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子/和媽媽聊收賄往事

聯合報 文/茉子

「媽,爸以前有沒有收過人家的紅包?」

那天在電話裡,我突然好奇問起媽媽這件事。兒時印象中,當小警員的父親,逢年過節都會收到各式禮盒,對於當時不解世事的我,「拆禮物」是最有趣的遊戲,香腸、香皂、月餅……大部分的時候都不出這些三節的應景禮盒,但偶有小例外,那就是我的驚喜時刻!

記憶裡有這樣的畫面,某次禮盒拆開後,底層放著一個紅包,那應該是送禮的人想「烏西」(賄賂)吧?那紅包後來做了什麼樣的處理?有關「烏西」的事,媽媽的話匣子一開,聊起了不少陳年往事。

我在一個叫「三公里半」的地方出生,父親在南投縣林務局的檢查站工作,每天林木進出都要他蓋章後才能放行。媽媽說檢查站是個肥缺,常有人送禮,而最常收到的是「豬肉」,在物資缺乏的年代,大魚大肉非天天吃得起,當然連豬肉都可以當禮送。

同屬南投縣信義分局管轄的另一個檢查站,有位警員的太太喜歡賭博,因為缺賭資,有天竟開口向送禮的人要錢,這事後來被告發,連累了當警察的丈夫……媽媽說起這件事,下了一個結論:「人不可貪!」

過年過節收送禮,對在現在的政府機關仍是非常普遍的事,送禮者的目地無非是要「打好關係」,但如果有非法圖利的要求,那可不是一個普通的禮盒可以擺平。

「現在的警察沒什麼地位,以前可不是如此。」媽媽提到的這個現象,我也深有所感。小時候,住在警察宿舍的我,放學後從路隊轉進派出所,會感覺背後有同學目送的眼光。村子裡的老人家見到警察,還會喊「大人」,警察有如衙門裡的官吏,擁有執法者的權力,也使得貪贓枉法的勾當在此有了生存空間。

我問媽媽:「爸爸收過人家的紅包嗎?」媽媽說:「不收也不行。」送紅包的人以一個大紅包交給派出所主管,由他分送給所內員警,有誰敢不收?那可是擺明了要擋其他人的財路呢!

不過,也有「吃錢」的員警,有次媽媽在宿舍外的公廁上廁所,碰巧聽到一牆之隔的派出所有兩個員警互相串通著:「這包莫分給張ㄟ(指我父親)。」媽媽怕這事讓父親知道會引起同事間的爭執,回去後先幫他洗腦打預防針:「人家送的錢,有也好,沒也好,如果沒分到就算了,那種不正當的錢,怎麼來,怎麼去。」父親聽了點頭同意,之後果然平安無事。

人人都有的紅包不能不收,但若只送給父親一個人呢?這應該就是我印象中放在禮盒底層的大紅包,媽媽說後來被父親往上呈報了。向有權者行賄的事自古有之,行賄者有其不法的目的,而收賄者拿了錢自然要替人辦事,不過,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事情一旦爆發,葬送的豈止是一個人的前程?

社會上不斷出現的收賄醜聞讓人感觸良多,在我心目中,父親清廉守法,雖仍身不由己地無法置身「紅包文化」之外,所幸我的父母皆非「貪得無厭」之輩,不至於掉入無底深淵。

「女人(妻子)的態度很重要。」這是媽媽的另一個結論,妻子影響丈夫,父母影響子女,我感謝父母「不貪多」的身教,令現在的我知足也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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