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神探李昌鈺博士辭世,從犯罪現場看出不為人知的細節
犯罪模式與現場剖繪型態
文/李昌鈺、提姆西.龐巴、瑪琍琳.米勒
這些痕跡更難發現,需要更加小心的觀察與對犯罪者充分的瞭解及其過去犯案細節的詳細情節,犯罪模式的型態在偵查階段可以把表面上不相干的案件連結起來,這些痕跡型態所包含的訊息有侵入現場的方法、喜好武器的種類、暴力的種類、語言的種類、行動的順序、取走財物的種類及留在現場物品的種類等。
現場剖繪所表現的訊息與第一現場或第二現場、主動現場或被動現場、有組織或無組織現場有關,這類現場種類在本書第一章有詳細介紹。
槍擊現場:勘察與重建
槍擊現場的重建可以研判偵查上幾個重要的疑問,如研判死亡的方式—他殺、自殺或意外—非經重建很難研判。除了提供偵查線索外,槍擊現場重建也可以幫助悲傷的家屬應付失去摯愛的人的殘酷事實。重建可以提供槍擊射手與被害者的相關位置,可以研判槍口到彈著點的距離,這是區別自殺與他殺的重要因素。彈道的重建也可提供重要訊息,往往可以證明或反駁嫌犯、被害者或證人對槍擊經過的陳述。雖然,重建在槍擊案件勘察時應是勘察人員的例行工作,但長久以來並未盡力從事過。
成功的槍擊案勘察應包含偵查訊息、現場處理、解剖與醫療紀錄、物證與型態性證物的實驗室檢驗及重建實驗等。與其他案件之勘察一樣,槍擊案件的重建也高度依賴犯罪現場紀錄、搜索、採證與保存的品質。槍擊案件的證物,如槍擊殘跡,若非迅速找到並保存,將受破壞或遺失。
槍擊案件勘察的初步工作
偵查的訊息,包含所有涉案人的供詞,不僅對整個偵查,對勘察人員也非常重要。雖然勘察人員必須保持開闊客觀的態度,但偵查的訊息也可幫助他們,例如,證人供稱現場昏暗看不到人影動作,勘察人員則應以實際燈光攝影記錄。偵查訊息也有助於瞭解案件的範圍,多少人涉案或有多少證人等,完整的現場紀錄可以證明或反駁這些人員的供述或觀察。
槍擊殘跡的分析在研判槍擊涉案人與射擊距離上非常重要,然而,槍擊殘跡若未適時採取與保存將很快消失,因此,最好盡速採取被害者與可能射手的手上擦拭,以檢驗是否有槍擊殘跡。槍擊殘跡可以用百分之五的硝酸溶液擦拭採取,或以掃描式電子顯微鏡(SEM)用採樣小圓盤採取。槍擊被害者的衣服應予保存,因由槍擊殘跡的分布型態可以研判槍擊距離;衣服應予晾乾,小心移動不可摺疊。
被害者及可能射手的衣服都應保留下來,因可能含有槍擊殘跡、血液噴濺痕、玻璃碎片、其他微量證物或移轉性證物,或撕裂、破損或土壤痕跡等,對重建工作都很有幫助。衣服上存在的微量證物或破損,可以用來證明有關槍擊時或槍擊後行為之陳述內容的真實性。
有時現場可能開了數槍或有數人開槍,因此,必須找出所有有關的槍彈證物,最好的方法是列出所有武器可能裝填的子彈數量,算出「失蹤」多少子彈,現場找到幾枚彈殼,現場有幾個彈孔(射入口、射出口),任何子彈撞擊或擦痕、傷口種類與數目及證人計算的槍聲數目等。一旦清單列出,勘察人員就應嘗試確認找到的槍擊數目與槍擊武器是否與清單相符,槍擊現場應在所有證物均尋獲後,方可解除管制。必要時,應對被害者拍攝 X 光片或進行解剖,以確實瞭解被害者中槍數目及在體內還有多少彈頭或碎片等。
彈頭上痕跡的功能
在犯罪現場找到的彈頭經由實驗室檢驗後,可以提供重建的重要訊息,刑事實驗室的槍彈鑑定可以提供的訊息為武器種類,如槍枝口徑、子彈種類及可以研判廠牌與型式的來復線特徵,彈頭上的顯微檢驗可以提供彈頭發射出去後,觸到的表面種類之訊息。
彈頭上的武器特異性痕跡
子彈經射擊後,彈頭上的痕跡有分類特徵痕跡、個化特徵痕跡,也有離開槍管後留下的痕跡。分類特徵痕跡是同廠牌、同種或同型槍枝的共同特徵痕跡,如陽線與陰線數目、旋轉方向、纏角角度及陽線與陰線的寬度等。
射擊後彈頭上的個化特徵痕跡是槍枝在生產過程或射擊磨損所產生的痕跡,這些痕跡包含彈頭通過槍管後刮下的細紋痕、滑行痕、刮擦痕與不均勻的磨損痕等。
出槍口後的痕跡與微量證物
彈頭離開槍口後才加上的痕跡在彈道重建上也很重要,這些痕跡有可能由滅音器、中途撞擊物與最終撞擊物所產生。滅音器會在彈頭上留下特殊的痕跡,彈頭撞擊到中途的撞擊物會因羅卡交換論留下接觸物的微量物質,這些微量證物應被鑑定出來並在現場找到撞擊物,如果彈頭經過中途撞擊物,則可研判可能的後續行進方向。除了中途撞擊物上的微量證物外,手上及衣服上的槍擊殘跡、轉輪的型態與槍口火焰也都是重建的訊息。彈頭最終撞擊物的表面痕跡的大小及形狀對重建工作幫助很大,由最終物面在彈頭上遺留的痕跡可以研判彈頭的最終速度。照片 10.23 a 與 b 顯示彈頭上的紅色纖維,提供彈頭與被害者重要的連結關係。
槍口到目標的射擊距離
射擊距離的研判在槍彈鑑定人員工作上已有超過七十五年的歷史,這些年來由於儀器更新,偵測極限提高,改善了破壞性與非破壞性方法的應用。通常,射擊距離的研判是比較犯罪現場採得的槍擊殘跡分布與實驗室測試不同距離射擊的槍擊殘跡分布型態,應仔細記錄準備、偵測與比較槍擊殘跡的每一步驟,一般基本步驟如下:
1. 現場正確的紀錄與證物處理。
2. 目視檢驗槍擊目標表面:放大與立體顯微觀察。
3. 紅外線攝影(如照片 10.24 a 與 b)。
4. 以化學方法顯現槍擊殘跡亞硝酸或鉛的分布,見第九章之槍擊殘跡顯現法。
5. 若使用霰彈槍,應鑑定與測量霰彈粒的分布型態。
6. 控制試驗:槍擊殘跡分布與消失試驗、環境與條件試驗、目標材質試驗、射擊角度試驗等。
7. 準備測試目標物:使用正確的子彈。
8. 客觀的比對。
9. 研判射擊距離。
在研判槍擊殘跡型態時應格外小心,因有許多因素會影響產生的型態,如槍擊目標表面的材質會影響留住槍擊殘跡的能力,目標表面沾血或受雨淋濕都會影響槍擊殘跡的顯現,甚至完全消失。銳角射擊也會減少槍擊殘跡遺留在目標物上,彈道的重建可以協助研判射擊的角度。
研判彈道的幾何投射法
犯罪現場勘察人員可以用兩種幾何法研判彈道:物理投射法(探針、細棒、細繩)與光學投射法(目視瞄準與低功率雷射光),不論用甚麼方法,應仔細試驗才可能完成重建過程。
●本文摘選自商周出版/城邦文化出版之《犯罪現場:李昌鈺刑事鑑識教程》。👉 前往琅琅書店購買電子書,立即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