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課堂,就在街頭的熱血教師。一九七九年生,現為台北市大直高中公民與社會科教師,年資十一年。課堂外的身分是台灣居住正義協會理事長,「巢運」發起人之一,並擔任公民教師行動聯盟發言人。他心目中的品格教育是公平正義,最害怕學生長大後只會考試賺錢卻對弱勢冷漠,努力在課堂上翻轉錯誤價值,取材時事進行公民思辨,啟迪多元價值觀念。
不在課堂,就在街頭的熱血教師。一九七九年生,現為台北市大直高中公民與社會科教師,年資十一年。課堂外的身分是台灣居住正義協會理事長,「巢運」發起人之一,並擔任公民教師行動聯盟發言人。他心目中的品格教育是公平正義,最害怕學生長大後只會考試賺錢卻對弱勢冷漠,努力在課堂上翻轉錯誤價值,取材時事進行公民思辨,啟迪多元價值觀念。
「他們無法表述自己;他們必須被別人再現或詮釋。」──馬克思(Karl Marx)
今天是這個學期第三堂公民課,我們要來談談「多元文化」,首先我想請問同學幾個問題:
各位同學應該都有去過火車站的經驗吧,你們有沒有在那兒見過一群外籍勞工聊天聚會?各位也有買過小吃或便當吧,有遇過外籍人士幫你們盛菜嗎?還有,你們是否曾在下午或傍晚時刻,在公園看見外籍看護幫老爺爺老奶奶推著輪椅散步?
「有ㄟ有ㄟ,每次去台北車站時都會看到很多外勞,尤其是假日經過時最多。」班長小華首先發言。「有啊,我們在捷運地下街練舞時,常常看到外勞坐在旁邊吃東西。」在熱舞社擔任副社長的芊芊說著。
「老師我們家旁邊的小吃店就是雇用一個越南新娘啊,每次都是她在幫忙收錢,她好有禮貌,都會跟客人打招呼。」小麗舉著手,似乎還想再講下去的樣子。「老師我也有看過,我假日去公園打球時,都會看到很多外勞幫老人推輪椅呢!」看著大家踴躍發言,阿翰也分享自身經驗。
「看來很多同學都有接觸外籍人士的經驗呢。」我接著問,「那你們知不知道,在台灣有多少這樣的外籍人士呢?」同學們搖搖頭。「不知道ㄟ,十萬人吧。」小華隨口說個數字。
「有十萬這麼多喔?」旁邊吱吱喳喳起來。
我搖搖頭。「各位同學,看來你們都太小看外籍人士的數量了,根據勞動部二○一五年的統計,全台外勞人數達五十五點六萬人,其中產業外勞三十三點六萬人,社福外勞(擔任看護或幫傭)二十二萬人,社福外勞裡印尼籍佔了八成。而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的資料顯示,全台灣的外籍配偶人數將近五十萬人,其中大陸港澳籍配偶三十三萬多人,而其他國籍共佔十六萬人,這裡面又以越南籍九萬人為最大宗。」
「簡單的說,就是台灣現在有一百萬的外勞及外配啦!」
「哇!這麼多!」大家露出一副不敢置信的樣子。「你才知道,現在讓你們看個新聞,看看台灣人是怎麼對待外籍人士的。」
《台北車站設封鎖線 外勞怒吼》
台北車站每到週末都會看到不少外籍勞工聚集,為了改善秩序,台鐵決議每個週末一樓大廳,都會拉起紅絨繩區隔動線,但這樣的動作,被外籍勞工批評種族歧視,國際勞團組織號召外籍勞工到車站大廳抗議。
電視新聞裡,外勞抗議被歧視,他們高喊:「如果有沙發、誰要坐地板!」台鐵方面澄清他們是為了「清爽又美觀」,也有路過民眾嗆聲:「外勞要玩可以去河濱公園玩,火車站是交通運輸中心不能玩。」「如何?同學你們怎麼看?這個每週末拉紅絨的動作是歧視嗎?還是真如台鐵所言,純粹為了美觀?」
「這明明就是歧視啊!太明顯了。」小麗對不公平的事情一向反應很大。「對啊,而且剛好在印尼開齋節以後才要拉紅絨,哪有那麼巧!」芊芊也附和著。「台鐵真的很瞎ㄟ。」小華直嗆。
「喂,不可以人身攻擊啦。有沒有誰是不同意見的呢?」
「老師,我覺得台鐵方面講得有道理啊,假日車站旅客本來就多,用紅絨拉出動線,的確可以便利遊客呀。」姍姍提出不一樣的看法。「那個民眾說得也沒錯,幹嘛一定要在火車站聚集啦,明明河濱公園就很空曠。」小周有點不耐煩。
看著同學你一言我一語,公說公有理,婆說婆也有理,這場子有點尷尬,我想我得再播另一則新聞來價值澄清。
《三萬外勞佔北車 檢直言憂「出亂子」》
為了慶祝回教開齋節,週日有三萬多名印尼籍勞工,齊聚台北車站。去年同樣時間,台北車站拉起紅絨管制外勞進入,挨轟種族歧視,因為怕再挨罵,今年採取開放式。但是台南有一位檢察官,在臉書上PO照片並寫著:「台北車站已被外勞攻陷,吃飯、睡覺、野餐,擠滿車站,政府再不處理,不僅有礙觀瞻,也會出亂子。」此言引發網友熱議,有人贊成,但也有人質疑歧視外勞。
「如何?你們同意檢察官的說法嗎?還是有別的看法?」
「在回應之前,老師想提醒你們一件事:如果今天聚在車站裡的都是金髮碧眼的美國白人,女生像維多利亞祕密的名模,男生像A&F裡面的帥哥店員,一群外國人在那邊野餐、或躺或臥,請問你們會覺得有礙觀瞻嗎?還是覺得賞心悅目?你們會避之唯恐不及?還是想走過去跟這些老外當朋友?」同學們一陣默然。
我繼續講:「你們真的以為這些印尼人士想擠在這裡過新年嗎?各位都有過新年的經驗,你們哪位會去台北車站大廳過新年?八月天正熱的時候,台灣有哪個空間可以讓這麼多外籍勞工聚會?公園?你要他們在烈日下曬一整天?小巨蛋?請問冷氣費誰出得起?交通呢?他們沒錢沒車,請問要怎麼去遙遠的河濱公園?」
「這些外籍勞工遠渡重洋來到台灣,女性擔任家庭看護,為你我的阿公阿嬤把屎把尿,男性從事台灣人都不想做的三K產業,即『骯髒、危險、辛苦』行業。然後今天他們難得一整年一天在台灣過新年,卻被你們這些讀過書很會考試的高級知識分子嫌有礙觀瞻?還會出亂子?」我平常上課不太有個人主觀意見的,這次我大概是被激到了,表達情緒有點過度。
看到我突然憤慨起來,同學們好像比較了解問題所在了,剛剛還覺得外勞為何不去公園的同學,有點慚愧地低了頭。
我開始上課。
「文化位階」(cultural hierarchy),通常建立在二元對立的認知結構上,是指對於各種社會團體或現象,給予高/低、進步/落後、優雅/粗俗的不同評價,以建立起事物的位階。比如說:講英國腔的英語比講菲律賓腔的英語更高級、聽古典音樂比聽台語歌曲高級、吃米其林餐廳比吃路邊攤高級等。
社會學家認為文化位階是團體競爭的結果,一個團體的發展需要有他者的存在,他者可以加強團體的凝聚力,在他我對比間能加強團體成員的自尊與滿足。比如強調「我們」的作法比「他們」好。因此,我們可以發現文化位階其實是人為決定的,社會上地位較高、掌握較多權力和資源者往往擁有決定文化位階的權力,他們將自己的生活方式與生活品味界定為主流文化,且擁有較高的文化位階,於是形成了一種人為的不平等。
問題在於,擁有較多資源與較高權力者,往往會以本身的價值觀去評斷其他族群的文化,這樣就形成了「文化歧視」,並且給予不公平的對待。
回到外勞的例子,「外勞」,全名為外籍勞工,英文叫Foreign Workers,除了我們前面講過的東南亞籍外勞以外,歐美國家派駐在台的外商人士其實也是外勞。可是,信義區那些高階白領的外籍人士,每天穿著西裝提著名牌公事包,開著高級轎車,晚上到夜店小酌兩杯,住的是高級電梯大廈,這種外勞你會嫌他、遠離他嗎?
平平都是外勞,怎麼會差怎麼多?從這裡就可以看得出來,金錢與地位對文化位階的建構有多深。
「那你們知道台灣的雇主是怎麼看待這些外籍移工的嗎?」
我拿出一本《凝視驛鄉VOYAGE 15840 ── 移工攝影集》,這是外籍移工所拍的攝影集,我指著其中一張照片:照片上面顯示一扇門,一扇傭人房的門,門鎖上插了一把鑰匙,那把鑰匙是一直插在那裡的,拍攝的移工並沒有拿走鑰匙的權利。
由於我們一出生就是在自己特定的文化中生活,使用特定的思考、語言和行為模式,而且會不知不覺地以自己所熟悉的文化模式作為衡量其他文化的標準,甚而將其他文化貶抑為次等,形成「我族中心主義」(ethnocentrism)思想。例如,在台灣的外籍配偶往往被視為次等公民,「大陸新娘」、「越南新娘」這種用詞本身就有一種區分我者/他者的歧視意味。
相反地,「多元文化主義」(multiculturalism)則是主張尊重文化差異、平等的對待各個族群文化。刺激此一思潮的一項重要背景是一九六○年代美國的黑人民權運動,儘管一七七六年的《獨立宣言》明文規定「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然而黑人的地位從未和白人一樣。於是黑人開始反抗,進而引發各種不同文化群體開始爭取自身的權利,並使多元文化主義逐漸形成各民主國家的重要價值。一個尊重多元文化的現代民主社會,不僅要落實平等對待,更要採取積極的作法,讓社會各族群能保有並發展其文化的權利。
我在想,大人們對外傭的冷酷與歧視,卻要由這群孩子在課堂上概括承受,當老師的我,是不是有點過度強調了?不過,換個角度想,就是因為這些大人沒有受過教育──更精確地說,是沒有受過正確的教育,才會產生這些偏差行為而不自知。因此,我們擔任教育人員的職責,正是要給學生正確的文化認知,從下一代教育著手,進而改變上一代錯誤的觀念。
後記
每次我們要跟外國人介紹台灣時,最喜歡講的一句話就是「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台灣沒有波瀾壯闊山水、也沒有千年文化遺產,從來就是靠那濃濃而親切的人情味來打造這個美麗的福爾摩沙。但是,請我們捫心自問:我們真的有肯定過、尊重過來自各國的外籍勞工與外籍配偶?真的有把他們當自己國民來看嗎?還是我們只會肯定歐美日本南韓的外籍人士呢?
《蘋果日報》一篇〈阿富汗人看台灣 封閉狹隘〉赤裸裸點出了台灣人的另一面:一位阿富汗籍的台灣女婿敘述他只是坐在公園就遭到側目,甚至還引來警察臨檢。每次他問路,大家都很害怕,「好像我會吃了他們」。就如同我在課堂上所舉案例:即使是貴為國家高級知識分子的檢察官,也會認為一群印尼人聚在一起就「會出亂子」。
教育基本法第二條指出:「教育之目的在促進人民對基本人權之尊重,及對不同、族群、文化之瞭解與關懷。」如果我們受教育的結果只是養出一批會讀書會考試會賺錢的菁英階層,或者是嘴巴上老愛掛著有愛心同理心的偽善知識分子,那麼這真正是教育的絕對失敗。衷心希望有一天,外籍幫傭可以擁有拔下他們房門上鑰匙的權利,喔,對了,還有他們在假日時可以不用帶著雇主的小孩出門,「因為如果不這樣做,她就沒辦法出門。」別忘了,她只有領你所給的法定最低基本工資,那卻是她在台灣可以領到的最高工資。
本文摘自《思辨:熱血教師的十堂公民課》/ 寶瓶文化
「接下來就是你們的事了。」──鄭南榕
今天是這個學期第八堂公民課,我們要來談「民主參政」,要建構一個民主的社會,首要就是言論自由,唯有受到充分保障的言論自由,才可能保障其他的自由。在這裡,我要為大家介紹一位為「爭取百分之百言論自由」而犧牲生命的烈士──鄭南榕。
鄭南榕(一九四七年九月十二日─一九八九年四月七日)一生篤信自由主義,是台灣著名的「行動思想家」,曾多次發起支持民主化的街頭示威活動,同時也是《自由時代週刊》的創辦人。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權日」,《自由時代》刊登「台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隔年一月二十一日收到「涉嫌叛亂」的法院傳票,他為了堅持百分之百言論自由,誓言「國民黨捉不到我的人,只捉得到我的屍體」,一月二十六日起開始自囚於雜誌社總編輯室內。一九八九年四月七日,國民黨軍警荷槍實彈強行攻打雜誌社,鄭南榕拒絕拘捕,並以預先準備的汽油引火自焚殉道。
《敬你 ── 鄭南榕殉難廿五周年紀念》
在董事長樂團〈最後一杯酒〉哀傷的背景音樂下,影片裡呈現出來的鄭南榕,卻是用自信而光榮的姿態,大聲說出「我叫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
就像字幕所說:當你為了千萬台灣子民,化做一隻火鳳凰、帶著光榮又驕傲的笑容飛向台灣的天際時,猶記你只爽朗地留下一句「接下來,就是你們的事了」!
這樣的鄭南榕,是如此從容而自信,是一個身為台灣人的自信。
「你們現在也許很難想像,只是喊個台灣獨立就要以叛亂罪送辦,這在未修改前的刑法第一百條,最重可判無期徒刑!想想看,你或你的朋友有人主張台獨的嗎?」同學們一致指向阿雄:「老師,阿雄每天都在講台獨建國啊!」
「哇,阿雄我看你書不用念了,你可能得關一輩子喔。」我開玩笑地說。阿雄露出尷尬表情,其他人又繼續講:「那阿南也不用念了,他也主張台獨。」班上頓時冒出好幾個台獨烈士。
「時代的轉變難以想像,我們今天可以在這裡嘻嘻哈哈談論台獨,都是前人用生命捍衛的結果,沒有他們的犧牲,哪來今天的民主自由?」氣氛突然又嚴肅起來。我接著講:「在自囚期間,當鄭南榕的太太葉菊蘭女士問她跟女兒怎麼辦,鄭南榕堅定地回答:『接下來就是你們的事了。』這不只是對葉女士說,也是對所有的台灣人說。」
鄭南榕的力量如此巨大,民主的進程至此加快腳步,一九九○年三月十六至二十二日間,學生們在中正紀念堂發起「野百合運動」,要求執政當局民主改革。同年六月二十八日,李登輝總統肯定學生訴求,廣邀民進黨、無黨籍與社會公正人士,共同召開「國是會議」。一九九一年五月一日,公布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同年底首次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終止「萬年國會」。其後一直到二○○五年,期間總共推動了七次的修憲工程,初步完善了我國的民主憲政制度。
「現在已經是二○一五年了,我們來看看台灣的民主政治表現如何?」我拿出《天下雜誌》,這裡面有一個二○一四年十二月關於國會的民調,不過我先賣個關子,用同樣的題目來做個班上民調:「假設你是受訪民眾,請問『你對目前國會(立法院)的表現滿不滿意?』你有三個選項,滿意、不滿意、不知道或拒答。」
民調結果,雖然不意外,但也出乎意料:四十個同學有三十五個不滿意立法院,五個選擇不知道,滿意的竟然是零!
「你們也太不給立法院面子了,天下雜誌抽樣訪問台灣一千零八十二位滿二十歲的成人,其中滿意立法院的僅有百分之九.三,有高達百分之八十一.五的人選擇不滿意。奇怪,我們的國會真的有那麼爛嗎? 」
小周不屑地說:「拜託,每天都在吵架罵來罵去,請問他們是有做什麼事啦。」
「立委好像很爽,根本沒在開會。」一向很有主見的小華也笑著接話。「有做事啦,我們淡水的立委都帶小三開賓館。」阿南又丟出一句神回應,旁邊幾個男生哈哈大笑。
「老師,我看新聞說立委薪水很高,還可以免費出國,是嗎?」姍姍問了一個好問題。「立委薪水比照部長級待遇,不過他們還有交通費、電話費、文具費、國外考察、住宿補貼等等,一年是八百七十萬左右,扣掉國會助理的薪水,應該還有四百六十萬,平均一個月是三十八萬。」
「靠!也太爽吧!我也要當立委!」
「難怪政治人物都搶著要選,根本肥缺。」
更爽的還在後面,我國《憲法》第十七條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第一三三條並明定:「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人民如果不滿意選出的公職人員,只要就職滿一年就可以行使罷免權。聽起來好像很簡單,可是台灣從未有政治人物被罷免成功,甚至二十年來從沒有舉辦過罷免投票。不知該感到光榮還是羞恥,台灣竟擁有全世界最高門檻的罷免制度!
《蔡正元五萬連署書達標! 割闌尾打卡送件》
為了罷免港湖區立委蔡正元,一群由網路鄉民組成的「割闌尾計畫」團隊,整理到凌晨五點,在完全沒有睡覺的情況下,把一箱一箱五萬多份的連署書送到台北市選委會,他們大聲說出「正元不送,一路好走」!
「『割闌尾』,是在太陽花學運後期,由一群上班族、年輕人成立的網路組織,割闌尾是取『割爛立委』的諧音,他們口號很有哏,『可割可棄、利大於弊』。」
「就像新聞裡所說的,《選罷法》規定,罷免立委應先募集該選區百分之二提議書(第一階段)、接著需募集百分之十三連署書(第二階段)才能成案,這裡面提議者跟連署者不能重複。換句話說,一個罷免案要成案至少要有該選舉區百分之十五的選民出面支持,以港湖區為例,至少要有四萬八千人願意站出來,你們不要以為這些人很好找,光要留下身分證字號與戶籍地址等個人隱私資料,就是一大難題,投票可以不記名,但是罷免連署是要具名的,誰敢保證將來不會被秋後算帳呢?而且法定連署期間只有三十天,過去多少英雄好漢都在連署書這關失敗,最有名例子就屬由馮光遠、黃國昌等人擔任志工的『憲法133實踐聯盟』,在二○一四年初為了罷免淡水區立委吳育昇,最後僅差一千六百八十六份連署書而功敗垂成。」
「憲法說人民有罷免權根本是說假的啊!」阿南冷不防冒出這句話。
同意票比率逾97% 罷免蔡正元仍失敗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罷免案,有七萬六千七百三十七票同意罷免蔡正元,僅有二千一百九十六票不同意,同意票比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七.二二,但依法至少要有選舉人數過半的十五萬八千七百一十七人投票,罷免案才有效。這次投票人數只有七萬九千三百零三人,投票率百分之二十四.九八未過門檻,罷免案功敗垂成。
「這根本不令人意外!如果你們知道《選罷法》規定『罷免不得與其他選舉一起投票』,要單獨舉行,目的就是要拉低投票率。更好笑的是,還規定『罷免案之進行,除徵求連署之必要活動外,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之宣傳活動』,違者可處十萬至一百萬元罰鍰。罷免會過才真的是天降奇蹟。」
公民投票
《憲法》規定人民所擁有的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項參政權中,前面兩種是對「人」的權利,後面兩種則是對「事」的權利。人民行使選舉權,選出代議士為民喉舌,但是由於無法直接參與政治決定,容易形成國會的專斷或立法怠惰,因此需要公民投票這種「直接民主」的形式來彌補代議政治「間接民主」的不足。人民可以透過「創制權」直接制定政策與法律,透過「複決權」決定政策和法律的存廢,真正落實直接民主。
「台灣自二○○三年正式施行『公民投票法』以來,一共舉辦過六次的全國性公投加上一次高雄的地方性公投,七次都是否決,理由都只因為一個:投票率未過半。這裡面很怪的是,比方有一個『台灣加入聯合國』的公投案,即便同意票高達百分之九十四. ○一,而不同意票僅有百分之五.九九,由於投票率未達百分之五十,造成了台灣人民否決台灣加入聯合國的荒謬結果。」
我引用「島國前進」官網上的說明,來向同學們解釋什麼是「鳥籠公投法」的三大鐵欄杆:
鐵欄杆一:比總統選舉還嚴格的人民提案門檻
《公投法》規定,人民提案時要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約一千八百萬人)總數千分之五的提案人提案(約九萬人),經審查後,才能進入第二階段的連署,連署門檻要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的連署人(約九十萬人)參與連署才能啟動公民投票。反觀總統和副總統選舉,沒有黨派的獨立參選人,只要有選舉人數的百分之一.五連署支持即可。
鐵欄杆二:難如登天的雙重百分之五十投票門檻限制
依照《公投法》規定,要超過百分之五十的選舉權人去投票,也就是至少要有九百萬人出來投票,然後投票的人又要有超過百分之五十的人投同意票,才能算「同意」,否則提案一律當作「否決」。
鐵欄杆三:球員兼裁判的公審會提案控管
我國在《公投法》的門檻通過之後,另外又設置一個「公投審議委員會」,可以直接對於提案的內容審議。政府機關竟然握有對內容實質審查的權力,實質的「球員兼裁判」。
後記
美國民主理論大師道爾(Robert A. Dahl)認為,民主政治在制度上包含兩個主要層面:參與和競爭。參與指的是選舉權普及,重要公職人員由公平的選舉制度所產生,而競爭主要是指人們可經由集會結社等方式爭取民意支持,主要是透過政黨政治。這些制度的設計要確保:「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是政治平等,也就是政府持續地對人民的需求保持回應性。」如果選舉制度只對大黨有利,沒有了小黨的競爭,社會將缺乏監督制衡,也就無法確保政治人物會對選民負責。
制度是人所建立的,法律也是。但是俗話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對政治人物而言,他們念茲在茲的是如何確保權力不中斷,最簡單方法就是堵住新競爭者加入的機會,這裡面甚至包括羽翼未豐、嗷嗷待哺的弱小對手。權力如同春藥般迷人,能阻擋一個是一個。所以我們看到過去修憲時,國民黨聯合民進黨,選擇了不利小黨生存的並立制立委選舉制度,並且設了百分之五(相當於七十萬票)的高政黨得票門檻。二○○八年的立委選舉只有國民黨及民進黨超過門檻,二○一二年選舉則勉強加上親民黨及台聯。其他的小黨不但一席未得,也得不到四年的政黨補助款,這豈止是不公平而已。
憲法保障人人參政權平等,但是台灣的選舉已經成為燒錢遊戲,只剩有錢人跟有錢的政黨可以來玩,「一人一票」變成了「一元一票」。這種不公平的選舉制度,阻礙了年輕人的參政權利,也妨礙了社會流動的可能。讓學生了解問題,進而思考改變,才不會辜負民主先烈的犧牲。因為,「接下來就是你們的事了」!
本文摘自《思辨:熱血教師的十堂公民課》/ 寶瓶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