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8 - 聯合報60年:在新聞的河 淘歷史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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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997-05-06)
(1997-05-10)
(1997-05-13)
國發會的種種,可謂為後來的台灣民主憲政
創造了一個惡劣的「原型」。亦即將破毀的憲政
體制、扭曲的政黨風格、民粹的國家認同爭議,
及崇尚操弄權謀傾軋的政治習氣,四者糾纏在一
(1997-06-22) 起,「四病交纏」致使民主憲政逐漸變質。
不要貿然走上不歸路
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五日,國大集會進行第四次修憲。開會前一
天,民進黨的外圍組織發動「五○四為台灣而走」大遊行,為藝人白
冰冰之女白曉燕撕票案向李政權抗議;遊行的主題標語是「總統認
錯,撤換閣揆」,並以雷射將「認錯」兩個大字投射至總統府的塔閣
上。社論指出:此一遊行顯示民進黨的「李登輝情結」已漸冷卻,兩
黨修憲合謀出現變數。
次日,第四次修憲揭幕,聯合報陸續推出五十八篇《修憲,不可
毀憲》系列社論;此時,距國發會後已有半年光陰,社會對修憲的認
知已見啟蒙,政治氛圍亦生變化,前述白曉燕案大遊行即是徵兆。茲
列出《修憲,不可毀憲》系列社論幾個標題,以示當年對修憲議題的
關懷與主張,括弧內為刊出日期:
修憲的準據不可搖擺、虛偽、矛盾!(1997-05-06)
如果廢止國代直選,即應撤廢國民大會(1997-05-07)
總統、行政院長與立法院的關係不可支離矛盾(1997-05-08)
兩黨當局為什麼急於勾串修出一部惡憲?(1997-05-10)
除了民主憲政,豈有其他的「主流價值」?(1997-05-13)
不可「只廢選舉不廢省」!(1997-05-26)
國民黨中常會應就當前修憲情勢進行民主辯論(1997-05-27)
一黨之私或一人之私?(1997-06-14)
不要用九七大限做為毀憲藉口(1997-06-15)
國民黨難道準備頒布一部「倒宋憲法」?(1997-06-16)
請兌現李總統「不可零零星星修憲」的親口承諾(1997-06-22)
停、聽、看,不要貿然走上不歸路!(1997-06-25)
以總統選舉絕對多數制重建民眾的憲改信心!(1997-06-27)
如果維持相對多數制,國民黨就更承受不起分裂的風險(1997-07-11)
172 考慮「絕對多數制」與「公民投票」一併入憲(1997-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