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明日總有光

聯合報 B&V(新北永和)

拜讀9月6日作者阿繁的〈舊公寓〉一文,如此相似的遭遇,令我充滿感觸。

十五年前,我的爸媽為協助剛懷上二寶又無購屋能力的我和前夫,在老家附近的社區買了一間中古屋,僅象徵性地收了少許租金。

沒想到前夫先藉口為方便加班,在公司附近租屋,經常日不歸家,接著要求我當保人承購屋子賺價差。

直到爸媽告知已親眼看見前夫和女同事昭彰的親密行徑,我清醒了,如果這個人對我和孩子們已經沒有愛,我又何必癡癡守著一個只為能讓孩子在假日喊聲爸爸的人?

毅然離了婚,年邁的爸媽讓我和孩子續住原處以便就近照顧。住在附近的哥哥和嫂嫂,除了讓我們每晚去他們家飽餐一頓,還經常代我接送孩子,讓獨力扛起經濟的我,壓力輕了不少。

我感謝我的爸媽、兄嫂和妹妹,在我與前夫的關係一片風雨時,成為我最堅強的後盾,十多年來持續給予無微不至的關懷。我會繼續珍惜這上輩子用力修來才能擁有的福報。

阿繁,我們都是幸運之人。跨越過心傷之後,未來會愈來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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