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芬/好命,歹命,天注定?

聯合報 文/奕芬

我有兩個外婆,一個是媽媽的親生母親,我們稱她「鄉下阿嬤」,一個是媽媽的養母,我們稱她「鎮上阿嬤」。

「鄉下阿嬤」原出生在桃園鎮上一殷實人家,她的兄弟後來有做醫生的,有做大生意的。在普遍重男輕女的年代,這樣的好家庭卻依然把親生女兒送給鄉下的農戶做童養媳,一輩子做不完的田裡粗活,無緣受教育。

1922年,「鄉下阿嬤」生下長女--我的母親。農家需要男丁下田工作,認為養女兒浪費糧食,將來終歸要給別人做媳婦,我的母親被複製了她生母的命運,出生不久,就送給別人當養女。而她父母一手送走親生女,反手卻去抱回一個女孩,給大我母親兩歲的長子當童養媳,以為媳婦從小養大,才會同心。只是這個女孩,我的大妗,長大被迫送做堆沒幾年,落跑了。而我母親卻開展了全然不同的人生。

母親是個漂亮的女嬰,一位住在鎮上的單身婦人相中她,立刻抱了回去。從前,失婚無後的女人多會收養孩子,以便老有所靠;我的這位「鎮上阿嬤」在大廟附近開了間茶店,收養三個女兒。

大姨十幾歲就開始幫忙生意,後來她承繼家業,終身未嫁。二姨也是嬰兒時就被抱來,長大後粗壯高大,皮膚黝黑,甚不討喜,然而她很認命,家裡的粗活一肩挑,要她殷勤招呼客人的事,卻不管如何打罵,抵死不幹。最後養母沒辦法,早早將她嫁到樹林一山野人家,山裡生活困苦,二姨直到她的孩子長大,到台北發展,日子才有改善。

1930年代日本政府在台灣廣設公學校,不分男女都可上學,但是輕忽女性的觀念深植數千年,大多數的人還是不願意送女孩去讀書。我母親是聰明可愛的小女兒,備受養母寵愛,不僅家裡灑掃煮飯完全無須動手,還破天荒讓她受教育。

母親總是班上的第一名,樣樣出色,離開學校後,仍好學不倦,積極自修。她自己訂閱一些較新潮的日文雜誌,努力吸收世界新知,學習應對禮儀,她也懂得把自己打扮得體,走在街上,人們都以為是哪位名門千金。

也許養母看出這女孩非凡俗之輩,除了讓她念書,也容許她到銀行上班。1940年,我父親在台灣銀行的廣東汕頭分行工作,二十七、八歲,老大未婚,家人著急為他找媳婦時,他居然指名要曾經在桃園分行同事過的心儀女孩。對於這樣突如其來的求婚,我母親很意外,思想前衛的她大大方方去信要我父親說清楚。母親在世時常跟我說:「當時心志高,一心要離家遠飛,所以就點頭嫁給這個陌生的熟人。」

之後,父親工作順遂,職務逐漸高升。我看到老照片裡,母親總是穿著時尚,頭髮挽上來,梳了個俐落的髻,手挽鱷魚皮包,腳著高跟鞋,還戴上白手套,和父親一起參加各種宴會。

養女,時代的無聲祭品--我的鄉下阿嬤、落跑阿妗、獨身大姨、勞苦二姨命運各異,唯我母親何其幸運。好命,歹命,天注定?

記憶藏寶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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