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豐/當個有肩膀的伴侶

聯合報 南豐

拜讀2月22日紫堤的〈媳婦、女兒,待遇差很大〉一文,周遭親友也有類似情況,認同作者安慰當事人「解除婚約是對的」。耐人尋味的是,事件中男主角的毫無作為,我認為更值得探討。儘管孝順父母是為子之道,但雙方已到論及婚嫁的階段,隨意讓情感告吹,難道不覺可惜,也不珍惜嗎?

三十多年前,我正在準備婚姻大事,母親特地把我和老婆的生辰拿去給命理先生看,回來後勸我取消婚約,因為命理先生說我倆「八字不合,夫妻相剋」。我聽了差點昏倒,立即委婉告知母親,希望她能尊重我的選擇,切勿過度迷信而拆散恩愛鴛鴦。母親見我心意堅定,便也將此事拋諸腦後。

今年母親高齡八十八歲,身體硬朗,我和老婆雙雙來到耳順之年,相處仍如新婚時。倘若當年我是個「媽寶」,這三十四年來恐怕夜夜要唱姜育恆的〈跟往事乾杯〉,懊悔終身。

有一首逾半世紀的日文老歌〈ここに幸あり〉,歌詞大意是只要女人能依偎(好)男人度日,便是幸福之地。這首歌後來被改編為同名國語歌曲〈幸福在這裡〉,歌詞的頭兩句便是:「我的幸福在這裡,因為這裡有你/從此不再尋萬里,我不願再分離」,可見無論中外,擁有「有肩膀」的另一半是莫大的幸福。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無論男女,都要將心比心。

賞文迴響 婆媳之間 我見我思 結婚 破除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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