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育兒成為一種懲罰,高昂學費成為父母對子女不得已的投資
當育兒不再甜蜜,反成為懲罰?本書以「育兒懲罰」(Child Penalty)為出發點,探討育兒家庭於嚴苛大環境下的處境。育兒懲罰是指相較於無須育兒的成年人,負責育兒的成年人薪資較低,容易陷入貧困。作者藉由本章探討,一般家庭養育子女時,所需支付的高昂教育費會帶來哪些經濟負擔壓力。(編按)
文/末富芳、櫻井啟太
在這樣的時代與社會,消弭育兒懲罰的做法其實是照顧與體恤成人。照顧與體恤家長格外必要,但其他成年人也同樣需要照顧與體恤,甚至是那些不愛護孩子的大人。
我在孩子還小的時候,被踹過兩次嬰兒推車。第一次是帶著長女在新宿車站被踹,對方是男性;另一次是帶著次女在下北澤車站被踹,對方是女性。兩次都留下可怕的記憶,心裡蒙受極大的打擊。但與此同時,我也心想「他們應該過得很辛苦吧」。正因為成人的自己過得很辛苦,看到嬰兒與照顧嬰兒的母親,這些最為弱勢卻又看似幸福的對象,便不禁把壓力與怒氣發洩在他們身上。
堅強獨立的大人才了不起,軟弱沒用的傢伙是廢物 ─── 整個日本社會瀰漫經濟效率的思維,女性與男性、退休老人與在職勞工、一般庶民與上流階層,各種群體互相傷害,冷漠對待。這便是現在的日本社會,日子辛苦的不僅是育兒家庭。我藉由本章想討論的是,如何從育兒懲罰的社會轉化為友善親子的社會,我稱之為「育兒懲罰社會的療法」。
▍家長負擔潛規則
我之所以遇上許多為育兒懲罰所苦的家長,是為了調查日本的家長為何得支付這麼多教育費,研究家長身為「教育費資助者」的情況。日本社會認定家長為子女負擔教育費是天經地義,日本學者稱之為「家長負擔潛規則」,韓國也是類似情況。
但家長真的是高高興興為子女支付教育費嗎?日本大學學費驚人,以二〇二〇年私立大學的平均學費為例,一年高達一百三十四萬。《二〇一八年度文部科學白皮書》模擬兩個孩子同時上大學的家計情況。原本教育費占可支配所得的二至三成,到了第一個孩子上大學後瞬間暴增。倘若第二個孩子上大學且離家外宿,教育與生活支出甚至高達可支配所得的八六%。但是日本的家長都很盡責,「即使是低所得階層,幾乎所有家長都想為孩子負擔全部或部分學費」。
當然不是每個家庭都能支付所有教育費,所以向學生支援機構申請學貸的學生目前超過三成。我自己為了實現學者夢,也是靠學貸修完研究所博士學位。我讀大學時雖有父母資助生活費,但金額並不充裕,加上母親生病,家計長期緊繃,直到我過了四十歲才把學貸還清。
日本人普遍強烈認為,為了孩子好,父母不但該支付教育費,還要投注大量心力照顧孩子,全心全意愛孩子,這便是「家長負擔潛規則」的基礎。
其實不是每個家長都樂於為子女支付教育費。我上研究所時就曾和父母起爭執,他們責備我「是要念書念到什麼時候」,所以我沒有接受他們的資助,靠著打工和學貸支付念研究所的費用,經濟和時間都十分拮据。這個經驗成為我研究家長身為教育費資助者的起點。
經過長期的研究與分析,加上我自己也成為家長後終於明白,家父家母不過是受到「家長負擔潛規則」所折磨。當社會認定父母養育子女為天經地義,付完大學學費是「理所當然」時,做不到「理所當然」的家長只能獨自受苦。
▍教育費是「投資」還是「消費」?
經濟學理論主要把家長為子女負擔教育費的情況分為「投資」與「消費」。
前者自一九六〇年代急速發展,屬於「人力資本論」(Human capital theory)。簡而言之,這種理論認為高學歷能獲得高薪,所以政府和家庭應該把資金挹注在教育上。培養優秀人才能有效促進國家經濟發展,增加稅收,所以政府基於人力資本論投資教育。至於家長投資子女的教育費,培養他們成為賺大錢的成人,晚年獲得子女照顧與負擔長照費用的可能性則會提高。
後者是由一九九二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芝加哥大學教授蓋瑞.貝克(Gary Becker)提出。他認為家長支付教育費是藉由為子女(家人)消費,提高自己的滿意度(效用),屬於「利他主義」(Altruism)。
現代家長確實有很多機會享受為子女消費,例如買美食給孩子吃、添購可愛衣物讓孩子穿、看到孩子在運動會或才藝發表會上表現傑出、看到孩子考上理想學校而生氣蓬勃地上學等等,每一種情況都對父母提供了其他消費行為難以企及的滿足(效用)。
對子女本身,教育費的確以「投資」的型態發揮功效。學士通常比高中畢業生能找到待遇更好的工作,高學歷女性比低學歷女性更有機會結識高學歷且高收入的配偶,高學歷也能有效提升家庭所得,提供穩定收入。
但這一切的前提是男性身體健康且工作到六十歲、女性走進家庭且婚姻關係穩定,也就是日本過去的終身僱用制,已於一九九〇年左右廢止。教育的投資報酬率是把學士的薪資和高中畢業生比較,但現在非典型就業市場擴大到學士,正職員工的平均薪資遲遲沒有調漲。換句話說,很多人不覺得大學畢業能享有薪資紅利。
現代家長也不期待子女會照顧自己的晚年生活。根據內閣府二〇二〇年的《高齡社會白皮書》調查,五十五歲以上受訪者中僅三.二%的人表示「子女或親戚會資助自己的長照費」。
▍教育費是「贈與」嗎?
既然如此,家長究竟是基於什麼心態支付教育費呢?文化人類學者竹澤尚一郎主張,父母對子女不求任何回報,付出無償親情與照料是一種理想,教育費屬於「家長不求回報的贈與」。
但人類學與社會學的研究結果指出,「贈與」其實隱含「交換」的性質。父母期盼藉由支付教育費換來良好的親子關係,以及子女對自己的敬意。「我付錢讓你去念書,你要回報」和「你不用回報我,為自己而活吧」,子女比較尊重哪一種父母呢?
▍教育費是讓孩子不恨自己的「保險」?
為了驗證這三種價值觀,我對高中生與大學生家長進行了調查,六到八成的家長對「四年大學生活是寶貴的人生經驗」、「上大學能累積一定實力」表示同意。為子女的人生經驗投資,支持與享受子女成長,期盼子女在大學培養實力,之後在社會上活躍 ─── 支付幼稚園到大學的教育費,不僅是為了家長本人,也是「為孩子好」的投資與消費。
但同時也可發現,僅不到三成的家長同意「送小孩上大學而吃苦也是一種身為父母的喜悅」與「總有一天會受子女照顧,至少該出大學學費」。支付子女的教育費已經不是父母的喜悅,而是不得不達成的任務。部分家長抱持消極心態支付教育費,說服自己讓孩子上大學是「沒辦法的事」、「為了不讓孩子悔恨一輩子,就得送他上大學」。我不禁思考,無關就業狀態與薪資高低,從小孩一出生就得支付二十二年的教育與生活費,難道不就已經是「育兒懲罰」了嗎?
除了「投資」「消費」「贈與」,還有一種是不得已的資助心態。我自己的另一份研究指出,有些家長可能為了避免負面回報,也就是為了不讓孩子怨恨自己,不得已支付教育費作為維護家庭關係的「保險」。
多變量統計的結果顯示,高中生與大學生家長支付子女教育費,除了出自於「投資」「消費」「贈與」心態,屬於「體貼子女的利己主義者」外,還有一種無法歸類,屬於「人體ATM」的心態,而且與家長本身的收入和學歷不見得有關。換句話說,不分學歷、收入,都有部分家長是不得已才支付子女一路念到大學的教育費,把這筆錢當作「保險費」。
日本的家長只得不停工作,不時對孩子抱怨工作多辛苦;當孩子表示想升學,流露出消極的態度,怒罵「哪來的錢給你上大學」;有時教育費甚至成為父母施行經濟虐待的籌碼,恐嚇孩子「不乖乖聽話就不幫你出學費」。這些家長不見得收入低,中所得階層或子女人數多的高收入家庭也可能發生。我接觸過眾多為此所苦的家庭,他們的收入與學歷形形色色,並不一致。
政府補助有限,家長只好繼續為子女的教育費咬牙忍耐。子女親眼目睹父母所承受的育兒懲罰,決定不婚不生,自然是很合理的選擇。
●本文摘選自遠流出版之《當育兒變成一種「懲罰」?:如何改變這個不婚不生,生了還被冷漠對待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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