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4 - 聯合報60年:在新聞的河 淘歷史的金
P. 184

年





                          歷史倒帶            是什麼碗糕」,也是權謀。甚至與北京及華府應對,亦皆不計後果,

                                          沉溺於權謀,以致與美國政府交惡演出「謎航」的奇事。
                                            九十七年總統大選,陳水扁的形象聲譽大壞,但仍挾持民進黨總
                                          統候選人謝長廷;本報社論指出,那次選舉已成了「謝長廷選總統,
            林義雄評論                         陳水扁選台獨旗手」的局面;陳水扁不問謝的選情,只顧鞏固自己的

            府閣關係                          台獨教主地位,以積蓄在卸任總統後對抗貪案司法訴訟的政治資本。
                                          事後發展,與本報的預言若合符節。政治權謀玩弄至此等地步,已是

                                          無以復加。
                                            最後,陳水扁政府在「四病交纏」中退場,民進黨亦在「四病交
                                          纏」中失去政權。

                                            修憲創傷仍待修補

                                            九十七年五月,馬英九以百分之五十八得票率當選第十二屆總
                                          統,國民黨(泛藍)在立法院席次超越四分之三,是為第二次政黨輪

                                          替;馬英九就任三年於茲,「四病交纏」的憲政沉淪已見減輕,但中
            民進黨執政五年多來,                    樞權責機制不明的憲法破綻仍然存在。
         幾乎沒有一件值得喝采、
                                            馬英九就任之初,即屢屢宣示尊重「雙首長制」,認為總統的權
         讚揚的行政措施,原因不
                                          力主要在「國安三權」,並表示將「退居第二線」。馬英九作此主
         少,但總統與行政院長互
         動,未依憲法規定確實實                      張,固有闢建政治緩衝空間的考慮,但其作風比較節制,且亦比較遵
         施,致使行政系統紊亂,
                                          守體制,因而應當亦有認真推動「雙首長制」的用心。
         部會首長不知何所適從,
                                            本報社論對「退居第二線」的主張表示質疑。馬英九的宣示,立
         應屬重要原因之一,期待
         以後能改弦更張。                         即引發了出其意表的反彈;民意顯然不認為高票直選產生的總統,可
            ‧ 摘 自綠 營元 老 林 義               以「退居第二線」。尤其,相繼發生全球金融海嘯及八八水災等重大
         雄評論扁政府的公開信。
                                          事變,總統更無可能「退居第二線」;民眾期望有高支持度的總統
         九十五年一月二十日‧
                                          有大權,因而也當負全責。於此可見,規定總統只是操持「國安三
                                          權」,而由行政院負責「其他各權」的憲制,非但於理不通,也不符

                                          民意期待,更無可能行諸實際。幾番風潮過後,馬英九站上了第一
                                          線,鉅細政務皆親身涉入,已不限於「國安三權」;但嚴格說來,這
                                          些實已踰越憲制的規範,至少已非憲制所設定的情境。
                                            經歷七次修憲,其成果不啻是「超級總統制」的「半成品」;由
                                          於不是「成品」,因而明顯存有中樞權責不明的重大憲政破綻。此種

                                          破綻使欲遵守體制的總統,可能左支右絀,進退失據;但對欲玩弄憲
                                          法的總統,社論說,則可能猶如拎著一只空皮箱四出到行政院及各級
                                          政府打家劫舍的權力盜匪,為禍難料。
                                            於是,問題回到了本文初始的論點。直選的總統應賦予較大的權
                                          力,行政權亦不宜作「國安三權」的切割;總統有了較大的權力,即
                                          應建立權責相副的機制;且有大權的總統應由「絕對多數制」選出。
                           178            這是本報始終如一的主張。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