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秋琪/從柴刀到性騷法

聯合報 鄭秋琪(新北土城)

半年前,大樓來了一個固定代班的警衛。和其他警衛一樣,收發信件包裹、記錄訪客,不一樣的是,他總定定地盯著我進出,視線讓人不適。

某天我忍不住問他為何直盯著我,他回答留意出入大樓的人是他的工作,但當我反問難道他認不出我是住戶、以及他的視線讓人感到不舒服時,他則堅持是我太過敏感。

接連兩次對話,情況仍未獲得改善,我開始懷疑起自己的感覺,或許警衛先生只是不小心多看了兩眼,但那對像肉食動物盯準獵物般的漆黑眼珠依舊令我大為不安。從小生長於傳統社會,習於隱忍退讓,我遇到衝突時總先否定自己的看法和感覺,但這次,我下定決心要一個答案。

一日中午,我去大樓主委家按門鈴,是主委太太來應門。我請主委太太幫我轉達此事,她聽完後告訴我,其實她有時也覺得不舒服,有幾回當她急急奔出大門追垃圾車時,總覺得胸部被對方盯著瞧。「太離譜了。」「我還想是不是自己穿得太隨便。」主委太太說。「千萬不要這麼想,我們穿什麼是我們的自由。」

後來,當那名警衛先生值班時,再沒出現猛盯著人看的情形。

人權進化是普世理想,《性騷擾防治法》於2005年公布,此後評論他人身材長相給予不當稱呼、探詢他人隱私、性生活、性傾向、色瞇瞇盯著對方身體等,都可能構成性騷擾的條件。

去年過年回老家,我向母親提起此事,她沒直接回答我,反而轉身對女兒說,如果碰到性騷擾,就攻擊對方雙腿間的私密部位,不用客氣。我苦笑說:「這樣不好吧?小心被對方告傷害。」

母親表示女生要兇一點,因為騷擾太多。接著說起她六、七歲時,每天中午帶二姨一起送飯去給在甘蔗園工作的外公。那天她抄捷徑走山路,不意被一個突然竄出的阿兵哥拉往樹林裡。母親二話不說,抄起提籃裡的柴刀,往阿兵哥的手臂削去,登時血就了淌下來,阿兵哥瞬間逃逸無蹤。隔天,新兵中心的長官找到外婆家,質問母親為何用刀傷人?母親說明事情經過後,那位阿兵哥受到軍法審判。

母親的童年得靠柴刀保命護身,七十多年後我們則有了《性騷擾防制法》護衛我們的權利。不靠蠻力與私法,這是進步,而母親的果敢與不畏強權的對抗力量,是我遠遠不及的。

心情點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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