯(Jennifer Jenkins)在2023年「公眾領域日」部落格文章中寫道:「對1927年的大多數作品而言,沒有著作權人因為延長著作權保護獲利,但這些作品仍因不好的理由受限。」
四分之三個世紀的著作權保護意味著許多作品如今已消失,因為著作權人不再享有經濟效益,別人也無法使用;杜克大學將這類作品列入失落名單,包括弗萊明(Victor Fleming)執導的默片「肉體之道」(The Way of All Flesh),以及布朗寧(Tod Browning)執導的默片「午夜之後的倫敦」(London After Midnight),以及1927年默片年代結束後發行的第一部有對話的有聲電影「爵士歌手」(The Jazz Singer),艾爾喬遜(Al Jolson)在「爵士歌手」中塗黑臉演出,引發種族歧視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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