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比比鳥/情緒勒索

聯合報 林比比鳥

情緒勒索這個詞這幾年流行起來。雖然看似新詞,卻是普遍存在周遭生活中的現象:阿嬤哭哭啼啼威逼孫媳婦努力懷孕;爸爸向兒子下跪,要求繼承家業;媽媽哭喊著要去死,逼迫女兒嫁給不愛的有錢人。這三個例子雖然出自台灣龍捲風之類的戲劇,但如果不說破,你肯定覺得是周遭某些人的生命情境,不外乎都是勒索方以自己的身體或情感當成對方的弱點。但為什麼以及憑什麼能用自己的身體與感受來逼迫別人呢?

如果只是勒索,大多數勒索人並不在乎被勒索人,榨取金錢或性愛時,不會顧及對方死活與感受。可是情緒勒索不一樣,勒索人應該是在乎對方感受,甚至是愛著對方的吧--至少受害者是這麼認為的。而他們為著這份愛,甘願犧牲自己,擠壓意志直到崩潰。弔詭的是,在乎的人就輸了,但不在乎也不會贏。情感向來是個難題。

職場上偶爾也會出現情緒勒索。我很幸運,從沒遇過。但旁邊的同事就沒那麼幸運了。有一次,會議室傳來爭吵聲,幾個人踮起腳,隔著毛玻璃偷看,目睹某部門的組員額頭撞牆,聲嘶力竭喊著:「我錯了!我改可以吧!」慌張的主管在一旁奮力拉住他。由於資訊量太龐大,同事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默默退潮而去,但又不敢退得太遠,萬一有進一步的緊急狀況,還能湧入支援。另一次的衝突則發生在公開場合,原本吵雜的辦公室突然被尖銳喊聲「我現在就去死給你看」刺穿,眾人因關鍵字瞬間安靜下來,轉頭尋找來源,當事人很快憤而離開--幸好他只是下樓冷靜情緒。這次倒霉的是另一個部門的主管。

這兩位都是眾人讚譽的好主管,也廣受其他組員的喜愛,儘管兩人事後都分別拒絕了情緒勒索,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但上班卻得面對八點檔中尋死覓活的情節,還是頗為受傷。其中一位還低潮好一陣子,重複反省自已哪裡做錯。

有時聽到年輕朋友抱怨工作中主管喜歡邀約下班聚餐、喝酒唱歌,或常在晚上跟周末傳工作上不緊急的事情,甚至閒聊,讓他們非常困擾且不知怎麼回應。我總會舉這兩個組員情緒勒索主管的例子。這兩人快速翻轉權力,逼迫主管一秒屈居弱勢,以自己當下工作的安穩,換取主管往後一輩子情感的完整無傷--但勒索一發生,傷害已造成。而且,職場畢竟不是家庭,怎麼可能包容這種躺在地上耍賴的行徑。

「你們要不要也試試看情緒勒索的威力?不廢話,一秒見效。」朋友們不可置信,說情緒勒索根本是武俠小說中的七傷拳,傷人七分,損己三分。果然大家行走江湖還是有原則的。好吧,那我就繼續聽你們抱怨。

林比比鳥

林比比鳥,台灣原生種,愛貓又愛酒,為了貓糧與酒錢,硬著頭皮在人類社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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