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高級食材,竟是過去的牢飯?「這食物」曾經沒人要吃

聯合新聞網 圓神出版

「史料」未及的最強歷史業配文!99則文史冷知識,迅速引燃你對世界的熱情──從那些很有事的人物、文化、戰爭到酒肉飯事,一窺人類文明的多種樣貌。

本文作者Zass17以經營文史類型Facebook粉絲專頁成名,愛好各種歷史怪奇小故事,便找一些自己有感的喜歡影片、圖片,翻譯分享給頻率相同的各路各國好友。堅信「歷史就該有不同角度的各自表述才公允」!(編按)

圖/Unsplash

文/Zass17(文史獵奇師)

「龍蝦」(Lobster)的詞源,是古英語中的「蜘蛛」(Loppe),古早人們又稱之為「海蟑螂」,這兩個貶抑意義居多的詞彙,皆來自龍蝦不討喜的外型。

當英國來的新移民移居到美洲大陸時,看到海岸邊淹腳目的龍蝦數量,壓根沒有吃到飽的打算,這種又醜又怪的生物,在大西洋那一頭的家鄉不是沒看過,但看起來就是不好吃,即使新大陸的生活條件艱辛,這群苦哈哈的外來客,還是不願意靠這種看來很瞎的食物過活。後來慶祝活過新環境嚴苛考驗的感恩節,主菜還是以北美原生種的火雞為主題,而不會把引發鄉愁的龍蝦擺上桌。

圖/龍蝦吃到飽(圓神出版《真人真事真有事》)

火雞雖然英文被稱為土耳其雞(Turkey),不過那個是歐洲人把由土耳其進口,其實來自馬達加斯加的珍珠雞弄混所致,火雞是貨真價實發源於美洲大陸的生物。至於被大家慣稱的「波士頓龍蝦」則是來自美國的緬因州,只是過往是藉由波士頓運送至他地,才被誤稱為該名,而且來自緬因的龍蝦,其實隸屬螯蝦科,而不是龍蝦科,只不過緬因州龍蝦的捕撈,已經是新英格蘭地區舉足輕重的產業,現在才要來正名機會渺茫,「緬因螯蝦」聽起來就不夠威。

書名:《真人真事真有事:那些課本沒有教的小故事、大歷史》 作者:Zass17 ...

十九世紀前的美國,龍蝦一直是給囚犯和奴隸吃的食物,或是用來做魚餌,甚至還曾因為一直拿龍蝦打發奴隸三餐而引發生暴動,最後殖民政府被迫簽署法令,餵食龍蝦這種不登大雅之堂的食物不是不行,然基於人權再省一週也不能超過三次。此外有些宗教教派仍然遵守猶太飲食條例,不食用蝦蟹等甲殼類等不潔淨的食物,所以在之前龍蝦被視為便宜的蛋白質來源,大多以可以保存較久的罐頭模式流通,直到一九三八年諾貝爾獎得主肯恩,於龍蝦體內發現蝦紅素,有這項據稱是抗老化聖品的元素背書,龍蝦總算迎來另一個春天,撥雲見日成為受歡迎的海鮮。

臺灣現在婚宴上幾乎都會吃到龍蝦,就是勉勵新人婚姻需要相互體諒與妥協,甚至是偶發性的失能來經營,適時的充耳不聞與視而不見,這般選擇性的又聾又瞎才是婚姻長久的不二法門。之後的結婚紀念日通常也會以吃龍蝦方式來慶祝,而且一定是半隻,不是為了省錢,而是提點夫妻之間不是無差別的完全包容,因為婚姻的真諦就是適時半聾半瞎,但又不至於全聾全瞎,對另一半還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話講一半就好,這樣的經驗(血淚?)之談真的要聽進去。

●本文摘選自圓神出版之《真人真事真有事:那些課本沒有教的小故事、大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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