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喻理/請求編輯再等等
對一個曾出過兩本書,以寫稿見長的前文字工作者,寫五百字短文容易嗎?大概是小菜一碟吧!那次收到邀稿時我還冷笑:「是在羞辱我的文采嗎?」沒想到距離截稿已過十日,我還對著空白的檔案唉聲嘆氣。拖稿的這段期間,我在與寫作無關的正職崗位完成一個年度企畫案,草擬節目腳本,那都是遠超過五百的文字量。這沒道理。
遲遲無法下筆的我,寫好一封電郵想請編輯把我的版位抽掉,但多次在按下寄送之前退卻(甚至有一次已經寄出,又使用三十秒內能收回信件的外掛程式追回),最終只寄出請編輯再寬限我一周的請求。編輯表示沒問題,還附上一個OK符號。這麼輕易就答應了,沒有催促也沒有責怪,反而讓我更煩惱,她是否期待多等一周,收到的文章會加倍精采?還是根本一開始就不抱期待?
糾結到寬限的最後一天,我將這陣子向友人抱怨沒靈感的Line對話紀錄逐條複製貼上,潤飾成文。唉,如果對方知道自己讀的文字竟是這樣產生,從今以後就不會再邀我寫稿了吧。優秀的作家準時交稿,可惡的作家搞消失,有骨氣的作家會直接告訴編輯自己不寫了,最懦弱的作家才寫信請求編輯再等等。到頭來我真正想下定決心,卻始終逃避的也不是寫五百字短文,而是承認自己已不復過去倚馬可待的文筆。
話題徵文:下定決心做的小事(此為主題,非文章標題,標題請自訂;徵稿至2025年3月底)
我們總在反覆斟酌後,拿出決心面對人生種種大事,但會不會有時候一件於他人微不足道的小事,可能更考驗我們的意志力?歡迎來稿分享你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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