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永祥/該用動物做實驗嗎?
說起來,「動物倫理」是一個相當年輕的領域,至今只有不到五十年的歷史。1975年,彼得.辛格出版《動物解放》一書的時候,他只是一位二十九歲的年輕哲學教師。這本書出版之初,並沒有立刻引起注意,但是幾年之後它開始受到矚目,傳播廣遠,膾炙人口,產生了革命性的效果,除了喚起無數讀者對動物議題的關注之外,它為西方的動物保護運動奠定了理論的基礎,也在學院之中開拓了「動物倫理學」這個新領域。這本書被譽為「動物保護運動的聖經」,雖然不無誇大,但它的影響確實是非常可觀的。無數讀者,包括我自己,都是因為讀到這本書,有如當頭棒喝,受到了啟發與影響,走上了動物保護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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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吃肉之外,動物實驗是辛格一直關注的另外一個議題。在這個問題上,他也保留了一些彈性。
一般人很少有機會走進實驗室,通常不會注意到人類為了獲得科學知識,為了在醫藥、美容、食品安全等方面開發、測試新的產品,要讓多少動物受到折磨、痛苦,以及死亡。這方面的統計數字非常不完整,但根據粗略的估計,美國每年要使用八千萬到一億隻各種動物做實驗與教學,這中間包括靈長類、貓狗,到老鼠、青蛙等等。這個數字雖然只有食用動物的百分之一,但也夠驚人的。在中國大陸,2015年使用了一千二百萬隻實驗動物,並且隨著醫藥生物科技的進展,每年以超過十五%的速度在增加中。這兩年,由於新冠病毒猖獗流行,可以想像醫藥研發產業所使用的實驗動物數目也一定在急遽地增加。在台灣,每年也要使用三百萬隻實驗動物。
在動物身上做實驗,是人類利益跟動物利益衝突的另外一個經典例證。為了替動物實驗做辯解,一般的說法是,犧牲一些動物,可以推進醫學、病理學、生物學,以及心理學的進步,可以開發更為有效的藥物,還可以測試各類新產品的副作用,保障消費者的安全,當然是值得的,在道德上也無可厚非。特別是在動物身上做實驗,特意讓他們罹患某些疾病之後,如果能找到特效的解藥,往往可以拯救千千萬萬人類的生命,不是很好的事情嗎?
辛格認為,這個說法在事實上並不成立,背後的邏輯也大有問題。首先就事實而論,動物實驗的效用是不是真的像宣傳的那麼靈驗、重要,需要仔細地推敲。辛格指出,一般的實驗報告只會強調實驗獲得的成果,並不會描寫實驗過程中動物受到的折磨跟痛苦。這也很自然,因為對科學家來說,實驗本身才是舞台上的主角,動物只是實驗所使用的「器材」,他們的感受和遭遇只是「附帶耗損」,跟實驗的內容並沒有直接關係,同時動物的痛苦也很難用科學語言量化,沒有資格寫進實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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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那些能公開發表的實驗報告,通常也是成功獲得了結果的實驗。辛格引用早年英國政府一個委員會的調查,在英國,每年只有四分之一的實驗報告能夠發表。這個說法顯示,有相當比例的實驗雖然使用到了大量的動物,卻並沒有獲得成果,或者其成果的學術意義跟實用價值非常有限,並不值得發表。
其次,很多人說,動物實驗所獲得的成果能夠造福千千萬萬人類,治療一些疾病,甚至於免於死亡,所以用動物做實驗在道德上就是對的。這個說法也有邏輯的問題。按照這個邏輯,直接用人類來做實驗,更能配合人類的生理條件,不是更能保證效果嗎?當然,除了一些惡名昭彰的特殊例子,沒有人--包括科學家自己--會容忍用人類做實驗,那麼為什麼覺得用動物做實驗就可以呢?顯然,這中間正是人類中心主義在作祟,認為人類的利益優先,為了人類可以犧牲動物。這不就是赤裸裸的物種歧視嗎?
辛格再三強調,他並不是說一切動物實驗都是錯的,都沒有價值。但是他幾次追問:在什麼情況之下,用動物做實驗是合理的,可以接受的?很多人會說,如果只使用極少數的動物,儘量降低實驗過程中對他們的折磨,然後找到了某種仙丹靈藥,可以拯救千千萬萬人的生命,這種動物實驗也不能允許嗎?
辛格的回答是:如果成本可以這麼低,成果卻又這麼重要、寶貴,這種實驗當然可以做,值得做。但是為什麼一定要用動物做這種實驗?辛格假想一個情況:如果一個實驗的結果真的能夠拯救千萬人的生命,為什麼不找一個六個月大的嬰兒,他的腦部嚴重損傷,已經成為植物人,他被父母拋棄,只能在特殊的收容機構裡,靠機器維持他黯淡、短促的生命,然後用他來做實驗?所有的人當然都會認為不應該!但是為什麼不應該?不願意犧牲這樣的生命,換取千萬人的健康,唯一的原因,不就是這個嬰兒屬於人類嗎?
所以針對他提出的問題:「在什麼情況之下,動物實驗是合理的?」辛格的答覆是:如果有某個實驗,真的會帶給人類重大的貢獻,貢獻大到你願意用腦部損壞,心智能力跟動物一樣的人類,作為實驗對象,這時候你就可以使用動物做這個實驗。
●摘自聯經出版《人性之鏡:動物倫理的歷史與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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