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恐怖期間東臺灣五大「政治監獄」及其歷史
文|陳進金(國立東華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前言
戰後臺灣白色恐怖期間,若從政治案件當事人可能經歷的過程,可分成偵查與逮捕、偵訊、羈押、擬判與核覆、槍決或服刑等階段;1950年代前後期負責逮捕與偵查的主要情治機關有:國防部保密局、內政部調查局、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保安處、臺灣省警務處刑警總隊或各縣市刑警系統、憲兵司令部等單位。其中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就是大家所熟悉的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的前身,是眾多情治機構中長期負責偵辦調查「匪諜」與「臺獨」等各類異議分子的主要機構,保安處負責調查與偵訊,軍法處則是負責審判。政治案件當事人經過審判定讞後,除判處死刑外其餘者則發監服刑,因此全臺各地幾乎都設置關押政治犯的監獄,即為本文所稱的「政治監獄」。所謂「政治監獄」,是指國家機器以政治手段對待異議人士、甚至一般民眾,行社會隔離之實的隔絕場所。東臺灣相較於首都臺北市,具有實質遙遠的地理距離,因此會被特別選擇作為不同類型政治監獄的設置點。
白色恐怖期間,政府在東臺灣先後設置了三處政治監獄,分別是臺東縣綠島鄉的「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新生訓導處」、臺東縣東河鄉的「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以及同在綠島的「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綠洲山莊)」。事實上,多處隸屬司法體系的監獄、技能訓練所,例如「法務部矯正署綠島技能訓練所」與政治監獄息息相關;又如1987年解嚴後,「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收容十八名原關押在綠洲山莊的政治犯,兩者也有了關聯。但限於篇幅,本文關於典型政治監獄將只介紹新生訓導處、泰源監獄與綠洲山莊。
再者,在尚未解嚴前,又有部分在綠島刑滿的政治犯未能順利出獄,反遭獄方藉故送往小琉球職訓隊「延訓」。所以,當我們在探究東臺灣「政治監獄」時,亦不能忽略綠島與小琉球這兩座監獄島間的聯繫。另一方面,漫長刑期過程中因不堪刑求,或因勞動思想改造而精神瀕臨崩潰的政治受難者,部分被送往花蓮縣玉里鎮專門收容精神病患的「省立玉里養護所」;由於該單位是屬於醫療性質的醫院而非一般監獄,經常被世人忽略,成為一處「被遺忘的囚禁場域」。是以,本文亦將介紹職三總隊與玉里醫院兩處非典型政治監獄。
典型政治監獄:新生訓導處、泰源監獄、綠洲山莊
綠島,舊名火燒島,位居臺灣本島東南方的海域,早在日治時期就曾為「浮浪者」的收容所。1912年4月12日,臺灣總督府擇定具不易逃脫的火燒島為新址,設置「臺東火燒島浮浪者收容所」。1918年,因暴風雨侵襲,火燒島浮浪者收容所受到嚴重損害,鑒於火燒島浮浪者收容所修葺不易、耗費不貲,臺灣總督府於1920年2月26日宣布廢止。
新生訓導處(1951-1970)
戰後,國民黨政府為因應戰事上的需要,讓前線俘獲的匪軍幹部有專一機構負責感訓後轉為己用,乃於1950年2月成立「新生訓導總隊」,隸屬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由姚盛齋少將出任總隊長。1951年4月1日,奉參謀總長周至柔代電,將「新生訓導總隊」編制改為「新生訓導處」。5月17日,接管叛亂犯周坤如等三百八十四人,乘平遠艦由憲兵營押往綠島。在綠島的新生訓導處除收容匪俘外,思想犯、感化犯、叛亂犯等均一同感訓,隸屬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直轄三個大隊、十二個中隊。
根據受難者盧兆麟的記憶,5月17日被送抵綠島的政治犯泰半來自於內湖新生總隊和其他軍人監獄。他們自基隆港啟航,抵達綠島後,在外海換上小舢舨自中寮港登陸,並徒步至「新生訓導處」。政治受難者蘇友鵬的傳記中指出,曾有一批政治受難者早於5月17日被送到綠島,作為「先遣部隊」到當地整理環境、搭建營舍與克難房,為新生訓導處的正式啟用做準備工作。據檔案資料記載,截至1951年6月為止,新生訓導處共收匪俘新生一千一百五十一人、感化犯五百六十六人、叛亂犯六百一十六人,合計二千三百三十三人。感訓的新生們每日上課三小時,以中隊為編組實施,上課科目有國父遺教、領袖言行、三民主義、共匪暴行、共產主義批判。
另一方面,關於新生訓導處的大隊編制,政治受難者陳英泰曾回憶道:「綠島的隊數常有加減,我們剛來時只有七個隊與隸屬第六隊的一個女生分隊而共分成為兩個大隊。」根據國防部典藏檔案記載,1953年1月新生訓導處請求成立「第十二中隊」,故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可能直到1953年才正式完成編制。對比政治受難者的口述資料與檔案記載,可以推論新生訓導處的十二中隊編制,應該是逐漸成形。
泰源監獄(1962-1973)
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位於臺東縣東河鄉,因地處偏僻,乃被官方選定作為囚禁空間,於1962年3月1日成立。政府建造泰源監獄,其原始目的就是為了收押叛亂犯、軍事犯。該監成立後,為完成戰備密切支援前方作戰,國防部提出「叛亂犯移撥軍監接管實施計畫」,將當時在綠島新生訓導處囚禁的八百四十三名「叛亂犯」(其中九十二名為無期徒刑者),先期移撥五百名「叛亂犯」至泰源,其餘三百四十三名則趁國光演習前一個月移撥臺灣軍人監獄接管。之後,政府原本規劃在泰源監獄增建第二期、第三期工程,但因1970年2月8日發生「泰源事件」,7月20日決定原規劃之增建經費移往綠島另建新監,專供執行及案情特殊「叛亂犯」之用。就是後來在綠島興建綠洲山莊的源由。1972年4月25日至5月2日,由憲兵及海軍支援,將泰源監獄及看守所的三百六十一名「叛亂犯」分別移送至綠島。
根據〈萬鈞及安臺戰備工作計畫案(六十一年)〉資料可以得知人犯移出後的泰源監獄,至1972年6月為止,泰源仍關有八十餘名政治犯,負責警戒的警衛連兵力計有一百二十五員。17 日後,因綠島感訓監獄成立已有一段時間,國防部於1973年6月1日令頒行新的編制表。同年9月,泰源感訓監獄改為執行一般軍事犯之監獄,10月16日起更名為國防部泰源監獄。至此,「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收押政治犯的任務正式結束。
綠洲山莊(1972-1987)
1972年,奉國防部令核定,由憲兵及海軍支援綠島指揮部,並於該年4月25日至5月2日將泰源監獄及看守所的三百六十一名叛亂犯移送至綠島國防部感訓監獄。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綠洲山莊)整體編制編有軍官三十四人、士官五十六人、士兵五人,設監獄長、副監獄長、政戰室、第一科、第二科。就外觀上來看,「綠洲山莊」為一典型的現代監獄建築,押房區為一兩層樓高的十字放射狀建物,便於中央監控。大小押房計有五十二間,可分為八區,多數囚禁於一樓,二樓只關少數身分特殊者。「綠洲山莊」共有四個放封區,因應不同時段的管理單位而有不同的放封時間。除押房外,另有戒護/醫療室、獨居房、廚房、倉庫、禁閉室、會客室等空間,而囚禁人數最高時曾達約五百位。
1970、80年代的民主、人權、自由等思想盛行於全球,加諸科技發達、壓縮時空,此時期臺灣的政治犯監獄與外界有了更多的聯繫管道。不僅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曾多次連署函請國民黨政府釋放政治犯,亦曾發生多次受難者串聯外界的人權訴求呼聲而集體絕食抗議。1987年解嚴後,餘下刑期尚未服滿的政治犯被移往位於綠島中寮村的「矯正署綠島監獄」。直到1990年5月6日,最後一位政治犯王幸男自「矯正署綠島監獄」假釋出獄,政治犯才正式退出臺灣歷史舞臺。
非典型政治監獄:職三總隊、玉里醫院
職三總隊
1950年,為肅清本省流氓,鞏固地方治安,先後擬定《臺灣省戒嚴時期流氓取締辦法》及《臺灣省取締散兵遊民辦法》;1951年9月,省方及各縣市由軍警憲聯合成立取締流氓小組,將現有及漏列之流氓慎密調查,分別等級,待複查後,予以適當處理。職三總隊於1952年在臺中后里成立,翌年遷往小琉球。
就目前能掌握到的資料顯示,小琉球島上最長久的軍事單位就是職三總隊;政治受難者刑期屆滿後,無法如期出獄時就可能會被送到小琉球職三總隊進行感訓。在小琉球職三總隊待過的受難者周賢農曾說:「但我們跟管訓的流氓之間的營舍是區隔開的,也編屬於完全不同的中隊。」曾於1969年至1971年在職三總隊服役的陳政宏則提到:「當時一個中隊有八、九十位隊員,每個中隊下有三個分隊。平時隊員主要工作是採集咾咕石,又因為小琉球沒有自來水,所以每個中隊都有拉水班負責全隊洗澡、洗臉的用水。拉水班大概有十五至十六人,每天大概要拉三至四趟。」
在職三總隊的勞動改造,是許多政治受難者深刻的記憶,林水泉指出:「我們每天六、七點就要起床工作,十一點左右吃午餐,中間可以休息一小時,下午繼續工作。」周賢農也說:「上下午各三趟的海邊打石,再拖回營區蓋圍牆。⋯⋯每一顆(石頭)都是我們用人力拖牛車搬運的。」張則周也提到:「在小琉球的日子每天都很疲勞,如果你能熬過來的話,你就可以活了。熬不過的,下場不是發瘋就是自殺。」小琉球「延訓」是許多政治受難者感到最難熬的一段日子。
玉里醫院
1965年,臺灣省政府申設省立玉里養護所,隔年( 1 9 6 6 )3 月正式通過,機構定名為「臺灣省玉里養護所」。設立玉里養護所,主要是負責貧苦無依精神病患的監護治療,同時利用玉里榮民醫院的土地、設備及相關人員技術,省府為節省經費開支,乃委託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代辦。玉里醫院成為臺灣精神病患的最後端醫院,而部分政治受難者或因不堪刑求,或因漫長刑期,或因勞動思想改造,而導致精神瀕臨崩潰者,亦後送至玉里醫院。玉里養護所收容政治思想犯,原本鮮為人知,引爆風暴的是1990年一位臺大社會系教授陳光中。
1990年11月27日,陳光中教授於高雄醫學院舉辦的「健康與社會政策研討會」發表他在玉里養護所歷經三年研究的調查報告,提及該所收容一千七百多名的精神病患一事,陳在報告裡指出,其中二百五十名的收容理由登載資料係「新生分子,書寫反動文字,特警線上有安全顧慮者」,他並進一步指出根據所方提供的歷年資料,養護所一共收容「保安分子」一千零九十一人、「新生分子」四百二十人。消息一出,社會輿論譁然。
隔日(28),玉里養護所方發表聲明,指出該所自從1967年1月26日成立以來,隸屬警務處的公務預算床位除各地警察機構轉送的遊民外,由調查局、警總、國防部轉送病患共計七十五名,其中亡故二十九名,出院二十九名,現存十七名。當時的臺灣省議員張溫鷹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她確知有六名病患曾是綠島監獄的「政治犯」,他們以「匪諜」罪名被關了卅多年之後,因特赦或服刑期滿放出來,卻因無法適應外面的社會,被認為精神失常而送往玉里養護所。
1990年12月3日,省議員組十五人專案小組(全名為「報載省立玉里養護所收容部分保安分子及該所收容病患有關單位移送作業情形」專案小組)實地深入調查。該小組報告書指出,養護所所收容所謂的「政治犯」,在接收當時均附有精神科醫師之診斷書。惟收留已久,可信度已不可究。這些病患經治療或已痊癒,如其家屬願意領回者,應讓其出院並保留兩個月內可再回院之權利;不願領回或無家屬者,經重建治療後,洽請公立安養機構收留。該小組為避免再有政治犯被當成精神病患處理的傳聞,已決議省警務處在玉里養護所所支配的床位不得再提供情治單位收留罹患精神疾病的犯人使用。
不過,根據《時報周刊》報導,當時住在萬寧作業治療中心的許席圖、陳○、孫光炎三位是身分明確的政治受難者。筆者受限於官方檔案,目前尚無法追查出在玉里養護所設立以前,罹患精神疾病的政治受難者可能會被送往何處。但是,根據政治受難前輩蔡焜霖先生指出,1950年代的受難前輩疑似已有人被送至玉里,如方○、李○○41。此外,由於「發病」與「被送往精神病院」的因果關係難以釐清,也造成研究論述上的難度。然而,1990年的「陳光中事件」所揭露的名單,仍有進一步追查與研究的意義。
結語
本文主要是簡介東臺灣的政治監獄,包括典型政治監獄的新生訓導處、泰源監獄與綠洲山莊,與非典型政治監獄小琉球職三總隊與玉里醫院等。尤其透過玉里醫院的介紹,來提醒學界應該重視一個被遺忘的場域—精神醫療院所,因為曾有許多位政治受難者被禁錮於此,這也是戰後白恐研究的另一小塊拼圖。
臺灣是世界上實施戒嚴最久的國家之一,從1949年5月20日至1987年7月15日,長達三十八年又五十六天。即使解嚴以後,侵害人權的事件依然存在,必須等到1992年《刑法》第一百條修正後,人民的言論、思想自由才能獲得保障。從1949年到1992年間,統治當局用國家機器來迫害異議人士、反抗者,甚至是無辜的百姓,情治特務機關製造大量政治案件,使臺灣歷經了一段漫長的白色恐怖時期。如何記錄這段臺灣傷痕歷史,讓後世引以為誡,是歷史研究者的責任;青史不滅,也可以讓受難者前輩所承受的苦難與犧牲,換得往後臺灣可以更自由、人權更獲保障。
※本文摘選自國家人權博物館半年刊《向光》第8期〈押房裡的勇者:東部地區政治犯監獄與政治受難者生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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