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演唱會可以,為何表演不行? 「劉德華事件」引爆「颱風天演出」省思
文/郝藝伶
歷來只要放颱風假,許多表演活動就要叫停,讓精心準備的表演團體損失慘重。尤其遇到虛晃一招或過門不入的颱風,更讓人大喊冤枉。然而颱風天不能表演嗎?看看每到颱風假,百貨商場、電影院、卡拉OK…往往人潮洶湧,唯獨表演場地空無一人。什麼道理?康芮颱風期間「堅持要演」的「劉德華事件」,雖然最後以「勸說取消」終結,但是「為什麼他可以?我不行?」的困惑,在表演界引起熱議。
由表演界人士組成的「藝想天開」群組,在颱風天為此產生熱烈討論。綜合各方資料,颱風天能否演出關鍵在場館是否「民營」。所謂「颱風假」的發布是由地方政府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決定,適用於公家機關和學校,對民間企業沒有強制力。所以私人經營的場館,確實可以如同電影院一般,決定照常演出。公家場館則因為保障勞工權益,多年來習慣配合政府宣佈停班就停演。
私人場館決策權相對彈性,可以自行「滾動式」評估調整,根據當日風雨決定是否開放,不僅可減少停演帶來的損失,還可降低觀眾退票等麻煩問題。故事工廠執行長林佳鋒表示,民間場館可委託氣象顧問公司提供精準天氣資訊,讓團隊作出最佳合理判斷。這類民間氣象平台如「LINE天氣秘書」和「天氣風險WeatherRisk」等,為演出提供參考依據。
然而公家場館在颱風假期間,是否可能召回工作人員執行演出?林佳鋒指出,史哲擔任高雄市文化局局長期間,曾給予演出團隊充分彈性,只要團隊願意裝台、演出,他會協調場館工作人員全力配合。但AM創意執行長林奕君則提出相反案例,2017年尼莎颱風來襲時,AM創意在新莊藝文中心演出,即便當天無風無雨,透過新北市文化局協調,場館仍堅持無法開放,造成團隊財務損失。可見此事仍有模糊不確定的空間。
廣藝基金會執行長楊忠衡表示,無論如何「劉德華事件」已經激起表演界對演出權的重視,追求「合理演出」重於一板一眼的「遇風即止 」,團隊聽到颱風消息也許可以不必立即絕望。但畢竟颱風難免有災情和危險,如果表團未來真能自行決定演出與否,一定要根據可靠資料,有確保安全的責任和智慧。
表演界盼望國內各級場館,包括三大國家級表演藝術場館、北藝中心、北流中心等具行政法人性質的單位,能「自主決定」場館營運,配合天氣、場地安全作出靈活調整,透過增設天氣數據分析等應變機制,在保障觀眾安全為前提下,機動決策,減少劇團損失,也維護觀眾觀賞權益。如果因此在未來避免許多不必要的損失,也許是「劉德華事件」帶來的意外功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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