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聯合報60年:在新聞的河 淘歷史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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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巨變十年 乘風破浪




                   雷震案也是一件難忘的往事。雷震案經國防部覆判定讞,處十年有期徒刑;

                 聯合報發表社論,標題是:「呼籲總統赦免雷震言論部分刑責」。
                   這篇社論等於點明了雷震因言賈禍,結果導致軍方發動一場「退報運動」;
                 飭令所有軍事單位退訂聯合報,禁止聯合報在軍中流傳。
                   那時候,軍中訂戶是個大宗,情勢確實有點傷腦筋,但是聯合報並未稍釋堅
                 持。在接下來的近十年中,屢屢有人居間調處,說是只要我們在飯局上說幾句
                 退讓的話就能收回成命,但是我們始終沒有去吃那頓飯。

                   後來,軍中讀者主動要求報商,設法把聯合報送到部隊裡去,開出其他報紙
                 的報費收據讓他們銷帳,聯合報才漸漸又恢復在軍中流傳。
                   像這樣的經歷,不知凡幾。報系的一家報紙,曾被停刊過幾天;甚至,外面
                 有時候還對報館的人事有意見。這些事件,有些我們撐過去了;有些則要傷點
                 筋肉。讀者並不知道這些過程,但是,他們顯然支持我們這一家在這種周折過
                 程中努力前行的報紙。我也相信,這樣的報紙,像石縫裡長出的花朵,另有一

                 番討人喜歡的氣質。

                   新聞自由不是記者特權

                   接著談責任。要談社會責任,還要再就我對新聞自由的體驗,多說幾句話。
                 我覺得,新聞自由是屬於全體人民的「社會機制」,而絕對不是新聞記者的
                 「專業特權」。

                   當報紙與社會站在同一地位時,應當與社會全體共同向政府力爭新聞自由。
                 因為,我深信,新聞自由是社會正常運作不可或缺的社會機制。然而,我們也
                 認為,當報紙與社會站在相對的立場時,媒體經常佔據強勢地位,就應嚴守自
                 制、自清、自律的精神;不能濫用新聞自由,致對社會造成傷害。
                   我們曾經大力反對出版法,我們曾經率先主張成立報業自治的新聞評議機
                 構;不過,這些爭取新聞自由的種種行動,不只是為了我們一個報紙爭,也是
                 為了整個社會爭。因為,我們知道,真正的新聞自由,不會為一家個別的報紙

                 而存在;必然是在社會整體都享有新聞自由時,個別的報紙才能獲得自由。所
                 以,我們也是當年唯一曾經大聲公開主張開放報禁的大報,縱然當時的現狀對
                 我們自己的報紙有利,但是我們也知道報禁對長遠的社會大局未必有利。
                   然而,當我們衝鋒陷陣一點一滴地把新聞自由從政府的手中挖了出來之後,
                 我們卻成了最主張報業自制、自律、自清的報紙。你們大概每過一段時間就要

                 聽我說一遍:「新聞記者不是無冕之王」。記者不可能仗恃特權而贏得榮耀;
                 當你們使用那枝鋒利無比的筆時,只有唯恐不逮的謙卑情操,才可能使你們受
                 到社會的尊敬與信賴。

                   有所不為以及有所不避

                   我辦了四十多年的報紙,若要我用一句話來描寫我心目中的正派報人的風
                 範,這句話就是:「心中有自由,筆下有責任!」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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