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你記得自己是種過大麻的少年

大麻植物(圖/Unsplash)
大麻植物(圖/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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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知道自己這次行為錯在哪裡嗎?

錯在我是臺灣人。

要如何避免下次自己再犯同樣的錯誤?

移民。

還有什麼想要說的?

荷蘭、加拿大、美國都可以,連泰國也開放了。臺灣是落後國家。

14歲的弟弟走進少年法庭[註1],隔著防疫透明隔板,在圓桌的另一邊、法官的正對面,垂頭坐了下來。

法官從卷宗裡翻出一張像學習單的白紙遞到弟弟面前,問他,你真的是這樣想的嗎?

「學習單」其實是少年調查官請這些非行少年寫下的行為自述書,調查官無所不用其極地透過各種方式想要了解少年們的內心,最後提出調查報告交給少年法庭參考。

大多數的少年都不會在自述書上寫太多東西,頂多就是「很後悔」、「希望法官原諒」、「以後會努力控制自己」等等簡單的句子。弟弟寫得也很精簡,但相較其他少年們,回答的內容也未免太真心話了,如果這是在成年人的世界,很容易被貼上「毫無悔意」的標籤。

但少年法庭的法官和我們說過,這種願意透露內心想法的小孩,透露的多或少都沒關係,反而會在他們身上看到最多的希望。他們可能是同學不了解、老師不了解,家裡的人也都不了解的小孩,現在坐在少年法庭裡,圍著一張圓桌,沒有高下之分[註2] ,調查官和法官要努力成為了解他的最後一群人。

成年人種被發現不出這幾種管道:警察在外國購毒購物網站巡邏找到臺灣IP,同時在國內購物網站鎖定反覆詢問並購買植物燈具,但又明顯不是農民的人,交叉比對身份;又或者民眾反映某偏僻民宅日夜燈火通明,干擾作息,警察於是秘密埋伏觀察,發現出入份子混雜、行跡可疑,考慮偽裝成購毒者想盡辦法接洽,然後調閱電費資訊,發現該民宅電費在短時間內暴增⋯⋯。接著聲請監聽,監聽確認各項情資可靠,最後聲請搜索,搜索的時候人贓俱獲。

以上是最理想的情形。但弟弟不是這樣被抓的。他先透過VPN變更自己的IP,到完全無中文介面可選擇的外國網站下訂極少量大麻種子。再來是燈具,他沒有網購,直接去了五金行買鎢絲、買燈泡、買變壓器⋯⋯,自己組裝改造照明設備。而種植大麻的地點就在他自己房間,媽媽在事發之前,不曾察覺任何異狀。過程中沒有被監聽,也沒有被搜索。

弟弟之所以被警察「破獲」,是因為他開始種大麻之後,在telegram自己開了一個群組,分享每日植栽紀錄,吸引許多網友匿名湊熱鬧追蹤。這個群組被其中一名警察滲透,警察假裝有興趣獲得種植資訊,佩服與鼓勵的偽裝下,弟弟掏心掏肺給出了實名個資。

採收大麻。(圖/Unsplash)

簡單來說,如果沒有那些佯裝的讚歎、虛偽的肯定,警察是抓不到弟弟的。

弟弟此刻坐在法庭裡,矮矮壯壯的身形,穿著運動短褲和舊舊的籃球鞋。他主動從口袋掏出手機,交給身旁的媽媽。媽媽還沒坐下就急著和法官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我真的沒有發現他在做這種事,他回家都關在房間裡不出來⋯⋯。

法官和他說不用緊張。媽媽把弟弟的手機收進自己的包包裡。過程中,媽媽可能按到了手機的什麼按鍵吧,邊框到處碎裂的螢幕發亮,明顯可見一條粗粗的黑影。

少年法庭的男生女生們,常常都有著一支比我們每個人都還要新還要好的手機。但弟弟顯然不是那一種。

開庭前我們都依照法官的指示,詳細看了少年調查官蒐集的所有資料,包含歷次的訪談紀錄,還有國小每一位導師給弟弟的評語、國中每一科的成績單。

評語都是四字套語,稱不上正面,硬要說的話,大概勉強算得了「中性」。至於成績就是不好不壞的樣子,就像PTT上的網友時不時會發問:班上第1名的同學、前3名的同學、最後1名的同學⋯⋯,現在在做什麼?但不會有人關心第18名、第23名⋯⋯,到底是誰或者變成了什麼模樣。


為什麼想要種大麻?

有成功嗎、種了多少?

你自己有吸食嗎?什麼感覺、知道對身體不好嗎?

因為好玩。有成功。五六顆裡面成功一顆。有吸過一次。吸完就睡著了。知道。

弟弟回答法官問題的時候雖然一直低著頭,但下意識挺直了身子。

去哪裡學種大麻的呢?

為什麼會在網路上分享?

大麻種子很貴吧,你的錢哪裡來的?

網路上。因為好玩。零用錢,省吃儉用。

弟弟回答的內容都不多,筆錄一問一答,書記官打字的速度完全跟上了他的語速。一連串問題結束後,法庭暫時擁有了一段全然安靜的空檔。法官摘下眼鏡,貼近桌面翻著卷宗。

弟弟繼續挺直腰桿了好一陣子,發現沒有動靜,才放鬆變回駝背的姿勢。他偷偷抬起頭想要看看四周,卻和我對到了眼。

我有一種奇妙的感覺。小時候被大人責備的時候,我也會用「好玩」當作解釋一切的說詞。

好玩」的意思往往代表著:我有我自己的理由,可是我開不了口。我不知道能不能說,也不知道你是不是能夠接受的那個人。

不要小看小朋友,他們想的常常都沒有比大人少。

弟弟在這裡所謂的「好玩」究竟指的是什麼?

我覺得我大致明白了,法官也知道了。

法官重新戴上眼鏡,攤開卷宗裡的telegram群組截圖,遞到弟弟面前,和他說了長長一段話。

弟弟聽完以後抬起頭直視著法官,然後又很快的從口袋翻找出用過的衛生紙。他擤鼻涕的同時,胡亂往眼眶抹了一通。

媽媽則拿出一包新的衛生紙偷偷塞到他手裡。

法官和他說的是,你的種植紀錄寫得很好很嚴謹耶。你看你還貼標籤,寫這是實驗組、這是對照組。你在學校是喜歡自然課的嗎,還是生物課,我看你工程也滿厲害的欸,手很巧,是誰教你改裝燈泡的。你能力這麼不錯,長大後沒有留在臺灣,很可惜吧,可是⋯⋯,可是出國也很棒啦。啊你英文夠好吧,你都看得懂外國網站了⋯⋯。

大麻完成品。(圖/Unsplash)

弟弟之所以種大麻,要的或許不過就是被看見、被認同。我們每個人在那樣的年紀,一定都希望在學校裡過得順風順水,做一個有朋友而且受歡迎的人。可惜常常事與願違。

掌聲和笑容是同儕給不了他、老師給不了他,警察給了他,但又其實沒有真心想要給他的東西。直到來到法庭裡,法官才親手遞上。

當然,在成年人的世界,種大麻目前仍是不得易科罰金的重罪,所以也不可能純粹給予勉勵,就讓弟弟回去。開庭的後半,法官花上很多時間「講道理」,講美國大麻只有在部分的州合法,荷蘭和泰國也都不算全面合法,網路上有很多資訊是錯誤的,要懂得自己查證,人云亦云很危險⋯⋯;而你身在臺灣,沒有辦法,那就要遵守臺灣的法律。如果你不滿意,想要改變,那只能讓自己長大變得夠強,去成為能改變這些事情的人,而且等你長大說不定想的就不一樣了⋯⋯。

「都知道了嗎?我希望以後不要再看到你了。」

「如果今天你滿18歲了還做這些事的話,後果很嚴重的喔。」

弟弟看著法官眼睛,點了點頭。

他走出法庭後,法官低聲地問我們:你們覺得他有把後來的訓話聽進去嗎?

我說,有吧。法官於是也輕輕點頭,轉了身回去。

我真正的意思其實是,我覺得他如果有把前半段的稱讚一直記著,那即使沒有後半部分,我們也都不會再見到他了。

備註

1.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第1項: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之記事或照片,使閱者由該項資料足以知悉其人為該保護事件受調查、審理之少年或該刑事案件之被告。因此,本篇已進行完整去識別化,所有情節並在不影響閱讀的情況下,適度修改,刪除或異動任何可資辨認身份與案情之資訊。

2. 臺灣的少年事件處理法採取協商式審理,法官並不會坐在法台上,與韓劇《少年法庭》不同。詳細參見司法院相關問答說明: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654-2739-b17f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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