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1 - 聯合報60年:在新聞的河 淘歷史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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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有所不為 有所不避




                   四月十二日,聯合報在第一版以顯著標題指出:

                   內政部請修正出版法
                   威脅新聞自由
                   在新聞報導及評論中更明白而沉痛地指出:如果立法院照案通
                 過,則自由中國將不復有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的辭彙;該項出版法修
                 正條文草案,已敲響中華民國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的喪鐘。
                   第二天,聯合報在第一版頭前橫題指出:

                   違憲修法暗竊權力
                   還說什麼維護自由
                   在社論〈我們沉痛抗議──論出版法修正草案之不當〉中,明白
                 宣示將以全力擁護抗爭出版法修正案的運動,並且推斷此一修正案極
                 可能是民國四十三年十一月內政部頒布隨即被反對掉的「九項新聞禁
                 例」之借屍還魂。
                   聯合報同時說明了堅持抗爭的理由,在於撤銷登記的嚴峻懲罰和

                 行政處分的生殺予奪,且執行權一併賦予行政部門。而撤銷登記無異
                 封閉報館,除了專制國家外,任何封閉報館的法律都是違憲的。
                   遺憾的是政府行政部門透過對立法院的強勢黨團運作,在立法院
                 先是秘密審議,接著是動用表決,拒絕其他少數為新聞自由請命的立
                 法委員所提的複議案。到最後更擱置了報界的請願案。

                   六月廿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行政院所提出版法修正案,台北市民
                 營報業特發表聲明指出,在接受此一事實外,仍將繼續爭取新聞自
                 由。相較當時報界,聯合報自始即態度明確,從未遲疑對新聞自由的
                 堅持,連續十篇的社論,以及大篇幅的報導與專論,至少予當時讀者
                 深刻印象,藉由對新聞自由的充分討論,民主與法治的正確觀念也得
                 以獲得闡明。
                   聯合報對於出版法的堅定反對立場,均曾見諸報端,如今已成為

                 研究中華民國新聞政策及新聞事業的必備史料,新聞科系的學生倘未
                 接觸過這些資料,即無從體認新聞工作的關鍵課題。

                   問卷調查 氣勢干雲

                   聯合報一方面對外全力抗爭,一方面在報社內部建立共識。在發
                 布那篇《為確定本報今後經營方針再致全體同仁書》之前,聯合報對

                 全體同仁作了問卷調查。附表顯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同仁認為,即
                 使出版法通過,報社仍應堅持正確立場,不計艱困。有趣的是,當問
                 到「如果多數人贊成報社堅持既有立場」,僅一人表示希望改調職
                 務;但在問到「如果多數人贊成改變既有立場」,向出版法屈服時,
                 則有百分之二十的同仁請求資遣或調職。
                   下頁即是這篇《再致全體同仁書》的全文: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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