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晚,易千帆失去了妻子、三歲的女兒,和自己的下半身。檢察官手上沒有足夠的證據,跟兇手談成認罪協商——從犯認罪入獄,主犯當庭走出法院。本該一起戴上警徽的同窗就此走散;易千帆推著輪椅,從所有人的視線裡消失了五年。
1985 年,從犯送上電椅的那一夜,電椅出了事。從那晚起,命案一樁接著一樁,每一樁都不該發生,而唯一能指向的嫌疑人,始終半身癱瘓、好端端坐在看守所裡。易千帆主動投案,命案卻沒有停;死者一個比一個離他遙遠,但每一次案發,他都待在同一間牢房,連門都沒出過。他在牢裡按時吃飯、按時睡覺,偶爾跟檢察官談一點小交易:一顆蕎麥枕頭,換一條人命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