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女孩子吃的霜淇淋,怎麼變成三角關係的警訊?——《你好我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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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Canva

曹麗娟的霜淇淋

曹麗娟的〈童女之舞〉不是一個「分分合合」的故事,而是一個「合分分分分分」的故事。

欸不是,一對情侶怎麼可以分手那麼多次?那就跟減重或戒菸的原理一樣:只要一直都沒成功,就一直在努力的路上。小說的敘事者童素心,在女校相識了帥氣活潑的鍾沅,兩人幾乎一見鍾情。但接下來的十數年,由於童素心不敢突破「女生能不能跟女生在一起」的同志禁忌,兩人始終未能成為伴侶。相較於童素心的保守謹慎,鍾沅「玩得很開」,男友女友從未斷絕。只是,無論身旁伴侶換了誰,兩人都有深深的默契,知道彼此都是對方的「圓心」,無論怎麼旋轉騰躍,都將在生命的關鍵轉折處,回到對方身邊。

小說出現的食物不多,最有存在感的,是兩支霜淇淋。事情發生在童素心大學剛畢業那年。此時,鍾沅家中連遭變故:父親去世,母親很快找到新對象再婚。鍾沅對此顯然有芥蒂,卻裝得很坦然。等童素心意識到狀態不對,鍾沅已徹底失蹤,使童素心大為崩潰。整整一年後,鍾沅才又重新聯絡上童素心——原來,鍾沅這段時間都和一位幹練的時裝店老闆「晶姐」交往,每日好吃好住,身穿晶姐提供的當季歐洲時裝,開著晶姐的轎車。

鍾沅過去對象雖多,但像晶姐如此「大人」,能在物質與精神兩層面,都與鍾沅分庭抗禮而不被他玩弄辜負者,這還是第一位。這份精明強幹,敏感的童素心第一次見面,就領教到了:

書名:《你好我吃一點:台灣小說的美味盛宴》 作者:朱宥勳 出版社:大塊文化 出版時間:2026年9月1日

叫我吃驚的倒不是鍾沅──她依然沒變──叫我著怕的是晶姐。頭一回見她,隔著她店外的玻璃,當時剛好沒客人,她像尊蠟像般手持一杯咖啡斜倚在沙發上。那姿勢、線條、皮膚、五官、化妝、服飾,從頭到腳,完全無懈可擊。太無懈可擊了,反而令人無言以對。鍾沅拉著我推門進去,未等鍾沅介紹,她便了然一笑:「童素心?」說著斜睨鍾沅一眼,鍾沅說:「晶姐妳別嚇她。」我尚來不及反應,晶姐便起身牽我走向展示架。「自己挑兩套喜歡的,算是晶姐送妳的見面禮。」她那隻手是冰的。

曹麗娟非常擅寫角色的對白與動作,充滿了微妙的心理流動與攻防。一開場看到晶姐「無懈可擊」的樣子,乍看可怕,但童素心感到「無言以對」,為什麼呢?或許可以這樣理解:當一個人氣場全開,試著讓自己看起來十分強大的時候,恐怕正是他如臨大敵的時候。誰是那個大敵呢?只要是愛過鍾沅的每一任伴侶都知道,只有一個人能瞬間把鍾沅從自己身邊搶走,那就是童素心。所以,弔詭的是,晶姐越強大,就越顯得他害怕童素心。

不過晶姐畢竟是老江湖,一上來就先聲奪人,喊出童素心的名字。試想,三人根本一句話都還沒說,晶姐是怎麼認出來的呢?想必是從鍾沅、童素心兩人結伴走來的身姿神態看出來的吧。雖然聽起來有點玄,但敏感的晶姐或許已經感受到,今天的鍾沅有點不同,那麼旁邊這位大概就不會是等閒人物了。他的「如臨大敵」並不是毫無來由的。而在晶姐喊出童素心名字後,鍾沅的第一反應是「晶姐妳別嚇她」,這句也很有意思:鍾沅顯然已偵測到晶姐「如臨大敵」的意念,一方面他是敬畏晶姐的能力的,所以要出聲安撫;一方面卻也在這一反應中,坐實了晶姐的擔憂不假——什麼事都還沒發生,你就本能袒護童素心,這一舉動已經說明很多事情了。

接著,晶姐把童素心牽到展示架前,大方送了兩套衣服作為見面禮,這也是非常「大人」的處理方式。面對情敵,還能擺出這副悠然無爭的架勢,確實是有兩下子。此外,如果童素心對鍾沅來說很重要,那麼好生對待,也會比當下就酸言酸語或撕破臉更能維繫關係吧。然而,在看似無懈可擊的應對進退裡,童素心還是抓到破綻了:她那隻手是冰的。這又是曹麗娟借力使力的高明細節,這麼厲害的晶姐,終究還是畏懼著清純無害的童素心。

不過,更驚心動魄的攻防還在這之後。接下來的一段時間,鍾沅和童素心常常一起逛街。不是以伴侶,而是以密友的身分——不只鍾沅有了晶姐,童素心也有一個男朋友季平。如此「各有歸宿」的局面,反而為他們換來一長段安寧的相處。某天晚上,兩人去逛公館夜市,在地攤上買了兩件一樣的襯衫,又買了一樣的長褲換上。鍾沅大概是有點興奮過頭了,竟然哪壺不開提哪壺,說了句:「哇!情人裝!」接著,便有下面這段:

那晚,當我們各拿著一支霜淇淋又蹦又跳衝進晶姐店裡去接她時,她臉上霎時露出異於平常的神情。平常我們去接她,晶姐總是微笑著給我和鍾沅一人一個擁抱,有時她會撥撥鍾沅頭髮說:「明天去阿傑那邊把頭髮修一修。」或者攏攏她衣領嗔怪:「衣服也不燙一燙。」對我,她多半會拉拉我的手,「晚上鍾沅帶妳去吃什麼?要吃胖一點,不然我們怎麼跟季平交差?」但那晚,當我們向她張開雙臂圍上前去時,她卻身子一閃,尖聲道:「小心弄髒我衣服!」她指著霜淇淋。

晶姐的第一反應,是「異於平常」。只要我們想想看晶姐眼中的畫面是什麼,便能體會:這兩人穿著「情人裝」,拿著一樣的點心,一臉愉悅「衝進晶姐店裡」,你是晶姐,你會怎麼想?吃醋還是其次,別忘了晶姐最深沉的恐懼、最害怕的大敵,不正是童素心?作者接下來還補述了「平常」是什麼樣子,每一個細節,都是晶姐「放心不下」的表現:為什麼要在童素心面前,撥鍾沅的頭髮、攏他的衣領、討論生活瑣事?明顯就是在宣示「鍾沅是我的」之主權。轉過來,為什麼要對童素心說「要吃胖一點,不然我們怎麼跟季平交差」?胖瘦不重要,重要的是提醒童素心:你有季平了,你是有男朋友的人了,你要記住——就只差沒有直接喊出來:你不能跟我搶鍾沅!

然而,「平常」的晶姐縱然千般焦慮,至少還能保持體面。但今晚,連這份體面都守不住了,他尖叫「小心弄髒我衣服」,不只是防備霜淇淋,也是焦慮破表的反應。如果只是要防備霜淇淋,大有千百種漂亮話可以說,以晶姐之老練,並不困難。因此,是「兩人拿著霜淇淋衝進來」的氣氛與默契,讓他心中警鈴大響了。另外一個有意思的細節是,鍾沅長期有晶姐提供的名貴衣服,童素心也至少拿了兩套「見面禮」,結果兩人最快樂的時候,是去夜市隨便買的便宜襯衫長褲。如此對比之下,情意的天秤向哪一邊傾斜,更是殘忍到無法否認。

這兩支霜淇淋,也就因此開啟了全篇當中,我認為最精妙的一場對話:

鍾沅聳聳肩,一屁股坐上沙發。我則悄悄到後面洗好手,趕緊幫晶姐收拾店裡。

正當我蹲在櫥窗底下,拿吸塵器清理地毯死角的灰塵時,一旁的晶姐突然問我:「小童,妳愛不愛季平?」我愣了一下,匆忙點著原本已低垂的頭。

「妳比鍾沅大還小?」她又問。

「小,小三個月。」

「嗯。」她彎腰幫我攏起垂到地毯上的頭髮,「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好老。」

「怎麼會?」我無措地仰首看她:「晶姐才比我們大一點,而且看起來還更年輕!」

「少來!」她戳我一下,似笑非笑,「我看妳跟鍾沅才真的是金童玉女。」

我不知如何回答,幾乎把頭都要埋進吸塵器裡去。

「算了,不嚇妳,」晶姐緩緩道:「也不嚇我自己。」

先看鍾沅的反應,他「聳聳肩,一屁股坐上沙發」,頗有一種「恃寵而驕」的氣息,完全不在乎晶姐的情緒。當然,我想以鍾沅的敏銳度——事實上,〈童女之舞〉整篇小說的每一位女同志,沒有一人是駑鈍的——,他大概早就看出晶姐的焦慮。但是他在乎嗎?恐怕是不在乎的。如果要在「與童素心快樂逛街」與「讓晶姐不要焦慮」之間二選一,鍾沅會怎麼選?那是不問可知的。

●本文摘選自大塊文化出版之《你好我吃一點:台灣小說的美味盛宴》。👉 前往琅琅讀墨購買電子書,立即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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