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台版東尼獎「台北戲劇獎」爭議:參賽資格、評比標準等4大議題一次看
自從台新藝術獎轉為推薦性質之後,公開評比性質的表演獎已經消失多時。表演藝術界一直期待能有獎項來肯定傑出作品,並引發討論與重視。今年,台北市文化局將舉辦第一屆「台北戲劇獎」,首屆涵括作品獎、個人獎及特別貢獻獎等共設立11個獎項、13個名額,總獎金高達270萬元,期望能推出媲美美國劇場榮耀的「東尼獎」,將台北戲劇產業規模推向更高、更美好的境界。
這個號稱表演藝術界引頸期盼逾二十年的當代戲劇界獎項,日前已結束報名(2024/5/1-6/14),業界人士也對於獎項抱持期待與關注,然而,辦獎並不容易,爭議也在所難免,。本篇報導由AQ廣藝誌深入探討「台北戲劇獎」帶來的議題,包含「參賽資格的場地限制」、「評審制度」、「官辦戲劇獎」、「技術獎項的設定」等,不只釐清主辦方的解釋,同時也訪問與整理「全民大劇團團長謝念祖」、「故事工廠執行長林佳鋒」、「北藝中心董事王孟超」、「表演藝術聯盟理事長陳錦誠」看法與觀點。(編按)
議題一:參賽資格的場地限制
首先,第一個議題是關於參賽資格的場地限制。根據文化局公布的報名規定,作品必須在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台北市公有房地劇場(包括公營、公辦民營及標租公有房地之劇場)演出三場以上,才具備報名資格。換句話說,在私人劇場或其他空間演出的作品則無法參賽。
對此,表演藝術聯盟理事長陳錦誠表示,場地限制雖然可惜,但因資源、預算和評審委員有限,全面納入各場地實際操作困難。然而,他強調,第一年試辦只能在既有條件下盡量囊括優秀作品,未來可以考慮放寬場地限制,或設立補救機制,例如評審委員發現其他優秀作品後,主動推薦參賽。
故事工廠執行長林佳鋒指出,限制在公有場地有助於確保參賽作品在製作規模、卡司陣容、行銷票房等方面達到一定水平,這實際上為戲劇獎設置了初步篩選門檻。他坦言,一定會有遺珠之憾,建議在第一屆結束後,大家可以檢討放寬場地限制的可能性。
全民大劇團團長謝念祖也認為,公有場地的演出具有一定的規模與專業水平,這是一個合理的初步篩選門檻。他同時認可其他場地可能有精彩的作品,但目前需先明確哪種方式最為可行。
北藝中心董事王孟超則提到,場地限制會排除許多非典型劇場的演出,例如台北藝穗節的大部分作品因在私人場地演出,無法參賽。然而,若要納入這些作品,恐怕現有的預算和評審規模無法負擔。他認為,首屆獎項重要的是先跨出第一步,未來在資源允許下再逐步調整。
綜觀以上受訪者意見,大多認為場地限制雖有不足,但在目前情況下,是唯一勉強可接受的辦法。他們主張先辦成第一屆,再逐步改善。
第二個議題:關於評審資格
本屆台北戲劇獎的評審團由專家學者、藝評媒體組成看戲觀察團,提供評分與意見,並進行投票。此外,也公開徵選觀眾代表參與評審。目前共有161位觀眾報名,經過遴選後,選出十名「觀眾代表」參與獎項初審階段。然而,這個篩選過程也引發了對「標準為何」的質疑。
陳錦誠認為,設計這樣的制度是「在乎觀眾的意見」,他建議文化局應該說明清楚「觀眾代表」遴選的方式與標準,並公開遴選評審委員名單。他強調,評審的獨立性與客觀性至關重要,若無法建立,獎項將遭受質疑。他希望,第一屆得獎名單若能受到肯定,大家對戲劇獎的持續舉辦才會有期待。
謝念祖認為,「觀眾代表」制度能彌補評審不足之處。因為評審無法看完所有演出,「觀眾代表」的存在可以確保所有參賽作品都有被看見的機會。至於這是否是一個好方法?還需通過實際執行來檢驗。
議題三:官辦戲劇獎,真的可行嗎?
關於官辦的「戲劇獎」,有人提出角色不恰當的質疑。過去表演藝術界曾嘗試推動戲劇獎,找相關企業和基金會來促成,但困難重重,最終放棄。文化部也曾有這個構想,但因多方面考量至今尚未實行。
全民大劇團團長謝念祖表示,民間舉辦戲劇獎固然是好事,但以現階段的資源來看,執行確實困難。最終,台北市文化局提出了戲劇獎方案,謝念祖雖不滿意但可以接受。目前檯面上的大型獎項如「三金」和台北電影節,唯有金馬獎是由金馬執委會主辦,其餘都是官方舉辦,可見官方主辦獎項並非不可行。
故事工廠執行長林佳鋒對於政府主辦戲劇獎表示理解,因為評審委員都是業界的優秀專業人士,他認為不會有偏袒的空間,相信市府會謹慎舉辦首屆戲劇獎。表演藝術聯盟理事長陳錦誠則認為由民間主辦是最好,或由政府委託民間或中介機構來執行。如今台北市文化局主辦首屆戲劇獎,他建議公開評審選任機制與方式,以消除大家對於評選過程是否被政治、政策、利益或其他因素影響的疑慮。陳錦誠強調,評審委員的獨立客觀是最重要的部分。
北藝中心董事王孟超認為政府主辦具備公正和獨立性,沒有問題。他舉例台北藝穗節的推動,官方對創作主題沒有干涉,提供了創作者高度自由的平台。王孟超也擔任過傳藝金曲獎的評審,這是由文化部委託戲曲中心主辦的獎項。台北戲劇獎的評審組成制度也值得參考,初審由五十位評審評比演出,涵蓋專家學者、藝評媒體和觀眾代表,他認為評審的獨立性是可以期待的。
綜合來看,受訪者普遍正面看待政府主辦戲劇獎,但需要說明清楚評審制度產生過程,以釐清外界的疑慮。
議題四:舞台、服裝、燈光一起評比合理嗎?
這次台北戲劇獎包括最佳戲劇獎、最佳音樂劇獎、最佳導演獎等共十一個獎項,其中最佳劇場設計獎將舞台、燈光、服裝造型、聲音、影像等項目歸在同一類別,掀起了不同意見的討論。
林佳鋒表示,從專業角度看,將燈光、服裝設計等項目放在一起競爭不太合理。謝念祖認為技術類獎項很難評比,必須到現場看演出,僅看影像無法評比這些技術細節,把舞台、服裝、燈光歸在同一項更是難以評選。他透露,在諮詢會議裡,有人提議第一屆不頒技術獎,但考量到技術人員在劇場的重要角色,最終官方還是推出了「最佳劇場設計獎」。
陳錦誠表示,劇場設計獎項涵蓋服裝、燈光、舞台、影像和聲音,如果能各自獨立出獎項是最合適的,最低限度也應把燈光和舞台分開來,因為這是劇場的基礎元素,應該獨立各自評比,而不是綜合在一起。
共識:先求有,再求好。
「台北戲劇獎是屬於劇場人專屬的榮耀獎項。」林佳鋒特別強調了台北戲劇獎的意義,其中之一是有助於行銷和推廣票房,透過獎項讓外界看到表演藝術界裡,有一群努力的從業人員,這對整個表演藝術界都是好事。結果如何一定有掌聲或批評,他樂見正反方的意見。
謝念祖認為,先求「有」再求「好」,他樂觀看待獎項就是劇場的盛會,大家齊聚一堂為表現出色的劇場工作者鼓掌,為產業提升效益。第一屆只有半年的演出符合參賽資格,如同「試辦」,先執行再來調整。金馬獎、金鐘獎、金曲獎直到現在,都是不斷地調整制度,所有批評都會成為獎項進步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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