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蔚領/撐自己的傘

聯合報 毛蔚領(台北市)

下雨天,常看到男女二人共撐一把傘的畫面,可想而知,身體仍有被淋濕的部分。我不解為何不各自撐傘,保全周身的乾燥呢?

由此我聯想到前輩的婚姻故事。她嫁了一位極體貼的公司老闆,凡對外事務皆由丈夫主導,如房貸、繳稅、保險、水電、銀行等瑣事都讓丈夫處理,兩個孩子尚在念書階段,她除了教書外,全權負責家事,名曰「男主外,女主內」。奈何正值壯年的丈夫半夜突然心肌梗塞去世,她的天地頓時翻覆。許多事情她毫無頭緒,弄得焦頭爛額,心神耗損之餘,大病一場。

事過境遷,她後悔道:「我就是依賴性太重,在家時有父母照顧;結了婚,以為有老公當家,就不必動腦筋,只要做個賢妻良母便算盡了責任。從來沒有想到天有不測風雲,什麼都得自己張羅,重新摸索學習獨立,這個遲來的教訓太昂貴。」

許多女性,或者也包括男性,以為結婚就有了保障,在我看來,其實不論婚約與性別,人人須備「自用傘」,傘的質地由品德、學力、能耐、人脈、見識、胸襟、金錢諸骨架組合而成。任遮陽擋雨,一路自主,無須借他人工具來替自己效力,即使是父母這把傘亦然,否則當環境發生變化,對方的傘收走或破敗而不再庇佑時,又能依靠誰?唯有淋成落湯雞罷了。

我見我思

推薦文章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