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豐/與獼猴擦出火光

聯合報 文/南豐

最近繽紛版青春名人堂刊登一系列與獼猴生態有關的文章,令我想起童年時曾與獼猴擦出火光。

民國60年,我就讀國小四年級,某個周末和高兩年級的大哥單車雙載,去水田裡釣青蛙,那是草地人的休閒活動,也是補充蛋白質來源的好機會。兄弟倆正尋找下竿地點,田埂上突然竄出一隻目露兇光的獼猴。高我一個頭的大哥嚇得屁滾尿流,瞬間閃到我的背後;下一秒,猴子撲向我,亂抓亂咬一番便逃之夭夭。我順著刺刺麻麻的感覺往下瞧,不得了,整條右腿血肉模糊,其中兩個深可見骨的傷口特別明顯,面積差不多有小籠包那麼大。大哥火速載我回家,父母見狀,立刻送我去市區空軍醫院治療。兩道縫合的疤痕,五十年後宛如螞蝗大小,扭曲地貼在腿上,視覺與觸覺都很靈動。

猴子由村外一處養豬場所豢養,自行掙脫了鐵鍊,流浪了兩三天。飼主經警方循線確認後,親自提了一籃價格昂貴的「五爪蘋果」到家裡致歉,之後每日騎機車接送我上下學,直到腿傷康復為止。當年印象深刻,大哥被念了幾句「怎麼沒保護好弟弟」,但我心知肚明,兩人之一注定難逃此劫。

獼猴外觀毛茸茸,屁股紅通通,其實相當可愛,這些不愉快是因著牠們的本能,並非個人恩怨,所以我早已釋懷,沒半點怨懟。唐代詩人盧仝的七言律詩〈出山作〉,末兩句「家僮若失釣魚竿,定是猿猴把將去」,令我莞爾一笑。盧仝家僮的釣魚竿被猴子順手牽羊,因為末端鉤住了魚,一千兩百年後我連青蛙都還沒釣上,就損失了兩塊腿肉,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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