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韋/全家都要做的事

聯合報 韋韋

生長在一個男女公平的家庭,大小家事都要平均分配,尤其是我們最討厭的,油膩膩、誰都不想進行的洗碗工作。因此在我的觀念中,家事是大家共同的事。

和先生論及婚嫁時,家事是婚前協議的一部分,誰煮飯,另一人就洗碗;不過先生很疼我,煮飯及洗碗由他一手包辦,他說:「因為『公洗發財』啊!」

台灣看似進步,依然有許多性別不平等的現象,尤其在家庭等私領域,女性仍然要負擔更多責任。「誰做家事」多年來爭吵不休,一有風吹草動常引發熱議。先生總會開玩笑:「都別吵了,若是我的話,絕對輪不到讓老婆把水打開的那瞬間!」

我們也從小訓練孩子,當孩子尚在牙牙學語的可愛階段,隨時想模仿大人的一舉一動,雖然洗得不夠乾淨,也能自動自發地幫忙,這時就是訓練的第一步。等孩子更大一些,會因為課業等外務變多,有時會裝聾作啞,或施行拖延戰術,這時先生便會表示「不洗碗,下頓飯就要用手盛裝食物囉」,因此孩子便明白家務是所有成員的責任。

久而久之,孩子自然會主動進行各項家事,包含收垃圾、曬摺衣物及掃地等。後來,老公買了洗碗機,把大家都不喜歡的項目交給機器,多出來的時間,就是珍貴的親子時間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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