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隱形的邪惡

《我從前認識的某個人》書影。(圖/鏡文學提供)
《我從前認識的某個人》書影。(圖/鏡文學提供)

推薦書:臥斧《我從前認識的某個人》(鏡文學出版)

相澤沙呼的《Medium 靈媒偵探城塚翡翠》(2021)處理著一個異常美麗的女靈媒,如何用各種縝密推論解謎、找到兇手,但讀來總不免讓人懷疑城塚翡翠是不是有看見鬼魂的能力,畢竟有時她真如在現場一般,而作者也巧詐地沒有說破。張國立的《乩童警探》(2020)也有異曲同工之妙,主角羅蟄具有靈異能力,但真正破案的關鍵還是人的思考與作為。

在《我從前認識的某個人》(2023)裡,臥斧藉由民間信仰、宮廟設定將異象殺手帶出來:「男子會看見一般人看不見的異象。明明和眼前之人初次見面,男子卻會看見這人過去的某些惡行,彷彿自己就在場目睹。」卻不是靈異目擊就算數了,主角還得大費工夫地查證究竟那會否僅是自身的幻象?抑或是扎扎實實犯罪現場的映現?這裡面也就有了挺有意思的追索與推敲,最後當然也導向了私刑正義的辯證。

史蒂芬‧金的恐怖經典小說《牠》(1986),極其複雜地調度了相隔二十七年的兩場戰鬥──七名小孩合組的魯蛇俱樂部成功對抗災厄怪物小丑,使其銷聲匿跡,但多年後牠依然復還了。而當年帶著創傷與記憶長大的主角群,又再回到德利鎮聚首,每個人都變了,各有各的際遇、發展。史蒂芬‧金以優異無比的技巧,描繪角色們在小孩、大人時期的差異與變化,過去與現在深刻地糾纏編織著。

閱讀臥斧《我從前認識的某個人》,同樣也有鬼魂一般的昔日,與此時此刻緊密難分的感受。而人是會變的,而且是慘變、魔變。臥斧透過人物的心理分析,演示了人的內在形象與實際作為的分離斷裂感。

如喜歡在自介裡說自己很男孩的柳亦秋:「前者是因為覺得柳亦秋不明白自己的外在條件其實不差,還以為自己在異性眼中太過男性化;後者則是因為他們自認見多了這類女孩,明明從裡到外都是十足的女性,卻還是喜歡在頭上貼個『很像男生』的標籤,想利用這個標籤讓人產生開朗、好相處、直來直往、沒有小心眼的坦率錯覺。/這兩類同事的看法都偏離事實──前者接近點,後者離很遠。柳亦秋只是單純沒留意過自己的變化而已。」

抑或仍舊以為自己是小時候打架王英雄的馬達翰:「你就是想保有在組織裡的地位、想繼續當我們眼中的正義男子漢,才會一步錯,步步錯。說穿了,你想維持的是個假象,你早就不是你自己認識的那個人了。」

原來人是會忘了自己長大了,卻還在心底保留著小時候的樣貌,緊緊守著心中的過往形象,換言之那幾乎是一種對自我的誤讀。再加上青春回憶總是帶著一層懷舊感,因此也就粉飾了童年舊友,彷彿時光沒有易移,還是以前認識的那樣。但實際上他們都長成了別的樣貌,不只是不同的職業,而是本質上截然不同。有人「我很小的時候就壞掉了,一直修正不過來」,也有人深陷在正義抉擇的難題裡,如果沒有人懲罰犯罪者,他是唯一看得見邪惡的人,那麼他該不該動手呢?

《牠》的友伴們是在對抗外部的邪惡,而《我從前認識的某個人》卻不然,邪惡就在人的心中,而且是自詡正義者的體內,不動聲息、自我合理化的迅速生長,擋路的全都該死,親友也不例外。而正義究竟是什麼東西呢?越是自認超級英雄的人,越是帶來大惡與死傷。反過來說不任意評價他人的身分、職業(包含性工作)的角色,反而更接近正義的精神。

臥斧不疾不徐地寫出了六名人物的內在世界,且揭露躲在正義面紗之後,那些無從提證的隱形的邪惡,一如勞倫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紐約私探史卡德系列、丹尼斯‧勒翰(Dennis Lehane)派崔克/安琪私探系列,《我從前認識的某個人》同樣也試圖逼近對謀殺、犯罪與正義的多向式思探。而總有人要做骯髒事,甚至得再更黑暗一點。

雷損(喜歡武俠的人看到這個名字第一時間都會想起溫瑞安筆下那個六分半堂總堂主雷損吧)這麼說:「我做事有我的理由,不過我不會美化我做過的事──無論有什麼理由,殺人就是殺人。……我殺了王慶旭之後,曾經想要按照規矩行事,我一直在鍛鍊自己,早就買好了必要的工具,還去學過怎麼開鎖。可是我覺得人命很沉重。我不想替天行道。」

這自然是一名心智足夠完整的人,才有可能提煉出來的正邪之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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