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極限與界線:黃致豪律師新書《有罪推定》揭露罪與罰的真相
文/寶瓶文化提供
專精司法與心理學的黃致豪律師,近日於寶瓶文化出版第一本創作《有罪推定》,以其豐富的刑案經驗為靈感,創作出新書的六個故事,正如同黃致豪律師一貫關心司法的極限與界線,書中六個故事,皆指涉出目前司法的本質與困境,而這也可說是黃致豪律師對於台灣當今司法種種問題的深刻反省。
書中六名被告,六樁證據確鑿、看似不容置疑的犯行:青年犯下通勤列車無差別隨機殺人案,媒體稱為「宅男殺人魔」;疑似患有「解離性人格疾患」(舊稱多重人格)的女子,被控家暴;男人遭控對妻子先姦後殺,十多歲的兒女竟為爸爸求情;失智並有妄想的老先生,縱火的真相;男子殺妻後、攜幼女燒炭,最後卻獨活,女兒冰冷的手指上纏著一條紅綿線;殘忍的殺妻現場,被女兒全程目睹……。六個故事,透過主角黃梁律師,一位專精司法心理學、不按常理行事的刑事辯護人,穿梭在案件之間,詳實呈現暗潮洶湧的犀利法庭攻防,並隨著故事進展,進行抽絲剝繭的辯證追索,並無盡叩問著:這一切為什麼發生?
「為什麼殺人?」這是主角黃梁律師在故事中希望可以了解犯罪的原因,同時也是黃致豪律師想讓社會大眾去理解,毫無動機的犯罪並不存在,在這些人成為加害者與被害者之前,發生了什麼?每一個故事則帶我們看見,在罪與罰的背後,原來並非斷然二分,而「被告為什麼要這麼做」、「他到底在想什麼」,這是法庭上鮮少被討論的問題,藉由黃致豪律師筆下的故事,或許可稍見端倪。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這應是審判過程中需保持的原則,然而面對有罪的加害者,司法作為一種乘載民意想像與期待投射的對象,往往只能關心其應受之懲罰,書中的黃梁律師所感受到的無力,其實也正是黃致豪律師在眾多的刑案經驗中的無力,這也是他書寫《有罪推定》一書的原因,希望能夠透過這些故事,帶給社會大眾不同的視角與一些思考。
作者介紹
黃致豪
一位在台生長,美國教育,專精刑事、家事、智慧財產權事件的台、中、英三聲道資深執業律師。東吳大學法律專業研究所碩士,美國紐約大學(NYU)心理/政治雙學位(BA)優等榮譽生。是美國國家詰辯學院NITA法庭詰辯教師,也是司法心理學的研究與實踐者。曾任司改國是會議委員、律師訓練所教官,也曾義務為多起重大案件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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