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致亨/剪出來的電影史: 戰後電影審查特展

聯合新聞網 國家人權博物館

文|蘇致亨(策展人)

思想自由是一種人權。現在的我們,能以臺灣自由多元的創作環境自豪:我們能以《返校》致自由,反省威權統治時期白色恐怖的不義歷史;在他國受限於審查制度的電影人,也能在臺灣找到得以自由發揮的舞台。

然而,這種自由得來並不容易。每年的4月7日是我國的言論自由日,正是在紀念1989年4月7日,為爭取百分之百言論自由殉道自焚的鄭南榕先生。2021年的言論自由日特展,以反省電影審查制度為主軸,希望能從大眾文化的角度,拓展我們對「言論不自由」的認識與想像,重新理解威權政府在文化領域有過的「不正義」,思索當代臺灣仍舊需要什麼樣的「文化轉型正義」。

2021年言論自由日特展主視覺

解密戰後禁片史

曾經,電影在臺灣上映必須經過層層審查。有些題材,我們沒得看、禁止拍、不敢想。許多外國電影在臺上映,觀眾看到的卻是畫面噴霧或塗黑,甚至對白和劇情直接被刪改的版本。本次特展,正是這些戰後電影審查檔案的首度公開展示。我們第一次能從政府檔案來解密「禁片史」:知道侯孝賢導演的《悲情城市》及萬仁導演的〈蘋果的滋味〉和《超級市民》遭審查的來龍去脈,知道外國經典名片如《教父》、《畢業生》和《大法師》曾經在臺灣如何「變形」上映,知道影人在電影檢查的年代還能夠以什麼方式抵抗,在限制中蓄集臺灣電影的創作能量。

本次展覽依時間軸分成兩大區,主要是以1972年蔣經國就任行政院院長,翌年教育部文化局裁撤為分野,呈現威權統治時期經歷不同主事者的變化。前半區主要以五〇、六〇年代國產影片,特別是臺語片面對到的「言論不自由」和「發展不自由」為主軸;後半區則強調七〇年代後,在臺灣上映的各國電影曾受到的審查,影人發展出的「地下觀影」策略以及隨著臺灣新電影而來的漸進開放歷程。

雖然電影審查的主事機關在不同年代有所更迭,但是戰後初期,最核心的決策單位仍是以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四組(簡稱中四組)為主。先後隸屬於行政院內政部和新聞局的電影檢查處若碰上電影判定不易,需提報含中四組和中六組成員在內的「會檢制度」共同確認。電檢處做成相關決策後,最終結果還必須送請中四組備查,正好呈現出威權統治時期「以黨領政」的獨特時代現象。五〇、六〇年代,我們看見省籍衝突(如《林投姐》)和寶島形象(如禁止出口的《不敢跟你講》)多次成為審查重點;也看見電影人懂得「服膺國策」的包裝策略,無論是日本故事(如《桃太郎大戰鬼魔島》)或抗日戰爭(拍攝霧社事件的《青山碧血》),最後只要自行貼上「反共復國」的「政治正確」標籤,就能順利過關。有時候,我們不只失去能說什麼的自由,我們更失去了不得不表態的自由。

《桃太郎大戰鬼魔島》電檢檔案(圖/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提供)

從不能說成為不敢說

然而,長久下來,電影審查最深遠的影響,仍是造成電影人的「自我審查」。臺語片導演林摶秋自言從此拍片變得謹慎,只敢拍「透明無色」的戲—要嘛是手巾拿起來哭不停的愛情文藝,要嘛是空空肖肖的喜鬧電影。言論不自由,從不只是審查制度的明文規範,畫出一條「什麼不能說」的紅線而已。言論不自由,其實也來自實際審查的擴權解釋,來自揣摩上意的自我審查,來自社會集體已然限縮的想像。

正如同國民黨政府會以紙張限張的方式,壓抑非官方報紙的發展空間;臺語片作為不受政策鼓勵的電影,其發展空間也受到限制。從龍頭影業受到的壓抑,電影從黑白轉向彩色時候面臨的轉型困難,以及轉進電視後依舊受到的管制,我們特別強調各種「非主流」創作在威權統治時期面臨到的「發展不自由」。正是這些政治力介入的市場規則,形成結構性審查,讓我們對「國片」的集體記憶只剩下配上「標準國語」的片,導致母語文化至今仍留有「粗濫低俗」的刻板印象。

解嚴後仍未消失的電影審查

儘管囿於時間與檔案調閱情形,我們仍難以更系統性地比較威權統治時期不同階段管制策略和強度上的變化。但是很明顯的是,電影審查並未隨著解嚴將近就轉而開放。事實上,若以查禁和刪減電影的比例來看,推行「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時期的教育部文化局對於電影的審查管制,比起先前新聞局的管制其實是有過之而無不及。色情與暴力,就成為此一時期電影審查的重點管制對象。

然而,殺頭生意有人做。我們仍能看見全臺灣各縣市都有專映異色電影的戲院出現,構成威權統治時期「抓不住」的風景:聽不慣國語片的本省籍民眾想看走私進口的日本電影,文藝青年們從「試片室」或盜版錄影帶看見期待已久的大師名片,還有全臺灣廣大男性觀眾趨之若鶩的色情觀影,都是此時期地下化的另類觀影體驗。與此相對的,是國民黨政府極力藉由電影推行的政治宣傳:從看片前唱國歌、政令宣導標語和短片,到後來發展出各式各樣的政宣電影,藉由金馬獎和評論管制做到「要人誇,不讓人罵」的輿論管制,本次特展也將展示出打造集體記憶背後所需付出的龐大代價。

林摶秋個人近照(圖/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提供)

儘管八〇年代「削蘋果事件」和《悲情城市》有其指標性意義,電影審查其實並未隨著解嚴直接解禁。最直接的例子,就是《發條橘子》直到2000年仍沒能通過新聞局准映。

事實上,我國關於電影審查相關法令,遲至2015年《電影法》修正才完全刪除。至今,我們的分級制度依現行法令仍須由政府主管機關審議後才能上映,而非其他國家推行的「自律」分級。這些現象,也是我國以「寧靜革命」完成漸進民主化的代價,仍須我們適時反省,落實民主深化。

因此,此刻回顧威權統治時期的各種「文化不義」是重要的—不只為了放寬我們曾經因為審查制度而禁錮的視野和心靈,認識到政治對於創作自由的可能影響,重新尋回過去被壓抑的系譜與想像,更是在反省我們的思考習慣和制度設計是否仍留有一定程度的威權遺緒。當臺灣已然民主化,我們就更該思考,如何能以更民主的方式,來回應言論自由在當代面臨到的不同威脅與考驗。

2021年言論自由日特展 「剪出來的電影史:戰後電影審查特展」

展覽地點:國家人權博物館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美工工場

展覽日期:2021年4月7至2021年12月12日每日9:00-17:00(周一休館)

※本文摘選自國家人權博物館半年刊《向光》第4期〈2021年言論自由日特展 剪出來的電影史:戰後電影審查特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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