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不重吃,唯獨對蛋料理講究!在美台灣人的美式飲食習慣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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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Freepik)

對美國充滿好奇嗎?是不是搞不懂美國人在想什麼?看作者鱸魚以他一貫的「魚」式幽默分享在美國的點餐經驗,以及他如何清楚地剖析美國人的飲食習慣痛點。(編按)

文/鱸魚

晚餐怎麼會有一盤番茄炒蛋!

美國人的吃,又粗又死心眼。早餐來說,早餐就是早餐,煎蛋加火腿或鹹死人的培根,全美國幾乎找不到例外。

若進一步講早餐的蛋,不只我,很多台灣人都悶著吃了許多年混蛋。

第一次在餐館點了火腿煎蛋,侍者問蛋要怎麼做。這道題目無法敷衍也不能逃避,更不能講隨便,美國人不知變通,這一點你應該已經知道了。總之,那就像到銀行領錢櫃檯問要領多少,你回答隨便,警衛不過來才怪。偏偏菜單上從來不會明說蛋有哪些做法。如果這道題目是選擇題,就算看不懂,咬牙亂指上一次當就學會了,它卻是填空題──美國小孩都會的那種生活填空,台灣人拿了博士都未必會。

那回臨時想起打混的炒蛋叫 scrambled eggs,只好點了混蛋,多少年來忠心耿耿,雖然知道整粒荷包蛋叫 fried egg,但那是個打開後收不了場的話匣子,服務生會追問下去又答不出來。直到若干年後,聽到隔壁桌點了荷包蛋,指明「太陽向上」(sunny-side up)才學會如何表達「只煎單面、蛋黃是溼的荷包蛋」、第二種早餐蛋的做法。

扯到太陽,誰不會以為在講氣象?為什麼蛋不能像牛排那樣用老、嫩來表達?混了三十多年,總算一步步搞通了早餐的蛋可以怎樣做。算算至少有五種不同的方式,當然可能還有我不知道的。這就是美國文化──百年不變的單調內容,不過是一顆換湯不換藥的蛋,卻在小地方講究細微還搞氣象。

另一方面,美國離開了早餐桌幾乎就看不到蛋,尤其是炒蛋。這方面他們很堅持,炒蛋只能早餐吃,不然就違反社會期望。

有一次晚餐炒了番茄炒蛋,那是變出一道菜最快的方法。在台灣要是作客,桌上出現番茄炒蛋,那代表菜不夠臨時湊個數,大家都明瞭主人的為難。兒子看了很奇怪,問我為什麼晚餐吃早餐,口氣活像我剛闖了紅燈。蝦仁炒蛋或蘿蔔乾炒蛋也一樣,反正炒蛋就是不能出現在早餐以外的場合。

美國人的中飯也好不到哪去。鄰座同事從來不跟我們外食,也從來不上公司餐廳,餐廳有十幾種不太好吃的菜,當然也包含無趣的美國食物,可是他每天都是一份冷三明治,彷彿吃只是為了避免出人命。其他白人同事的中餐同樣令人憐憫,不是不吃,就是一盤沙拉,體重仍然過重,想想他們也真命苦,快餓死了還過重。中午的員工餐廳放眼望去,白人都不知道上哪去了,不曉得他們為什麼對吃中飯如此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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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接觸不同文化的食物不過是近二十年的事。早期員工餐廳中午只有沙拉、冷三明治和鹹死人的湯,過去一百年的上班族就這樣活下來。

預煮的大鍋湯總是鹹死人。這是因為西餐濃湯得慢慢熬出來,一次煮一大鍋文火開著保溫,愈到後面就愈鹹。中式的大鍋湯不鹹是因為廚師隨時可以加高湯,西餐濃湯加高湯卻會水火不容。後來我都不再點湯,要不就搶頭香。萬一不小心點到難以入口的濃湯,就拚命往湯裡澆冷水,還得當心不要被服務生看到把廚師叫出來。有時候連美國人也喝不下去,拿麵包沾著吃。馬上就要登陸火星了,湯鹹這件事美國人還是無法解決。

以前我以為美國人的口味就是這麼重,後來發現他們也喝不下去,那就像我一直以為他們就是死愛甜,直到嚐了台式蛋糕,才驚為天人說真好吃一點都不甜。老天,原來你們也覺得蛋糕太甜?既然甜死人,那為什麼前仆後繼地買?為什麼還不造反?

要美國人委屈他跟你拚命,湯鹹死人、蛋糕甜死人,他忍氣吞聲幾百年不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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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的中飯非常隨便,高級晚餐卻不合理地講究。吃氣氛、吃燈光、吃景觀、吃顏色、吃服務、吃菜單、吃等候、吃穿著、吃酒吧、吃慢條斯理,最不吃的是食物。

菜單對我們而言是資訊,在美國卻是門面。高級餐廳的菜單常像一本書,前半本介紹酒──酒單內容超過菜單──每道菜則像一篇作文,上有標題下有內容,寫滿滿告訴你用了哪些食材、怎麼做的,連上面灑的蔥花都列出來。拿到這樣一本彷彿考閱讀測驗的菜單,還真不知道要從哪裡讀起。不知從哪讀起的另一原因是,美國人在乎的燈光效果,就是要暗到看不清菜的長相。

雖然講究的餐廳甚至每天換菜單,還把日期印在上面證明沒有糊弄,但洋洋灑灑的菜單上真正可以點的只有那幾樣。上百人的餐廳,菜單不過就是七、八道主菜。美國人的好不好吃看的是那些與食物無關的繁文縟節,吃的是整體感覺,無法獨立分辨食物的高下。

不管如何,好餐廳一定要先點酒、點開胃小菜,然後假裝不在乎那幾頁主菜和嚇人的價錢,很高雅地把菜單推到一邊,擺著以後再說。這叫做吃「慢條斯理」,吃到哪點到哪。上高級餐廳如果單刀直入一來就叫主菜想吃完了事,不妨仔細觀察一下服務生那醞釀著千言萬語的眼神。

書名:《我失敗的美式生活:鱸魚的三十年日常觀察與非典型剖析》 作者:鱸魚 出...

在美國混了那麼久,讀菜單這件事我仍舊是失敗的,直到今天都只敢點一些看得懂的安全菜,有時候雖知道是什麼東西,但唸不出來只能用手指一指。那些完全不知道是什麼玩意的,永遠不敢碰,問了也白問,回答會比原文還複雜,逼得你只好微笑一直點頭裝懂。

第一次上正式餐廳,菜單上來只急著想找認識的字,幸運地看到「steak」宛如找到救星,端上來的卻不是牛排。懷疑給錯了卻不敢問,因為問或不問的風險都一樣:如果明明是錯的竟然吃了vs.明明是對的還問為什麼不是牛排,丟的臉一樣大。所以最好就是希望是對的,假裝原本就是要吃那個,管它是什麼,吃了趕緊走人。如果服務生過來噓寒問暖,還得先想好如何應對。此情此境英文愈爛愈好,繼續聊下去遲早穿幫。想知道美國的服務生多會聊又多愛聊,問些廢話立即分曉,最後連趕都趕不走。

總之,那不是牛排,幾十年了我還是不知道是什麼,只能猜是某種嚼起來像木柴的魚──關鍵字不認識。重點是,steak未必是牛排,可能是某種「排」,steak 前面那個字才是答案,也許是穿山甲;只要做成排狀就可以冠上steak,也可能根本不是動物。後來我就上過當,吃到大得變態的香菇,白當一次吃素的。如果怕問了丟人,那就得冒險吃啞虧。

●本文摘自時報出版之《我失敗的美式生活:鱸魚的三十年日常觀察與非典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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