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昭儀/青少年的公民不服從

當孩子愈來愈有主張
關於青少年的人設,無非就是沉默、叛逆、臭臉、彆扭,以及各種無厘頭中二和自以為是。身為第一線從業人員,各位家長加入「青少年受害家屬自救會」了嗎?(並沒有這種組織!)
也許不是每個家長都會像中樂透般,集好集滿所有青少年的青春期症頭,但在孩子轉大人的過程中,家庭成員關係的確會經歷結構性變化。青少年會有愈來愈強烈的聲音與主張,不能輕易撼動,更無法勉為其難地俯首就範;很多時候令人擔心的,其實不是所謂的家長尊嚴受損,而是當青少年在學校或外面的現實世界,還能為所欲為地做自己嗎?
也許我們想得太多,你以為沉默寡言、面無表情的奧少年,在外面一樣很欠揍是吧?殊不知他們碰到麻吉同學、暗戀對象或喜歡的偶像,會瞬間變臉為熱情洋溢、笑臉迎人的花漾少男少女。
當然,外在不過是表象,家長們最關心的,其實是在這個重要階段,青少年的價值觀與態度、個性的養成,會是未來形塑成人的關鍵,更是進入公民社會的素養累積。我覺得家長此時能扮演的積極角色,不再是以下對上的指導或要求,而是成為青少年通往現實世界的橋梁。
社會化家長的左右為難
最近聽到的真實案例,是有人在公共運動場踢足球射門時,強勁的飛踢讓球飛往球門旁的一棵樹,打落不少枝葉,讓球場管理員很困擾,便要求踢球者反省認錯,並保證下次不再犯。而踢球者的反應是,公共空間是開放給所有人使用,並未特別規範樹邊的球門禁止射門,來運動正常操練,並非蓄意破壞,若要處理,應是修正球門的位置,而非處罰踢球者。
上述事主若代入為一般民眾,應該很合理吧?不過,這個案例裡的踢球者不是大人,而是一個在學校球場踢球踢到樹枝,並堅持不肯受罰的青少年。他的媽媽告訴我:「雖然覺得我的小孩沒犯錯,但我也知道那位管事的老師肯定常被踢得光禿禿的那棵樹煩死了!小孩踢完球拍拍屁股就走,還桀驁不馴的不受教……媽媽真是左右為難啊!」
再平常不過的事件中,若雙方皆是成人,當然可以各別主張自身立場。但青少年呢?家長會希望孩子妥協服從?還是希望他據理力爭?如果家長作為孩子進入現實世界的橋梁,不妨先肯定青少年有自己的想法,然後讓他同時換個方向,從管理者的視角理解問題產生的後續,再來討論該如何理性地表達自身看法、爭取權益,並且思考:是否需要表達善意,照顧對方的感受。
有的青少年可能會質疑,為什麼要照顧對方感受?這是不是大人的圓滑與偽善?也有的青少年想要頭過身就過,不聲張、不引人注目,低調消極應付解決。
讓孩子理解,每件小事皆是社會縮影
存在自我主張的青少年,各自有不同的態度,大部分還是過往在家庭中耳濡目染的結果。建議家長此時可以順勢一起討論「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的相關議題,帶出在現實社會中,大至國家政策或資源分配,小至個人權益或決定,只要是跟群體的連結,都可能要納入判斷、影響結果的過程。
家長們或許會覺得,孩子的生活小事,有必要這麼無限上綱搞很大嗎?我的經驗是,若要努力讓自己和青少年不被日常瑣事局限或堆疊,從小事中連結到未來進入社會的放大視角,更能吸引急切想轉大人的青少年,打開正向的新視窗後,給他們更大的空間練習思考及落實,不同性格與特質的孩子,才能順勢、順性找到自己的人生定位。
不要小看青少年喔!家長亦步亦趨的指點牽引、耳提面命可以先退駕,試著讓孩子透過成長必然產生的叛逆或質疑形塑自我,練習未來進入成人世界,必要的獨立思考、判斷與執行,因此青少年的「公民不服從」,才能讓家長的傷透腦筋、血壓飆高變得更有意義(不是)!
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逛書店
猜你喜歡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